辨霍亂病脈證並治第十三

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名曰霍亂。

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又利止,複,更發熱也。

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矢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下利後,當便硬,硬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複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霍亂,頭痛,發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理中丸方

人參(甘溫) 甘草(炙,甘平) 白術(甘溫) 幹薑(辛熱)以上各三兩

右四味,搗篩為末,蜜和丸,如雞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服,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加減法:

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術加桂四兩。

吐多者,去術,加生薑三兩。

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

渴欲得水者,加術,足前成四兩半。

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

寒者,加幹薑,足前成四兩半。

腹滿者,去術,加附子一枚。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既吐且利,小便複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吐利發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辨陰陽易差後勞複病證並治第十四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裏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裩散主之。

燒裩散方

右取婦人中裩近隱處,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裩當燒灰。

大病差後,勞複者,枳實梔子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枳實梔子豉湯方

枳實三枚(炙,苦寒) 梔子十四枚(掰,苦寒) 豉一升(綿裹,苦寒)

右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複令微似汗。

傷寒差已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大病差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

牡蠣澤瀉散方

牡蠣(鹹平,熬) 澤瀉(鹹寒) 栝蔞根(苦寒) 蜀漆(辛平,洗,去腥) 葶藶(苦寒,熬) 商陸根(熬,辛酸,鹹平) 海藻(鹹寒,洗去鹹) 以上各等分

右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後服,日三服。

大病差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傷寒解後,虛羸少氣,氣逆欲吐者,竹葉石膏湯主之。

竹葉石膏湯方

竹葉二把(辛平) 石膏一斤(甘寒) 半夏半升(洗,辛溫) 麥門冬一升(甘平,去心) 人參三兩(甘溫) 甘草二兩(甘平,炙) 粳米半升(甘微寒)

右七味,以水一鬥,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差,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穀則愈。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五

夫以為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者難得,故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比之三陰三陽篇中,此易見也。又時有不止是三陰三陽,出在諸可與不可中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澀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澀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目閏 。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穀不得前。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幹,胃燥而煩,其形相象,根本異源。

脈微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栗,不能自還。

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幹,小便不利,心中饑煩,日卒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栗,咳而發汗,蜷而苦滿,腹中複堅。

厥,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命將難全。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逆冷。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中懊憹如饑;發汗則致痙,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

辨可發汗脈證並治第十六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執水 執水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爾。設利者,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