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來似乎也不是什麽大事,追星買票看演唱會,再正常不過了。

最多是他追得癡迷一點兒,手上的票根多了一點兒,但Echo的粉絲那麽多,比他還癡迷的也多了去了。

“也不是故意瞞著你……算了,就是不想讓你知道,”他頓了頓,又誠實地補充道,“怕你覺得我不務正業——哥哥,我真的沒因為這個耽誤學習,高考分數應該還是全校第一……”

餘昧不置可否,覺得他這麽嘟嘟囔囔坦白錯誤的樣子挺有意思的,像被人抓住的小倉鼠,沒法掙紮,隻能把囤了半天的口糧乖乖交出來。

見他不說話,餘煦隻能繼續坦白:“……再說了,這是我的精神寄托,要是沒有這些,我的生活會很枯燥的。”

他說的是實話——他是個需求很低的人,學東西又快,除了學習,幾乎沒什麽事物能讓他持續投入精力,時間長了很容易被困在象牙塔裏,需要一個對外宣泄的出口。

餘昧點點頭,算是接受了他的說法,自覺還沒封建到這種程度,本來就不要求他學習成績有多好,對他追星也沒什麽意見,想了想,有意逗他:“我在你眼裏就那麽死板嗎?”

餘煦沉默了一會,輕聲道:“也不光是因為這個,我怕你知道了,會覺得我……不正常。”

他說得很委婉了,正常人管這種行為叫癡漢,私生粉,“多少沾點兒變態”。

追星很正常,但追資助他上學的“哥哥”,不僅十年如一日,還藏著掖著怕被發現,就不太正常了。

空氣突然安靜下來。餘昧看著他低垂的睫毛,一時也有些不知該說什麽。

他隻是冷淡,對情情愛愛的事不太感冒,卻並不遲鈍,從小在娛樂圈摸爬滾打地長起來,很多時候還比普通人更敏銳些,一直知道餘煦對他的感情有些偏激,藏著若隱若現的控製欲。

包括check他的全部行程,改變他的居住環境和飲食習慣,等他回家叫他起床,連整理衣物、收拾行李之類的私事都要代勞。

平常沒什麽事的時候還好,最多黏人一點,喜歡待在能看見他的地方,也不會給他造成什麽困擾。

然而一旦出了什麽變故,餘煦那種患得患失的不安情緒就會暴露得很明顯。

以前還沒同居的時候,他工作很忙,一年到頭也不一定能騰出看望的時間,就跟餘煦約好了每個月的第一天會給他打電話。

結果有一次兒童節,他臨時被安排出席慈善活動,晚上又有演出,忙忘了這一茬,下台後才想起看手機。

當時已經過了零點,他那部私人用的手機上有兩百多個未接電話,但打到23:59時就戛然而止了。

他嚇了一跳,連忙打回過去,不到一秒電話就接通了——那時候餘煦還沒變聲,話裏帶著悶悶的哭腔,說以為哥哥不要我了,別不要我,我很聽話的。

這可能也是為什麽後來他很少拒絕餘煦,隻要不涉及原則問題,基本都持放任態度——他不拒絕的時候餘煦還能管好自己,但如果拒絕了,態度稍微強硬一點,這個小朋友就能把自己嚇個半死,然後拿剩下半條命過來地纏死他。

後來逐漸長大,餘煦對他也沒那麽偏激了,至少不會在他麵前表現出來,或者說換了一種更加溫和無害、對彼此都有益的表現方式。

直到那天他被迫**,帶著一身其他人的信息素回來,在餘煦眼裏看到那種熟悉的、混亂又尖銳的怒意,才意識到餘煦對他不隻是黏,內裏還藏著更晦澀的獨占欲。

但說來奇怪,可能是因為他從小在一種無人疼愛的環境下長大,並不排斥這樣偏執的感情,反而有種微妙的滿足感,能從源源不斷的過盛愛意裏嚐到安心。

沉默良久,他歎了口氣,伸手揉了揉餘煦的耳廓,溫聲道:“不會的,我不介意。”

餘煦的耳朵很薄,也有點兒像小動物,一揉就紅了——他忍不住抽了口氣,不敢甩開,隻能局促地低下頭,把臉埋在餘昧腿上。

發現餘昧沒有阻止的意思,又不自覺得寸進尺,伸手環住那截清瘦的腰,撒嬌似的,像被順好了毛輕聲咕嚕的貓。

餘昧潛意識裏可能是把他和回家的感覺聯結在一起了,這麽隨手逗著逗著,精神也漸漸放鬆下來,沒再說話,享受開始巡演後難得的放空。

不知過了多久,餘煦突然想起什麽似的,抬起頭,看著他道:“對了,哥哥,可以給我簽個名嗎?”

餘昧:?

“我早就想這麽幹了,”餘煦站起身,居然真的從包裏找出一根記號筆,拔了蓋子塞進他手裏,又挽起袖子,把手臂攤在他麵前,“這裏。”

餘昧低下頭,對上他仰視的目光,被他眼裏粼粼的期待晃了一下,還是沒能拒絕,一邊覺得有些怪異,一邊捏著他的手腕,一筆一劃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他簽得很小心,不確定記號筆多久能被洗褪,就簽在了靠近手肘的地方,指節大小的兩個字,像一方小小的印。

餘煦仔細端詳了一會兒,覺得不夠,又磨著他在手心裏再簽一個,要大一點。

“你要這個幹什麽,”餘昧有點無奈,用筆尾點了點他的鼻尖,訓小狗似的,“被人看到了不奇怪嗎?”

“不會啊,看到了他們也隻會羨慕我,”餘煦牽著他的袖子,央求道,“再說我才不給他們看,這是我的……哥哥,簽一個嘛,好不好。”

餘昧看著他白淨的手心,想說琴房裏那幾十張親簽專輯還不夠他看的,僵持幾秒,到底還是沒說出口,順著他的意思低下頭,往他手心裏寫字。

皮膚是軟的,不太好落筆,餘昧怕給他簽難看了又要鬧,一筆一劃寫得很慢。

圓鈍濕潤的筆尖劃過掌心,有點兒癢。

餘煦看著他低垂的眼睫,手指蜷了蜷,耳朵又隱隱燙起來——他對這種類似標記的行為格外敏感,一邊覺得心滿意足,一邊又忍不住想入非非,像一場漫長的甜蜜折磨。

所幸隻有兩個字,沒過多久就簽完了。這次大了一點兒,平直地落在他掌心,最後一筆恰好落在生命線上。

餘煦仔細端詳了一會兒,心滿意足地點點頭:“很漂亮……和你在台上的時候一樣漂亮——妹妹,我之前就想告訴你的,你唱歌的樣子真的很吸引人。”

餘昧在娛樂圈待了這麽久,什麽彩虹屁都聽過,按理說早該免疫了。

然而同樣的迷弟發言從餘煦嘴裏說出來,似乎就格外熾熱一些——他被這幾句“漂亮”弄得不太自在,伸手揉了一把小狗的頭毛,別開視線:“別說了。”

頓了頓又鬼使神差地問:“那你是喜歡台上的我,還是台下……”

他很少主動去關心這種事,都是采訪的時候被問的,一開口臉都有些發燙,還沒說完就後悔了。

但說都說出去了,也沒法撤回,他隻能微抿著嘴,心想餘煦要是說喜歡台上的,他就臨時開個單間把人扔出去睡。

餘煦看著手心裏的簽名,想了一會兒,說:“都喜歡。”

聽起來像成年人敷衍的情話——餘昧眉梢微抬,已經準備伸手去打電話了。

餘煦下意識按住他的手,可能也沒猜到他想幹什麽,很認真地解釋:“我是先喜歡你這個人,然後才分什麽台上台下……”

“準確來說,我喜歡構成你的一切特質,無論是你願意展現給世人看的,還是那些連你自己都沒有發覺的——但如果你希望我喜歡某一部分的你,那我就隻偏愛那一部分。”

他的語氣很真誠,和那天看完電影說“努力不讓你後悔”時如出一轍, 毫無調情的意思,卻反而因為這份近乎嚴謹的認真,讓這番話變得很能打動人。

像學生時代還沒學會買玫瑰花,隻能用竭力周全的邏輯來論證一句“我愛你”。

餘昧靜靜地聽完他這一番話,不知為何,突然鬆了口氣,像是心底某根始終緊繃的弦鬆懈下來,泛出綿長的回響。

他不知該如何回應這份真誠,隻能摸了摸餘煦的側頰,輕聲吐出一個字:“好。”

餘煦才發覺自己剛才表白了一篇小作文,後知後覺地有些害羞,用發熱的臉頰蹭蹭他手心,想起時間來,就催他該休息了,明天還有演出。

餘昧點了點頭,站起身,走到浴室門口時想起他那個時間坐火車過來,應該還沒吃飯,就轉頭問了他一句,餓不餓。

“有一點。”他之前是想找個地方吃夜宵來著。

餘昧皺了皺眉,不知該怎麽評價他這種盯著別人吃一日三餐、自己卻很能湊合的雙標行為,折回去給酒店前台打了個電話,叫送餐服務。

那邊說已經過了提供夜宵的時間,可以幫他們出去買。

“嗯,都可以,麻煩盡快。”

掛斷電話時他突然想起什麽來,猶豫了一下,轉頭對餘煦道:“對了,以後就別自己買票了……坐家屬席吧。”

作者有話說:

終於寫到簽名梗了

一個隨緣掉落的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