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帛,僰道人,張貞妻也。貞受《易》於韓子方,去家二十裏,舟覆死。貞弟求屍,經月不得。帛乃自往沒處躬訪,不得,遂自投水中。大小驚睨。積十四日,持夫手浮出。縣長韓子長嘉之。召帛子幸之,為縣股肱。人名浮屍處為“鴛鴦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