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王夫差小女曰玉,年十八。童子韓重,年十九。玉悅之,私交信問,許之為妻。重學於齊魯之間,屬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與,玉結氣死,葬閶門外。
三年,重詰問其父母,知玉死已葬。重哭泣哀慟,具牲幣往吊。玉從墓側形見,謂重曰:“昔爾行後,令二親從王相求,謂必克從大願。不圖別後,遭命奈何。”乃歌曰:
“南山有鳥,北山張羅。誌欲從君,讒言孔多。悲結生疾,沒命黃壚。命之不造,
冤如之何!羽族之長,名為鳳凰。一日失雄,三年感傷。雖有眾鳥,不為匹雙。故見鄙
姿,逢君輝光。身遠心近,何嚐暫忘。”
歌畢,欷歔涕流,不能自勝。要重還塚,重曰:“死生異道,懼有尤愆。”玉曰:“一別永無後期,子將畏我為鬼而禍子乎!”重感其言,送之還塚。玉與之飲宴三日三夜,盡夫婦之禮。臨出,取徑寸明珠以送,重遂詣王自說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此不過發塚取物,托以鬼神。”趨收重,重走至墓所訴玉。玉曰:“無憂,今歸白王。”玉妝梳忽見王。王驚喜,問曰:“爾何緣生?”玉跪而言曰:“昔諸生韓重來求玉,大王不許。今名毀義絕,自致身亡。重從遠還,詣塚吊唁。玉感其篤衷,輒與相見,因以珠遺之。不為發塚,願勿推治。”夫人聞之,出而抱之,正如煙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