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杜欣欣
對父親,我談不上感恩。請原諒我的直率,因為他確實對我沒有養育之恩,雖然我是他生命中的最愛,雖然沒有養育我並非出自他的選擇。
在母親怨恨的話語中,年輕時的父親往好說是一個紈絝子弟,往壞說是一個“花花公子”。當父親再次來美與我同住時,他對我談了他的家庭以及他的一生。
父親的一生很長,九十分鍾的錄音帶,我錄下十幾盤。一個接近八十歲的人應該可以坦然地談論自己的一生了,特別是對著他幾近知天命的獨生女。
我的祖父李肇甫(字伯申)自青年時代,就開始追隨國父,後曾為國父靈柩的牽紼者。國父去世後,祖父退出政界。一九二七年,蔣介石、汪精衛曾力邀祖父出山,祖父拒絕。後來,祖父在上海,與沈鈞儒合開律師事務所。他曾為七君子的辯護律師,也曾為董竹君的離婚律師。抗日戰爭爆發,於是,祖父離開上海,輾轉香港、廣州、武漢到達重慶。
在陪都重慶,蔣介石親任四川省主席,後由張群接任,而祖父是張群的省政府秘書長,還曾為國民黨政府的首席大法官。祖父雖權傾一時,卻又兩袖清風。在四川,祖父全家一直借住於他人之宅。然而,祖父的兩袖清風,並不妨礙父親以及父親的兄弟成為“花花公子”。
母親的記述,父親的回憶都證實了。在母親之前,父親確曾有過多位女友。然而,不知是他記憶出錯,還是事後溢美,從父親的坦白交代之中,我並沒有發現多少“油水”。在某種意義上,“花花公子”實在是徒有虛名。
然而,在某種意義上,“花花公子”卻又名實相符。父親會玩兒,少年時曾獲全國花樣滑冰冠軍;父親善歌,他唱的英文歌曲頗有平·克勞斯貝的味道;父親善文,但僅止於情書,他多次為多位朋友捉刀而贏得美人歸;父親性喜交際,信奉千金散盡還複來;父親好熱鬧,也喜歡出點小風頭。如許多世家子弟,父親雖紈絝卻不陰險狡詐,不知稼穡之艱辛,也不懂人世之險惡。
父親所有的十八般武藝,獨缺保護自己的技能。一九五七年,他居然不知收斂,被上級的真摯所感動,說了幾句話,表達了自己的一番好意。父親說的不過是“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之類,而且那還不是他的原創。不過是他聽了來,以為那話深刻,或想表現自己的深刻,轉述而已。毫無疑問,父親在劫難逃。
父親這樣的一個紈絝子弟,被戴上一頂“右派”帽子,不能不說是抬舉了他,因為他完全不諳政治。這帽子一戴就是二十幾年。這一頂帽子令他妻離子散,令他數次幾乎喪命,然而,在摘去這頂帽子的時候,在他的檔案裏,竟然找不到任何“右派”言論,成為了一個無聲“右派”,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豈止如此,有人在摘去帽子時,還呈上一聲“感謝”,或打個“娘錯打了孩子”之類的圓場。所幸,父親摘帽時依然無聲,仍然不諳政治。
父親在東北勞改的年月裏,母親曾多次偷偷地寄報紙給父親,報紙裏夾帶著父親最需要的食品。靠了母親的食物,父親撿回一條命。當然,母親也難逃多場批鬥以及其他的侮辱。
大約一九六二年,父親每年可以回北京了。父親回來,我最高興,因為父親有時間和我一起玩兒,還會給我買一些母親絕不會買給我的東西。父親曾給我弄來兩隻小樺鼠,還曾為我買過一朵帶珠子的絨花。從東北,父親帶給母親一些特產,比如猴頭蘑,也給極愛幹淨的母親帶回一身虱子。父親從母親那裏拿走的,是錢,用錢買的車票和鋪蓋(他常常丟失錢物)。父親走後,留給母親的是她在工作單位的屈辱。
母親和父親分手,並不是因為父親成了“右派”,雖然母親受到的歧視早就足以使他們分手。母親對婚姻的堅持,除了母親的為人、傳統意識和夫妻感情之外,還有母親對後來的歧視、迫害和鬥爭之殘酷缺乏預見。
終於,一件在今天看來,在外人看來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導致了父母的離異。
我十歲那年,父親回四川,偶遇他的初戀。那曾經非常美麗的女人已經被生活折磨得麵目全非。因為“曆史反革命”罪,她的丈夫被關押,釋放之後以拉板車為生,而她的肺病已到晚期,還有三個幼子。她的姐姐找到我父親,請我父親幫助。父親給了她二十元。
數月之後,母親收到一封信,信中說:“所欠之款,做牛做馬定當還清。”署名正是那個女人的丈夫。我不知道,那個男人怎樣找到我母親的地址,寫這封信又出自何種用心。
至今,我仍然記得母親收到信,大哭的樣子。母親說:“他不曾給過我們一分錢,卻……”
這一封信,這二十元錢竟然徹底摧毀了夫妻感情,而那情感被嚴酷的現實,長期的分離所磨損,已經繃緊到最脆弱的一線之間。那也正是山雨欲來的“文革”前夕。
我不能責備我的母親,也不能責怪我的父親。
自母親提出與父親離婚,父親探親回北京,隻能寄居親戚家。因為很難見到我,他千方百計地托人將我“騙”出來,或在我可能出現的地方等候我。當“文革”開始時,他就更沒有理由見我了,因為我也不願見這個“右派”父親。
從一九六七年到一九七八年,我經曆了人生最大的磨難和轉折。其間,母親被專政,自殺未遂,十四歲的我獨自過活。我的父親在哪裏?我不知道。
一九八一年,在未通音信十四年之後,父親突然托人帶來口信,他已在北京,他的“右派”問題即將改正。
每個放學的周六,父親在校門口等我,同我一起吃一頓飯。然後,他伴我去崇文門菜市場買菜(那是我每個周末必做的功課),再陪我坐地鐵到達玉泉路,走過當時兩旁還是田野的小路。在院門口,他和我道聲再見。
父親知道,我的周末是屬於母親的。他似乎也知道他這個沒有盡責將我培養成人的父親,是沒有資格和母親競爭和我相處的時間的。許多年以後,我才知道,那每周一飯,花光了他不多的積蓄,後來他在北京的日子,每天隻能吃一餐。
因為再婚,父親終未能留在北京。一九八四年出國之前,我們見了一麵,一起去北海,將祖母的骨灰撒入湖中。父親生在北京,祖父母也曾長期居住北京。幾年前,在白塔寺附近,坐在電車上,還能望見我們祖屋上的飛簷。當然,那早已不是我們的祖屋,如今連那飛簷也不知去向了。
以後的日子,我回國探望父親,最多數周。父親來美,每次不過半年。
我和父親相差三十歲。算起來,我和這個給了我生命的人相處最多不過五六年,其間三年,我因年幼,無從記憶。我沒有辦法和父親非常親密,至少不習慣和他的身體碰觸。每當困難的時候,我第一想求助的人也不是我的父親。
父親收到我的匯款,他是高興的。每次我給父親匯款,我感到一種心安,一種為給予我生命的人,一個飽受苦難的老人盡了義不容辭責任的心安。
我知道這樣的直率近乎於殘酷,但是我和父親確實沒能在一起度過多少日子,無論苦難,還是歡樂。外界的殘酷和內在的無知伴隨著我的童年,外界的殘酷和內在的痛苦伴隨著我父母的中年,而無奈卻伴隨著我們三人的今天。但願,但願錯失和懊悔不再伴隨我們的明天。
我常常忘記父親節,我不知道為什麽,但是我覺得那不是我的錯,當然那也並非我父母的錯。我不會因為忘記這些節日,去說上一句“SORRY”,或補寄一張祝賀卡,那種卡片之於我和我的父母,都太輕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