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被搶走的背包之中,有可以證明你身份之類的東西嗎?”
目暮警官看向還在翻找收據的水江申次,上前一步開口詢問道:“比如說駕駛證或者身份證之類的?”
“我記得那裏麵應該放有戶頭是我名字的存折。”
聽到目暮警官的問話,水江申次放棄了尋找票據,而是從口袋中掏出了一張身份證:“我名字中“申次”的“申”是壬申之亂的“申”字,麻煩你們查證一下。”
“好,立刻檢查一下那些背包,看有水江申次先生被搶的錢包沒有。”目暮警官看向千葉立刻下令道。
“是!”千葉接到命令後立刻跑向了一旁。
而一旁的園子看到偵詢問話完畢,不由得上前看向水江申次道:“你的名字看起來好像和“九”還有“猴子”沒什麽關係呢。”
“啊?”水江申次聽到原則的話後不由撓了撓頭道:“我在進行動物占卜的時候,算出來的是猴子呢。”
“動物占卜……”小蘭看著水江申次,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
‘真土……’一旁的園子更是耷拉著死魚眼吐槽起來:‘那都是多少年前流行的東西了……’
而唐澤看著水江申次卻是若有所思,心中將他的嫌疑隱隱提了一層。
至於證據?
沒有!
但根據“柯學定律”來看的話,另外兩個人不是長得像猴子,就是名字中帶“九”這樣引人懷疑的明顯證據。
偏偏這個叫做水江申次的男人,不但沒有任何和受害者留言相關的聯係,甚至還是第一次酋日之市時候的受害者。
如果等下千葉能夠在找到“酋之男”搶來的包包中,找到對方的背包,那他的嫌疑就初步的洗請了。
畢竟在第一次酋日之市時候,被“酋之男”搶走錢包的受害者,自然不可能是犯人了。
但事實真的會這麽簡單嗎?
反正唐澤是不相信的。
雖然這麽說很傷人,但就像柯南不相信有帥哥會看上園子(163話,園子的危險夏日物語),並覺得肯定是有什麽陰謀是一樣的道理。
唐澤也不相信,在柯南和他還沒出馬的情況下,警方就能夠排除一個嫌疑人的嫌疑。
而如果那個人真的證明了自己的嫌疑,那對方就肯定是耍了詭計的犯人!
雖然很離譜,但卻是很有“柯學”說服力。
當然了,現在也隻是個初步猜測,先防著就是,後續再看證據。
“嗯……”
初步問完水江申次話後,驗證還需要等待一會。
目暮警官沉吟了片刻後似乎想到了什麽,不由得看向園子兩人:“說起來你們在第二個酋日之市的時候,也是因為背包被搶受害。
這麽說你們兩個也是來買什麽“熊手”的嗎?”
“誒!?”
園子和小蘭聞言神色一滯,支支吾吾的不太好意思說明:“這個嘛……”
“她們兩個是來抽一種“戀愛神簽”的簽啦。”
就在兩人不知該怎麽說時,一旁的柯南直接拆穿了兩人的動機。
“戀愛神簽?那是什麽?”目暮警官一臉的疑惑之色。
“就是每年隻有在酋日之市上才會有的神簽。”園子不好意思的解釋道。
“我現在手上就有一張神簽……”
小蘭說著就打開錢包想要找戀愛神簽,但下一刻神色卻是一愣。
“啊咧?”
翻找著錢包的小蘭突然在錢包中找到了一枚紐扣:‘奇怪,怎麽零錢之中會混著一枚紐扣?’
心裏喃喃了兩句,小蘭便皺著眉頭開始回憶起這枚紐扣的來曆來。
而她回想了一遍,發現最有可能的就是第二個酋日之市的時候,“酋之男”撞到她後意外留下的紐扣。
當時“酋之男”搶劫了想要去洗手間的園子的包包,而小蘭恰好就堵在對方逃跑的路線上。
原本在園子的提醒下,小蘭便打算直接將其製服的。
但因為“戀愛神簽”上寫了禁止“男人婆的行為”,所以當時原本打算給“酋之男”一腳的小蘭最終猶豫了瞬間。
而這片刻的猶豫下,“酋之男”願直接把她撞倒逃走了。
當時的她正好是在把“戀愛神簽”裝進錢包,被“酋之男”一撞之下,零錢撒了一地。
想來這邊紐扣,就是那個時候被他和零錢一同收拾進入錢包裏的。
“這枚紐扣說不定是從“酋之男”衣服上的紐扣!!”
捏著這枚黑色紐扣,小蘭驚叫起來。
“誒!!”高木和目暮警官臉色一變,連忙問道:“這是真的嗎!”
“因為“酋之男”之前不是撞到我了嗎!?”小蘭看向園子道:“肯定是那個時候,不小心把掉落的紐扣和零錢一起講到我的錢包之中了!”
“嘛,確實有可能。”園子聞言點了點頭,但卻有些不以為意:“但也有可能是原本就掉在地上的紐扣呢”
“但如果真的是“酋之男”衣服上掉落的,那就是很重要甚至可以確定凶手身份的證據了!”
目暮倒是沒有輕視這個證據,他徑直邁步走到三人麵前道:“如果可以,我們希望現在就能夠去各位的住處調查一下,沒問題吧?”
“嗯,我沒問題。”火野辰男聞言點頭道。
“我也隻要告訴媽媽一聲就可以了。”猿川久巳明顯是個學生,但也答應的很利落。
“如果這樣能夠還我清白,那也沒關係。”水江申次答應的也很痛快。
而看著三人的反應,唐澤微不可查的皺了皺眉。
按理說,小蘭突然拿出“酋之男”的紐扣這個關鍵性的證據,應該是非常有衝擊力的。
如果是嫌疑人,即便掩飾的再好也不可能一點異樣也不表露。
但是這三個人中沒有一個是硬裝的,這一點唐澤可以確定。
在剛剛目暮警官說出這話的時候,他一直仔細觀察著三人的表情,以他的洞察力和微表情,即便再遮掩他也不可能發現不了。
當時三人的臉上確實是沒有一人臉上有勉強之色,顯然這個要求並不能威脅到犯人。
當然了,這也並不是說小蘭提供的證據就是假的或者沒用的證據。
相反,唐澤對於這枚紐扣非常的上心,畢竟這可是“金牌助攻王”提供的證據,現在沒有發揮用處,那隻是還不到時候。
在唐澤沉吟思索之際,高木已經拿出了手機拍攝了小蘭提供的紐扣,打算發給同事讓他們拿著這個紐扣的照片去三個嫌疑人家中進行對比。
而對於這一舉動,唐澤實際上是並不看好的,畢竟三個人裏麵沒有一個害怕的,那自然是有恃無恐了。
因為各地都有交番所,所以去三人家中調查並沒有花費太久,而其結果也如同唐澤所預料的那樣,一無所獲。
“你確定嗎?”聽到這個消息的目暮警官再度確認道:“三個人家中都沒有掉了紐扣的衣服?”
“嗯,雖然來不及申請搜查令,隻是得到允許後稍微查看了一下,但根據匯報的巡察說,就連有相同紐扣的衣服都沒有發現。”
高木聞言補充道:“以防萬一,我們還詢問了他們家裏人,結果還是沒有任何的收獲,都說沒有突然不見的衣服。”
“也就是說,犯案之後銷毀的可能性也非常的低嗎?”目暮警官沉吟道:“他們的父母都是什麽態度?”
“這點我也問了,三組刑事都說,他們的父母知道他們上門的原因後,都很震驚也很擔心。”
高木開口道:“總之基本可以排除父母包庇的可能,所以小蘭撿到的那邊紐扣,很可能隻是湊巧掉落在地上的紐扣。”
“是這樣啊。”小蘭聞言有些失望,顯然在為沒有幫上忙而感到有些失落。
“除此之外,去拜訪的形式還根據他們三個家人的描述得知了他們最近的行程。”
高木開口說道:“火野先生是在第一個酋市之日的時候和家人一起去了仙台旅行,並不在東京。
猿川先生則是在第一個、第二個酋市之日案發的同一時間在外打工,也沒有嫌疑。
至於水江先生,在第二個酋市之日的時候,因為工作的關係去長期出差了。
而且在第一個酋市之日被“酋之男”搶劫之後,還去了附近的警局報案,留下了自己受害的經過。”
“原來如此,這麽說的話,不管是第一個、第二個或者是今天的第三個酋市之日,他們三個都沒有可能連續犯案啊。”目暮警官沉吟道。
“順帶一提,剛剛醫院聯係了我們,說剛送去醫院的被害者益子士郎先生已經清醒了。”高木緊隨其後補充道。
“嗯?醒了?”聽到高木的話,唐澤挑了挑眉道:“那他的情況怎麽樣?能夠說明之前留下的訊息或者直接指正犯人嗎?”
“很遺憾,對方似乎被“酋之男”刺傷後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衝擊,之前留下的那些信息完全都記不清楚了。”
高木說到這也是一臉的遺憾,如果對方意識清醒的話,那他們也就不用費事在這查案,直接就可以代表犯人了。
而唐澤聽完高木的匯報後,內心沒有絲毫波瀾甚至有點想笑。
果然就如同他一貫總結出規律一樣,受害者即便僥幸能夠活下來,但也不可能提供什麽有有用的情報。
不是失憶就是昏迷,總之想要拿到線索那是不可能的。
“是、是嗎?”目暮聞言也是一臉的失落之色。
“警部,找到了!”
就在這個時候,一旁的千葉去而複返跑了過來:“在“酋之男”的背包之中,找到了水江先生的存折。”
“找到了麽?”目暮警官聞言點了頭。
“嗯,因為存折被放在了其他人的包裏,所以找的時候花了一點時間才找到。”千葉開口解釋道。
“其他人的包?”唐澤聞言有些詫異道。
“沒錯,我們請第一個跟第二個酋市之日的被害者過來確認自己遺失的背包的時候,發現裏麵的東西都被弄亂了。”千葉點頭解釋道。
“這麽說的話,我的包裏麵好像也有一條自己沒有見過的手帕。”園子聞言摸著下巴沉吟道:“但相對的,原本放在包包裏麵的神簽卻不見了。”
“你是說“戀愛神簽”吧。”
千葉聞言笑著道:“我在別人的包包裏麵找到了。
我想想,內容好像是神經質,有點守舊的……”
“等一下!”
園子一把捂住了千葉的嘴巴:“你別把神簽裏麵的內容說出來啊!!”
“但是,為什麽所有人包裏麵的東西都被打亂了呢?”目暮警官摸著下巴沉吟著。
“估計是“酋之男”翻找了搶來包裏的東西,然後又隨意放回去了。”高木推測道。
“嗯……”目暮警官聞言沉吟道:“那這麽說的話,第一、第二次酋市之日的被害人,都已經確認過自己被“酋之男”搶走的遺失物了?”
“沒錯,所以這三次應該是同一個犯罪者所為。”千葉點頭道。
“那這下就算弄清楚了吧?”猿川久巳聽到兩人的對話開口道:“我們是不是洗清嫌疑了?”
“是啊,那些張口就來的家夥們,真是夠不負責的。”
火野辰男不爽的看著圍觀的人群道:“散播謠言說“酋之男”逃到了洗手間的那些家夥,估計這會正在人群裏看熱鬧吧,真是不爽。”
“不管怎麽說,我們三個人都沒時間參加三次酋市之日,這一點之前的調查應該都能證明。”
水江申次笑著道:“我們也算是洗脫嫌疑了。”
“那這樣的話,可以讓我們回去了吧?”火野辰男看向目暮警官開口道。
“可以吧?”火野辰男附和道。
“我太太肯定很擔心我了。”水江申次也緊隨其後道。
麵對三人的請求,目暮警官也沒有什麽理由再繼續留下三人,隻好開口道:“好吧,今天就先暫時結束。”
三人聞言扭頭就走,而看著驅趕圍觀人群往外走出的三人,唐澤不由得皺了皺眉頭。
居然讓走了?
這可有點不對勁了,畢竟一般遭遇案件的時候,哪有讓嫌疑人先走的。
這可是正常情況下沒有的事情。
事出反常必有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