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曰:士議之不可辱者,大之也。大之則尊於富貴也,利不足以虞其意矣。雖名為諸侯,實有萬乘,不足以挺其心矣。誠辱則無為樂生。若此人也,有勢則必不自私矣,處官則必不為汙矣,將眾則必不撓北矣。忠臣亦然。苟便於主利於國,無敢辭違,殺身出生以徇之。國有士若此,則可謂有人矣。若此人者固難得,其患雖得之有不智。

吳王欲殺王子慶忌而莫之能殺,吳王患之。要離曰:“臣能之。”吳王曰:“汝惡能乎?吾嚐以六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滿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劍則不能舉臂,上車則不能登軾,汝惡能?”要離曰:“士患不勇耳,奚患於不能?王誠能助,臣請必能。”吳王曰:“諾。”明旦加要離罪焉,摯執妻子,焚之而揚其灰。要離走,往見王子慶忌於衛。王子慶忌喜曰:“吳王之無道也,子之所見也,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要離與王子慶忌居有間,謂王子慶忌曰:“吳之無道也愈甚,請與王子往奪之國。”王子慶忌曰:“善。”乃與要離俱涉於江。中江,拔劍以刺王子慶忌。王子慶忌捽之,投之於江,浮則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其卒曰:“汝天下之國士也,幸汝以成而名。”要離得不死,歸於吳。吳王大說,請與分國。要離曰:“不可。臣請必死!”吳王止之,要離曰:“夫殺妻子,焚之而揚其灰,以便事也,臣以為不仁。夫為故主殺新主,臣以為不義。夫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慶忌為之賜而不殺耳,臣已為辱矣。夫不仁不義,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吳王不能止,果伏劍而死。要離可謂不為賞動矣,故臨大利而不易其義;可謂廉矣,廉,故不以貴富而忘其辱。

衛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於使。翟人攻衛,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祿者,鶴也;所貴富者,宮人也。君使宮人與鶴戰,餘焉能戰?”遂潰而去。翟人至,及懿公於榮澤,殺之,盡食其肉,獨舍其肝。弘演至,報使於肝,畢,呼天而啼,盡哀而止,曰:“臣請為襮。”因自殺,先出其腹實,內懿公之肝。桓公聞之曰:“衛之亡也,以為無道也。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於是複立衛於楚丘。弘演可謂忠矣,殺身出生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令衛之宗廟複立,祭祀不絕,可謂有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