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曰:凡為治必先定分:君臣父子夫婦。君臣父子夫婦六者當位,則下不逾節而上不苟為矣,少不悍辟而長不簡慢矣。金木異任,水火殊事,陰陽不同,其為民利一也。故異所以安同也,同所以危異也。同異之分,貴賤之別,長少之義,此先王之所慎,而治亂之紀也。

今夫射者儀豪而失牆,畫者儀發而易貌,言審本也。本不審,雖堯舜不能以治。故凡亂也者,必始乎近而後及遠,必始乎本而後及末。治亦然。故百裏奚處乎虞而虞亡,處乎秦而秦霸;向摯處乎商而商滅,處乎周而周王。百裏奚之處乎虞,智非愚也;向摯之處乎商,典非惡也:無其本也。其處於秦也,智非加益也;其處於周也,典非加善也:有其本也。其本也者,定分之謂也。

齊令章子將而與韓魏攻荊,荊令唐蔑將而拒之。軍相當,六月而不戰。齊令周最趣章子急戰,其辭甚刻。章子對周最曰:“殺之免之,殘其家,王能得此於臣。不可以戰而戰,可以戰而不戰,王不能得此於臣。”與荊人夾沘水而軍。章子令人視水可絕者,荊人射之,水不可得近。有芻水旁者,告齊候者曰:“水淺深易知。荊人所盛守,盡其淺者也;所簡守,皆其深者也。”候者載芻者,與見章子。章子甚喜,因練卒以夜奄荊人之所盛守,果殺唐蔑。章子可謂知將分矣。

韓昭釐侯出弋,靷偏緩。昭釐侯居車上。謂其仆:“靷不偏緩乎?”其仆曰:“然”至,舍昭釐侯射鳥,其右攝其一靷,適之。昭釐侯已射,駕而歸。上車,選間,曰:“鄉者釐偏緩,今適,何也?”其右從後對曰:“今者臣適之。”昭釐侯至,詰車令,各避舍。故擅為妄意之道,雖當,賢主不由也。

今有人於此,擅矯行則免國家,利輕重則若衡石,為方圜則若規矩,此則工矣巧矣,而不足法。法也者,眾之所同也,賢不肖之所以其力也。謀出乎不可用,事出乎不可同,此為先王之所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