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平大學女子學院布告之一——
現在本市各飯店所設公共跳舞場,大都流品不齊,空氣汙濁,決非青年學子所應參加。茲特嚴重告誡:諸生務須自惜羽毛,絕不涉足;如有故還,一經查出,立即除名。此布。
(二十年二月九日)
跳舞與密斯
——劉複封其主張之解釋——
自日前報載女子文理學院院長劉複,禁止女生跳舞,及令學生互稱“姑娘”,以代“密斯”消息後,頗引起一般人好奇的注意,甚至西報譯載,滬報用特電登出。日昨記者晤見劉氏,詢彼對於此二種主張之理由,劉謂跳舞,為娛樂消遣之一種,餘雖不主張積極提倡,亦無一概禁止之意。唯近來平市各舞場,空氣太壞,往往容易引誘青年人於浪費,虛榮,曠時,耽愆之迷途,或竟至造成悲慘之結果。此等舞場,歐美都會中亦有之,然自愛者決不涉足。餘為愛護青年及徇各生家長之請求,會於一月半以前,布告禁止學生到舞場跳舞,蓋雅不欲今日中國之大學生,僅成其為一封封跳舞之所謂摩登青年也。至於家庭集會,偶一跳舞,餘固並不反對。次言餘不讚成學生間以密斯互稱,係去歲餘就女子學院院長職時,向學生發表者。第一,女子稱謂之名詞,國語中並不缺乏,為保存中國語言之純潔計,無須乎用此外來譯音之稱呼。第二,“密斯”在英語中,並非有何特別可貴處,英人對使女及飯店下女之類,亦稱“密斯”,未必一受此稱,便有何等光榮。第三,吾人口口聲聲呼打倒帝國主義之口號,而日常生活中尚將此不需要之帝國主義國家語言中譯來之名詞引用,誠不知是何種選輯。根據以上理由,餘主張廢棄帶有奴性的“密斯”稱呼,而以“姑娘”“小姐”“女士”等國語中固有之稱呼代之,固非主張代替“密斯”稱呼,非用“姑娘”二字不可;而廢棄“密斯”之理由,亦非因其雅致或不雅致也。日前報載不過將舊事翻新,然與餘原意出入太多,致引起許多誤會,實令人引為遺憾也。
(二十年四月一日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