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華偉

有一條大家都知道的法律上的名言:“法律不會去管那些小事情”,一個人也不該為這些小事憂愁,如果他希望求得心理的平靜的話。

在日常生活中,“小事”如果發生在夫妻生活裏,也會把人逼瘋,甚至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芝加哥的約瑟夫·沙巴士法官在仲裁過四萬多件不愉快的婚姻案件之後說道:“婚姻生活之所以不美滿,最基本的原因通常都是一些小事情。”而紐約郡的地方檢察官法蘭克·荷根也說:“我們的刑事案件裏,有一半以上都起因於一些很小的事情:在酒吧裏逞英雄,為一些小事情爭爭吵吵,結果引起傷害和謀殺。很少有人真正天性殘忍,一些犯了大錯的人,都是因為自尊心受到小小的傷害,一些小小的屈辱,虛榮心不能滿足,結果造成世界上半數的傷心事。”

羅斯福夫人剛結婚的時候,每天都在擔心,因為她的新廚子做飯做得很差。“可是如果事情發生在現在,”羅斯福夫人說,“我就會聳聳肩膀把這事給忘了。”其實,這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就連凱瑟琳女皇——這個最專製的女皇,在廚子把飯燒壞了的時候,通常也隻是付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