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華偉
在人生的某些階段,也許命運會對我們不公,但是,“天道酬勤”的規則適用於任何人。
1917年10月,美國堪薩斯州羅拉鎮的一家小農舍裏,爐灶突然爆炸,一個8歲男童慘遭嚴重灼傷。醫生告訴孩子的父母,因為這孩子雙腿受害過甚,將來恐怕無法再行走了。
然而,這男孩卻不這麽想;他暗下決心一定要再站起來。
男孩在床褥間躺了好幾個月之後,終於可以下床了,可是他卻連站立都無力。足足兩年多之久,他才僅能伸直右腿而已,不過後來他終於能夠拐著跛行。又過了數月,雖然時有劇烈陣痛,但他確能走路了。這時候他決定開始練跑,讓腿上鬆弛的肌肉得以再健康起來。每天他都在農場上追逐牛馬。數年之後,他的腿果然像以前一樣的強壯。
進入大學念書時,他經常參加田徑賽,成了一名長跑選手,全心全力貫注於1英裏賽跑。
在此之後就是他一生的運動史了。被醫生判斷此生無法再行走的這個男孩,不是別人,正是格連·康寧罕,美國前所未有的最偉大長跑選手之一,以及五項世界田徑賽紀錄的保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