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新龍

在關鍵的時候,在危難之中能夠保持冷靜,不遺漏任何值得關注的細節,尤其是一種可貴的品質。

約翰·湯姆森雖然並沒有做出什麽驚天動地的事業,卻成為了現代美國人心目中最重要的青少年楷模之一。

18歲的約翰·湯姆森是一位美國高中學生。他住在北達科他州的一個農場。1992年1月11日,他獨自在父親的農場裏幹活。當他在操作機器時,不慎在冰上滑倒了,他的衣袖絞在機器裏,兩隻手臂被機器切斷。

湯姆森忍著劇痛跑了400米來到一座房子裏。他用牙齒打開門栓。他爬到了電話機旁邊,但是無法撥電話號碼。於是,他用嘴咬住一枝鉛筆,一下一下地撥動,終於要通了他表兄的電話,他表兄馬上通知了附近有關部門。

明尼阿波利斯州的一所醫院為湯姆進行了斷肢再植手術。他住了一個半月的醫院,便回到北達科他州自己的家裏。如今,他已能微微抬起手臂,並已經回到學校上課了。他的全家和朋友為他感到自豪。

美國人為什麽喜歡湯姆森呢?有的說,他聰明,用鉛筆打電話,還會用嘴打開門。有的說,他喜歡幹活,我們喜歡勤勞的人。還有的說,他身體真棒,一定曾努力鍛煉身體,不然早沒命了。

一位學者概括了這些人的回答,人們除了佩服他的勇氣和忍耐力外,還有一種獨立精神。他一個人在農場操作機器,出了事又頑強自救,所以他是好樣的。

湯姆森的故事裏還有這樣一個細節:他把斷臂伸在浴盆裏,為了不讓血白白流走。當救護人員趕到時,他被抬上擔架。臨行前,他冷靜地告訴醫生:

“不要忘了把我的手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