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錢能解決一個人的生活問題,也能證明一個人的價值,它本來就是一個符號,承載不了太多的欲望。

四川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先生在榮登“《福布斯》2001年中國內地100名富豪”榜首之後,對上海的記者感歎道:當一個人擁有10萬元時,他對於財富的渴求最為強烈;當他口袋裏裝有1000萬元時,他的感覺就是“要什麽有什麽”;當他的財富增加到10億,他會感覺到口袋裏隻有1億元,其他9億似乎已經與他無關。他坦言,再多的錢,在他眼裏也隻是“符號”而已。

劉永好先生是爽快人,他的這番“答記者問”很誠懇,看不出是在忸怩作態的樣子。但是,如果這話是出自一個每月隻拿300元基本生活費的下崗職工,或者一個隻拿400元最低工資的普通市民之口,某些人恐怕就要感到很不理解了。

他們認為,普通人對財富的感覺應該更“近在眼前”一些。劉永好先生現在與他的兄弟們分享著80億元人民幣的財富,再多的錢在他眼裏都隻是“符號”,但憑著他當初一步一個腳印艱苦創業的經曆,以及他對財富的獨到理解,對於下崗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的普通工作人員為了每月能多拿幾十百把塊錢而歡呼雀躍,我想他應該不會覺得是在小題大作吧。

有錢的感覺是什麽?富蘭克林有過一句聽起來有點像“廢話”的名言:“有錢的好處無非是有錢花。”而在劉永好看來,“財富對於我個人已經失去了意義,現在積累財富就意味著對社會的貢獻。”他說的其實和富蘭克林的名言是一個道理,即一個人隻有把自己的錢“花”掉,他的錢才算有“用”。他隻有把自己的財富和社會發生某種關係,比如投資、消費、捐贈、饋贈或繼承,他的財富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別以為隻有掙錢辛苦,有時那些有錢人花錢也很辛苦。別的不說,一個人隻要吃喝嫖賭抽五毒俱全,那麽他或者他的父輩即使有再多的錢也頂多夠他折騰個三五年。

在我們這個星球上,有的人整天忙得像陀螺,卻隻能勉強養家糊口,有的人身家上億,隻想著怎樣把手中的錢花出去更有意義。

據說世界首富比爾·蓋茨創造財富的速度,比另一個人一天24小時不停地彎腰,每次都從地上撿起一張100美元的鈔票還要快。而我在《今日早報》上讀到一條新聞,說是一些外來民工在浙江寧波發展起了一種新行當——廁所淘金,他們帶著一根長鐵棍,上麵綁一串吸鐵石,專門到廁所裏撈硬幣,每天能從糞池中淘出50多元錢。假如比爾·蓋茨剛好在中國寧波目睹了這一幕,不知道該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