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6日和9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前夕。美國空軍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接連投擲了兩枚原子彈。這場人類有史以來的巨大災難,造成了10萬餘日本平民死亡和8萬多人受傷。原子彈的空前殺傷和破壞威力,震驚了世界,也使人們對以利用原子核的裂變或聚變的巨大爆炸力而製造的新式武器有了新的認識。

什麽是核武器?

核武器是利用能自持進行核裂變或聚變反應釋放的能量,產生爆炸作用,並具有大規模殺傷破壞效應的武器的總稱,包括原子彈、氫彈、中子彈三種類型,它使用的方法包括飛機空投、導彈發射等幾種。核武器是20世紀以來人類所擁有的、最可怕的毀滅性武器。

目前,世界上共有7個國家擁有核武器,其中包括聯合國5個常任理事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以及印度和巴基斯坦。事實上,以色列和日本等國都具備製造核武器的能力。

曼哈頓計劃

1939年,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準備利用一種叫做鈾的金屬元素研製原子彈。這一消息傳出後,當時正流亡在美國的一些科學家,請愛因斯坦出麵,給美國總統羅斯福寫信,要求美國務必搶在德國之前製造出原子彈。

美國正式製定了研製原子彈的計劃,並命名為“曼哈頓計劃”,一大批優秀的科學家投入到了這項工程之中。經過艱苦而又危險的不斷試驗及千千萬萬人夜以繼日的努力後,1945年7月,美國終於製成了綽號為“瘦子”、“胖子”和“小男孩”的3顆原子彈。原子彈研製成功後,美國人就開始選擇擲原子彈的目標,日本廣島、長崎成為了核武器的第一個犧牲品。

核武器的實戰應用,雖仍限於它問世時的兩顆原子彈,但由於40年來核武器本身的發展,以及與它有關的多種投射或運載工具的發展與應用,特別是通過上千次核試驗所積累的知識,人們對其特有的殺傷破壞作用已有較深的認識,並探討實戰應用的可能方式。美、蘇兩國都製訂並多次修改了強調核武器重要作用的種種戰略。

由於核武器具有巨大的破壞力和獨特的作用,1968年1月7日由英國、美國、前蘇聯等59個國家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締結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共11款。宗旨是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條約1970年3月正式生效。截至2003年1月,條約締約國共有186個。

核武器的種類

核武器的殺傷破壞是其爆炸瞬間釋放的巨大能量轉化出的多種殺傷破壞因素造成的,主要包括光輻射、衝擊波、早期核輻射、核電磁脈衝等瞬時殺傷因素。這些殺傷破壞因素作用時間僅為數十秒;而爆炸產生的放射性沾染,作用時間可持續幾天甚至更久。

美國對日本投下的兩顆原子彈,是以帶降落傘的核航彈形式,用飛機作為運載工具的。以後,隨著武器技術的發展,已形成多種核武器係統,包括彈道核導彈、巡航核導彈、防空核導彈、反導彈核導彈、反潛核火箭、深水核炸彈、核航彈、核炮彈、核地雷等。其中,配有多彈頭的彈道核導彈,以及各種發射方式的巡航核導彈,是美、蘇兩國裝備的主要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