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恩也是頭疼。

本是想捧林東,哪想到這家夥其實壓根兒就不用他捧,反倒是已經直接有點破壞平衡了。

特別是超音速的電梯門戰術,配合上超音速那準到令人發指的外線,簡直就是堪稱無賴。

聯盟其他球隊也有學的,但學得不像,沒有那種提前意識,配合得也不夠精妙,一用就是移動擋拆。

但超音速卻能用,因為負責開關門的櫻木花道和佩頓的意識以及配合都實在太好。

這兩人在掩護時都總是能提前站位,並且腳下完全不動,純粹靠身體的擠靠來完成那一瞬間的關門,讓裁判找不到挑剔的點。

要是超音速憑這招隻是和其他球隊打得有來有回,或者隻是個80%左右的勝率,斯特恩覺得所有人大概也就忍了,但這100%勝率卻也實在是有點太過……

於是在超音速拿下34連勝破紀錄這一天,新的聯盟規定連夜出爐。

——新增一個雙人掩護犯規。

不管你腳動沒動,不管你是不是提前卡位,進攻方隻要在進攻時同時借助了兩人的掩護去獲利,那就直接吹。

而新政策的出台,顯然讓已經順風順水適應了34場的超音速多少有點不太適應。

11月24號,超音速客場挑戰聖安東尼奧馬刺隊。

在GDP全力爆發的情況下,又沒有了電梯門的掩護,習慣了安逸的超音速外線集體失準,已經習慣了電梯門的櫻木花道也打得有點迷茫,非但在進攻端有點無所適從,且也因為習慣性的雙人掩護意識,被接連幾個哨子給直接吹了下去。

因此盡管林東爆發砍下61分12籃板11助攻,卻也仍舊沒能力挽狂瀾。

112:108,馬刺終結了超音速的連勝。

而緊跟著的另一場硬仗,達拉斯小牛,超音速的外線問題仍舊沒有解決,手感沒能恢複適應,林東則是處於和安德瑪續約的關鍵商業時期上,各種談判拉扯消耗了不少精力,加上此前連勝的勢頭已斷,鬆懈了下來,以至於這場比賽隻拿到33分12助攻7籃板。

小牛則是靠著三劍客的發揮再次以一個大比分的18分之差拿下超音速。

超音速的兩連敗,以及小牛的這場大勝讓整個聯盟都總算是鬆了口氣。

要再讓超音速這樣連勝下去,怕是所有球隊都已經快要沒信心和超音速交手了。

不過,林東正處於談判階段的代言續約倒也由此成為了媒體關注的焦點,也成為了全美熱議的一個新熱門話題。

他和安德瑪的代言人合同是持續到12月10號,而一些談判細節也已經被泄露了出來。

安德瑪為他準備的是一份7年5億美金的長約。

坦白說,以林東如今的熱度以及給安德瑪帶去的利益而言,7年5億美金是匹配不上他的身價的。

但也眾所周知安德瑪正處於擴張期,現在手裏完全沒錢,這應該也是安德瑪能拿出來的最大誠意了,且還裹挾著林東有15%的安德瑪股份,他要是不簽安德瑪,安德瑪保準市值大跌,那他這些股票也將立馬貶值,而以安德瑪目前市值近百億來看,這可是十幾億美金,也是安德瑪在續約林東時最大的綁架籌碼。

也意味著如果有別的公司想要簽林東,那就得拿出一份兒超出這將近20億美金價值的合同來。

雖然都知道林東肯定值,但代價也實在是太大了,讓許多大品牌都望而卻步。

隻有耐克一頭紮了進來,並且給出了一個堪稱恐怖的籌碼。

10億美金、3%耐克股權以及所有冠名銷售品銷售額的25%特許權使用費。

這是一份兒終生合同。

同時,隻要林東願意,耐克還可以出資以現有市價收購他手裏15%的安德瑪股權!

有人粗略估算過這份兒合同的價值。

耐克如今股票市值並不算多,但也有223億美金,3%的股權就意味著6億多美金,算上10億的終生代言合同,林東隻要簽下,就能有16億到賬,這已經遠遠超過他在安德瑪那15%股權的價值了,畢竟那15%的股票真要賣出去,保證立刻大貶值,最後能套現一半都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且還手握耐克一個25%特許權使用費的終生條款,這與邁克爾喬丹在耐克AJ特權完全一致,這才是真正的大頭,可以說光這個合同就能讓他一輩子都不愁吃穿,再加上林東與耐克強強聯合後帶來的市值收益等等,整體價值預估10年內就能達到至少50億美金以上!

甚至耐克還考慮了林東脫離安德瑪時,手中股票虧損的價值問題,要將這部分也算進去,這份兒合同的長期價值甚至已經超過了60億,將遠遠超過林東和安德瑪合作的從中獲利,除非安德瑪能幹掉耐克成為全美第一品牌,但那顯然是不太可能的事。

看來耐克這次是鐵了心了,就算是當年的喬丹也沒這樣的待遇啊……但安德瑪商業奇跡的活生生例子就擺在麵前,這讓人無法質疑,林東就是值這麽多錢!

坦白說,全美都沒人認為有人可以拒絕這樣一份兒合約,除了林東。

因為安德瑪?因為所謂的情分?

去和一個美國商人去談情分,林東還真不至於。

當初選擇安德瑪,不過隻是看中了他能提供兩年短約的靈活性,也為自己未來的商業價值鋪開一條路而已,自己就算現在真扔了手裏的安德瑪股份,對安德瑪來說,將它在兩年時間裏從一家小工廠帶到今天的規模,安德瑪依舊是賺的盆滿缽滿的,所以根本談不上什麽背刺虧欠。

真正讓林東猶豫的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耐克品牌自身。

自己終有一天是要回國的,老美的漢堡他是真吃不慣。

所以如果真把自己和耐克終身綁定到這種程度的話,那到時候身敗名裂的就一定是自己。

錢嘛,自己愛的隻是籃球,沒有什麽商業野心,100億和10億對自己來說並沒有太大區別,都是足夠用。

所以,短約可以馬上簽,長約慎重考慮年限問題,終生則直接免談!

當然,出於道義,安德瑪那邊還是要先談一談的,至少借助耐克這份兒天價合同,將壓力給到安德瑪,7年5億是不是少了點?

沒錢?沒錢沒關係啊,要不咱們先來個2年3億?1年2億也可以啊,你別光看你一年的銷售額,你安德瑪要看的是市值,是整體的收益,而自己是值得起這個價的。

至於耐克那邊,耐克上次就拒絕了自己的短約條件,而現在自己的價值鋪墊已經打足了,這次的胃口又不小,估計會很難談,先談安德瑪也是反過來給耐克施壓。

當然,如果安德瑪那邊真能談成2年5億的天價代言費,那就繼續吊著耐克兩年,先簽安德瑪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反正手握邁克達威護膝,自己的職業生涯還長著呢,用不著賣身一樣去急於拿價值,因為自己沒有意外可言!

林東的想法很簡單,很多錢和超級多的錢是沒太大區別,但前提是,自己得先有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