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城市圈知名商標保護製度
為增強對武漢城市圈內(以下簡稱“圈內”)知名商標保護的力度,以立足發揮知名商標對促進圈內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根據《武漢城市圈依法維權一體化工作試行方案》,特製定本製度。
一、知名商標的範圍
圈內各地獲“中國馳名商標”稱號的商標;
圈內各地獲“湖北省著名商標”稱號的商標;
圈內各地在市場中享有較高聲譽,並由省工商局備案的其他商標。
二、知名商標保護原則
一地認定,圈內共認,異地聯保。對圈內一地的知名商標視為圈內共認,圈內各地工商部門予以重點關注和重點保護。即圈內各地工商部門對知名商標在市場中被侵權動向實行重點監測,發生侵權案件後依法從快從重查處,對其中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依法予以特別保護。
三、知名商標聯保措施
圈內各地工商部門應於2005年12月30日前確定本地的知名商標,將知名商標的基本情況含[商標名稱、圖形、適用商品(服務)、所獲稱號、注冊(續展)日期、注冊人名稱、地址等]匯集,發往武漢市8+1城市圈信息平台(登錄地址:http://blsp.whhD.gov.cn/8+1/login.html),作圈內聯保,加大保護力度。
圈內各地工商部門依靠知名商標名單,在對市場商標動態的日常監管和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專項行動中列為重點關注對象。發現商標侵權線索及時與商標注冊人所在地工商部門聯絡,確定侵權性質,立即采取行動。除依法從快從嚴查處本轄區商標侵權當事人外,對涉案的其他異地當事人按《武漢城市圈商標侵權案件移交、協辦製度》辦理。
四、知名商標被侵權案件查處原則
圈內各地工商部門受理聯保案件後,從快從重查處,應予20日內基本結案,複雜案件30日內結案。
對知名商標侵權人的行政處罰均按《商標法》的規定,除沒收侵權商品外,處二倍以上罰款。
五、知名商標保護工作信息交流圈內各地工商部門,應加強信息交流和業務合作,及時將有關動態和工作信息告之當年支持工作的工商部門。該工商部門應不定期製發聯保工作簡報。對涉及麵廣、案情複雜的聯保事項,可召開專項工作會議研究和部署。
產品包裝物料管理製度
為保證產品包裝衛生質量,規範管理,根據檢驗檢疫部門的相關要求,特製定本製度:
一、所有進廠的包裝物料必須符合進口國標準要求和檢驗檢疫部門的衛生要求,無毒無害,無汙染。
二、采購進廠的包裝物料規格、型號,必須符合公司產品加工生產的標準要求,無破損、滲漏及標識模糊不清等現象。
三、進廠包裝物料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否則一律拒絕進廠。
四、包裝物料在庫內要碼垛整齊,按規格、型號存放。紙器等外包裝要離地、離牆30厘米存放;內包裝袋要放置在擱架上,按品種、規格擺放整齊,不得與有礙食品衛生的物品一塊放置或接觸。
五、存放包裝物料的場所必須清潔、幹淨、溫度適宜,空氣流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