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統一全國之初,采取了很多鞏固統治的措施,如改革官職、設立科舉製度、嚴懲貪官汙吏等。經過他的改革,社會風氣為之一新,國家的氣象欣欣向榮。

當時,社會上出現了很多偷盜搶劫之類的犯罪行為,屢禁不止。隋文帝很氣憤,下令這種罪犯一經逮捕,全部處斬。大理寺(掌管司法的機構)官員趙綽卻認為,應該按照法律對犯罪的人加以懲罰,不能失去信用。隋文帝欣然接受,還任命趙綽為大理少卿。

在封建社會,法律和皇帝意誌經常發生衝突。皇帝的情緒對他作出的判斷會產生重要影響,隋文帝也不例外。他時常會作出和法律不一致的決定,大理寺的官員都很為難,隻有趙綽敢違背皇帝的意誌,維護法律的尊嚴。

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穿了一條俗名“利於官”的紅褲子,被隋文帝看到了。隋文帝討厭鋪張浪費的行為,便想給他安上巫術的罪名,想將他殺掉。趙綽極力勸阻道:“按照法律,辛亶不應該判處死刑,我不能答應您的要求。”

隋文帝大怒道:“你這麽愛惜辛亶的生命,不管自己的死活了嗎?”命令手下將趙綽斬首。

趙綽毫無畏懼地說:“寧可您殺我,也不能殺辛亶。”他自己走到朝堂,脫下官服,等候處斬。

隋文帝隻不過想嚇唬一下趙綽,派人問他:“你還有什麽話說?”

趙綽朗聲答道:“我一心執法,不怕死。”

隋文帝氣得拂袖而去,過了很長時間才平息怒氣。事後,他覺得趙綽是對的,於是賜給趙綽三百段錦帛,以示慰勞。

當時,國家禁止市麵流通不好的錢幣。市場上偏偏有兩人用不好的錢幣換好錢,擾亂市場秩序,被抓進監獄。隋文帝命令殺掉兩人,趙綽又進諫道:“這兩個人應該受杖刑,不應該處死。”

隋文帝正在氣頭上,敷衍道:“不關你的事。”

趙綽反問道:“您讓我掌管司法,現在卻又要胡亂殺人,怎麽不關我的事?”

隋文帝怒道:“你能撼動大樹嗎?還是退下吧。”

趙綽懇切地說:“我隻希望能改變您的意見,不想撼動什麽大樹。”

隋文帝覺得自己下不來台,說道:“人喝湯時,如果覺得熱,就會把湯放到一邊晾涼。你是一定要挫敗天子的威嚴嗎?”

趙綽跪在地上,無論隋文帝怎麽嗬斥,他都不肯退下。隋文帝隻好回到內宮。其他官員也上書進諫,隋文帝才取消了處斬的想法。

大理寺有個叫做來曠的官員,上書文帝,說大理寺執法太寬,不能起到法律的懲戒作用。隋文帝認為來曠忠誠正直,便升了他的官。來曠以為得到了隋文帝的信任,又告了趙綽一狀,說他隨便免除囚犯的刑罰,把不該放的人都放了。

隋文帝派人去調查,發現毫無此事,來曠是在誣告。文帝大怒,下令處斬來曠。趙綽再一次據理力爭,認為來曠不該死。隋文帝袖子一甩,回內宮去了。

趙綽在隋文帝身後大叫:“我不管來曠的事了,還有別的事沒有上奏呢。”

隋文帝派人將他引入內宮,趙綽跪在地上說道:“我有三條死罪:第一,身為大理少卿,沒有管好手下的官吏,致使來曠犯了法;第二,囚犯本不該死,然而我卻不能據理力爭;第三,我本來沒有別的事,為了進內宮,謊稱自己有事。”

隋文帝聽後大笑,免去了來曠的死罪,改為流放。

麵對強權,要想堅持真理、嚴守原則,並不是那麽容易的事。趙綽時刻冒著殺頭的危險,當眾和隋文帝頂撞,挽救那些不該殺的罪犯的性命。即便是自己的仇人,他也要依法懲治,甚至觸怒隋文帝,並不因仇人的誣告就置之於死地。隻要堅持正義,不徇私情,不計較個人恩怨,以正義和真理作為衡量標準,依法辦事就不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