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0多歲年輕漂亮的師範大學畢業生,到山村小學做了一名女教師。
有一年,她接到了一筆捐款,這筆捐款引起了小小的爭議。她沒有把錢用在“現實問題上”,比如增添一些新的教學工具、改善教學環境之類,而是在其他老師反對下,她將全班孩子“奢侈”地帶到了深圳讓孩子們走出山旮旯,親身感受外麵廣闊的世界。
麵對記者一大堆的問題,年輕女教師隻恬淡地說了一句話:“我們那地方太窮了,但我想讓我的學生知道山外有高樓。”
太窮的角落,一筆捐款用在什麽地方都隻能是杯水車薪;而帶孩子走出山旮旯,親身感受外麵世界的高樓和繁華,從而親身感覺到貧富之間的懸殊差別,指給孩子們以具體的希望和目標,激發他們心中不斷前進追求的動力。這同一筆捐款的不同使用,就像“授人以魚”與“授人以漁”一樣,效果自是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