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
◇ 二府三司三衙——宋朝大背景
唐亡後,藩鎮割據的現象更加嚴重,整個華夏又經曆了五十餘年的混亂。直至公元960年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才逐漸結束華夏割據、混戰、王朝不穩、社會混亂的局麵。後世談論宋朝,往往帶著一種史觀:宋代是漢、唐、宋、元、明、清大一統王朝中最弱的一個。
對於弱的見解,單獨從政治上來看,這種觀念是有一定道理的。
同春秋戰國相比,秦漢的政治製度是一個大的建樹,而隋唐較秦漢時期又是一個大的變動。但是宋朝在軍閥割據結束之後的三百年內,完整繼承了唐代的製度,即使為了統治需要,也隻是進行了換湯不換藥式的調整,在整個政治製度的發展長河中顯得毫無建樹。
因此在講北宋與奸臣共天下之前,先要從大的國家背景下,通過政體與官製的調整來研究這群“偏房”政群借助官位的發展狀況。同時宋朝的官職泛濫,為多數人頭疼,借此篇以捋順其發展脈絡。
(一)宋朝政府原始組織架構
宋代繼承了唐的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九寺、五監等中央官製。
中書省在宮內,門下省和尚書省均在宮外,後兩者不再幹預朝堂政事,唯獨中書省直接領政事。
宋朝又有中樞機構為“二府製”,即設中書門下和樞密院兩個機構。“中書門下”是宰相辦公的地方,又稱“政事堂”,印文行敕曰“中書門下”,平時簡稱“中書”。
最具大權的宰相就是從中書省輸出,但是宋代較前朝不同的是,中書省的最高長官中書令一直處於空缺狀態。
北宋初年,宋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參知政事也被稱為“執政”,這是宋太祖趙匡胤為牽製宰相而設置的。當時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權的是“宰執”,所謂“宰執”,即宰相與執政之統稱。文學家、政治家範仲淹就曾任參知政事。
參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統治者削弱宰相之權的舉措。同時,宋初宰相權力分為了三個部分,簡單說來,中書治民,樞密治兵,三司理財,共同執行宰相職權。一麵分化相權,一麵又加強參知政事的地位,使其與宰相互相牽製,從而加強皇權的集中。
鑒於宋以前各個朝代宰相專斷國家大權的亂象,宋代宰相的軍事、財政、人事權都被剝離,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相權。在整個宋朝,宰相一律站而論政,相對於之前的“坐而論道”,備受尊崇的宰相地位大大被降低。以“尊王”為主體,宰相在宋朝初期為了表示擁戴君主的態度而謙卑不坐,往後逐漸演變成了“君尊相卑”的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宋朝除了以上官職的劃分,還出現了特有的差遣製度,致使宋朝真正管事的集中在差遣官內,其餘各司的長官官職隻用來領取俸祿、顯示地位而已。
宋朝本身用得是重文輕武的治理手段。隨著時間的推移,官製的弊端越發暴露出來,冗繁、重疊、龐大的官僚機構,給國家財政帶來極大的負擔,機構運行不暢,效率低下,影響政令運行和統治的順暢。加上皇室侈費,冗兵日眾,以及軍事上對遼、夏用兵所需,這一切已使宋朝財政入不敷出。這又反過來影響到統治的穩固、機構的運行與軍力的增強。改革龐大的官僚機構已勢在必行,統治階級內部出現了改革官製、挽救國家的呼聲。
(二)元豐改製
宋初,三省六部諸寺監這套中央行政機構中存在官員眾多、名實不符等弊端。到了宋朝中期,神宗在王安石變法失敗後開始著手對官僚機構進行改革,這期間的機構調整史稱“元豐改製”。
此次改製的核心是以保留政事堂與樞密院對掌大政的二府製為前提,恢複隋唐時期確立的三省、六部、諸寺監行政體係中各長官的實際職權。
政事堂依舊是宰相、執政的議事辦公處,而原來代掌三省的部分職權又重新納入門下、中書、尚書三省,因此恢複中書取旨、門下複審、尚書執行的定製。
新官製以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事,為首相;以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行中書令事,為次相;參知政事的名稱取消,增設了四名副宰相(即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尚書右丞),原來被削弱的相權得以恢複。致使北宋徽宗時期,奸臣蔡京先後四次任相,一年之內從尚書左丞升遷為尚書右仆射(次相),再到尚書左仆射(首相),執政時間長達十七年之久,並自稱“太師”,且在任期間大肆貪汙,搜刮民脂民膏,禍亂朝綱。
除了三省實權的恢複,三司的實權也得到了恢複。
三司作為北宋前期最高財政機構,號稱“計省”,長官是三司使,其權位之重與執政無殊,號稱“計相”。
三司沿襲唐代。由於唐末稅法混亂,田賦、丁稅的收入無法維持王朝的龐大費用,國家的財政收入主要依靠鹽鐵和度支。到五代後唐明宗始設鹽鐵、度支和戶部“三司”。因為宋初沿用唐製,職權是總管全國各地之貢賦和國家的財政,屬於獨立機構。
(三)樞密院官職
樞密院長官的官稱,宋初為樞密使和樞密副使,或稱知樞密院事。
宋初,為革除五代時武人跋扈的惡習,防止宰相專擅朝權,不使一人同掌文武大權,設立了樞密院,以主全國軍事政令,與政事堂對掌軍政大權,號稱“二府”。
元豐改製時,有人提出廢樞密院,但皇帝未采納,隻是做了一些調整,把一小部分職權歸到兵部。政事、軍事關係密切,不是能分得很清的,政、軍分離,有利於集權,卻不利於國事。
元豐改製後,專用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等官稱。宋朝的樞密使、知樞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職有時用武人,充分體現了重文輕武的特點。
但是北宋的樞密使與中書的關係極不正常。樞密使每次上朝奏事,與中書先後上奏,所言卻兩不相知,以故多成疑貳。這顯示出兩職之間為了互相牽製,獨自上報軍政而造成的貽誤軍國大政的弊端。
原本的二府製度在宋初因相權的削弱,雖然造成冗官現象,但是整體上奸相當道禍亂朝政的較少。元豐改製後,二府製得到保留,相權也得以回升。在中央機構的“二府製”中,宰相主持政事,樞密使掌兵,一旦奸臣當道,國家很難對其進行有效製約。所以當權傾朝野的蔡京和童貫狼狽為奸時,國家必然是一片混亂。
(四)三衙
宋代管轄禁兵和廂兵的中央機構,即殿前都指揮使司(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侍衛馬軍司)和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侍衛步軍司),總稱三衙。
三衙各設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和都虞侯,共計九員,作為三衙統兵官。三衙管轄全國的禁軍,侍衛馬、步軍司還在名義上管轄各地的廂軍。宋朝一般用文臣主持的樞密院與三衙互相牽製,以文製武。而三衙又各統一部分兵力,以便互相製約。
三衙與樞密使所掌之兵權不同:樞密使有發兵之權,而無統兵之重;三衙有統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其目的是為提高和鞏固皇權,防止武夫兵變。
二府三司三衙對北宋前期皇權的集中頗為有用。
二府下中書門下主管民政、樞密院主管軍政,三司主管財政,三衙鉗製樞密院,四者鼎足而立,彼此製衡,使得大權集中於皇帝一身。
神宗改製後,各大官職實權得以恢複,在另一層麵上也導致奸臣之間有機會沆瀣一氣,把持朝政。
這些奸臣有著同樣的特征:
其一,媚惑君主,百般逢迎,甚至是投其所好,以求其職。如北宋蔡京投宋徽宗藝術之所好,備受青睞,恩寵日增。南宋秦檜投高宗求和本意,得以權傾朝野。
其二,結黨營私,妒害賢能,陷害忠良。如黃潛善逐李綱、秦檜害嶽飛、丁大全劾董槐等。
其三,欺壓百姓,貪汙腐敗。
其四,作為兩宋罄竹難書的大奸臣,最大的危害就是致使國家最終陷於滅亡之境地。
◇ 從王安石變法看是他忠臣還是奸臣
王安石太出名了,一次“改革變法”之舉,惹得當世後世對他的談論紛爭不休,其名氣甚至蓋過了宋朝的皇帝。討論者或是偏激地指責北宋滅亡的始作俑者就是王荊公,抑或是對其大肆褒獎,更有者從各個角度對此人深度剖析,以求得證據說明他變法的不易。那麽,他到底是忠還是奸?本章就從變法一事細談,還原一個最真實的王荊公,也給你一個真實的北宋全景。
究其本源,宋朝在立國之初,就不如前朝:漢唐時期的幅員遼闊之勢不複存在,少數民族的崛起和發展,致使整個宋朝一直麵臨的是“臥榻之側,他人酣睡”的局麵。因此打仗這個事情是一直都不能避免的,加上宋太祖麵對這樣的格局,恰恰反其道而行,實行重文抑武的國策,同時宋朝又是曆史上第一個全麵施行募兵製的朝代,這就造成了沉重的財政負擔。為了抵禦少數民族的進犯,宋廷多次增兵添將,導致軍餉浩繁,加之朝廷冗官現象和宋朝皇帝的揮霍無度,沒錢了就開始變相增加財政稅收,甚至有竭澤而漁的傾向。一言以蔽之,整個宋朝的財政危機比想象中嚴重。
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範仲淹組織的“慶曆變法”失敗後,宋朝嚴重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並未緩和,積貧積弱的局麵仍在惡化,朝廷內外危機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聲在一度沉寂之後,很快又高漲起來。王安石進京述職,帶著他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上奏仁宗皇帝,係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以求實施變法,遭到仁宗拒絕。
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麵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國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現有法度”,並勉勵皇帝效法堯舜,簡明法製。此時的皇帝是非常崇拜王安石的神宗皇帝,神宗二十歲繼位時,就提出“天下弊事甚多,不可不改”“當今理財最為急務,養兵備邊,府庫不可不豐,大臣宜共留意節用”。
相對於司馬光的大刀闊斧裁減經費,改變冗費失控的措施,神宗當然是喜歡王安石“不加賦而國用足”的方案。於是乎,借著皇帝的支持,為了改變宋立國以來積貧積弱的局麵,王安石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進行變法,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麵,舉國上下風風火火掀起了改革變法的浪潮。而他的變法最出名的觀點則是: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
王安石以此作為宋朝經濟改革的指導思想,開始了全國範圍的理財,其中包括:生財、聚財、用財三個主要內容,具體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等變法舉措。
從王石變法的初衷來看,“民不加賦而國用足”是其主要目的,變法的推行確實使得財政收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似乎沒有達到王安石預期的效果和目的。例如青苗法一則的實施性放在農業社會來看,不可能有合適的方式來高效完成這個超時代的經濟調節任務,因為青苗錢散給富人,富人再轉而貸給百姓,等同於現在資質好的人在銀行獲取利息低的貸款,再轉而以月息甚至天息的高利息貸給資質不好的人群,同時官吏從中作梗,非但沒有達到“去其疾苦,抑兼並”的目的,反而助長了兼並。當時反對變法的對立麵,以蘇軾等人為主的保守派文人對此大肆抨擊:吏緣為奸至倍息。
真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免役法也是,各級官吏趁機有意多征收,大撈油水,反而是增加了農民的負擔。
當遠大的理想放在不合時宜的社會中去運作,其造成的弊端會遠遠大於收益。同時,不成熟的信貸模式更是加重了百姓的負擔,這種在實施過程中變相地“加賦”的方式,使得原本一無所有的百姓變成了債台高築的“老賴”。其中利用此法的奸臣,與民爭利,使得天下怨聲載道。縱使王安石沒有像蔡京等人一樣直接做出殘害百姓、貪婪奢侈的行為,但是他是蔡京等人的提攜者,是各項變法的倡導人,一場賭博帶來的輸局,這個責任他必須得承擔,宋時百姓罵他是“奸臣”倒是便宜了他。
王安石變法涉及麵頗為廣泛,除了上麵簡略分析的富國之法利弊,初始目的中還有“強兵”,因此變法除了“富國六法”外的重心便是“強兵四則”。
“強兵四則”為:
免役法(民眾以交錢的方式代替差役)。
保甲法(將鄉村民戶加以編製,十家為一保,民戶家有兩丁抽一丁為保丁,農閑時集中,接受軍事訓練)。
置將法(廢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漸推廣的辦法,把各路的駐軍分為若幹單位,每單位置將與副將一人,專門負責本單位軍隊的訓練,以提高軍隊素質)。
保馬法(養馬於民,政府收購)。
“強兵四則”一出,原來民間的散團被納入有序的編製。宋軍對外交戰時,兵強馬壯,改變了以往對峙遼、夏的弱勢局麵,使得宋兵在河湟之戰、討伐西羌中戰鬥力有一定的提升。
但是王安石變法出現的“國富兵漸強”的時間是短暫的。不成熟的變革體係弊端重重,隨著舊黨的再三攻訐、體係的短板暴露、各黨之間的爭鬥,以及高太後的哭鬧,神宗不得不把王安石貶到江寧去,以司馬光為首的“元祐派”重新回歸中央。變法體係中暴露的弊端影響到了千萬民眾,朝野上下舊黨步步緊逼,鄉野之外咒聲四起,朝廷內部的政治鬥爭也愈演愈烈,都導致變法改革在短短幾年內被支持、拋棄、複立,再拋卻、終止。
按理說王安石的整場變法行動,其實隻有一個目的——維護國家利益,也就是皇權的利益。這個時代,是皇權高於一切的時代。王安石的理財手段,就是為神宗皇帝理財,但是其施行的過程,不可能直達改革的第一線,而是需要層層的官僚體係來實施執行。處在中間環節的官僚階層,就是導致變法實際結果和預想結果差異化的重要因素。這就好比語言的表達和傳播中,表述者所講的內容最終到達第一線的內容比例可能直接縮減到百分之十。
同時,維護皇權的利益就意味著破壞了既得利益者的權益。看下當時的反對派,也就是朝中吵得最激烈的保守派的組成部分:司馬光、韓琦、呂公著等,都都是文壇巨匠,其下的門生故吏遍布全國各地,影響非常大。而王安石的變法勢必觸犯了勢要之家所謂的利益,加之保守派的反對,朝廷之內的黨爭就不可避免地開啟了。變法派和保守派的爭鬥往往又伴隨著地位的升降沉浮,其激烈程度從前麵所講述的蔡京的升遷罷免頻次就可見一斑。而這個過程中,保守派要繼續維護自己的權益,改革派出於皇權利益考量,就要打擊由來已久的特權階級的利益。恰好這又是一個舊製的時代,改革派相對於保守派的博弈力量始終太過薄弱,使得整個變法步步艱難,效果也大打折扣。
最令人感到無奈的則是,本來變法是出於維護皇權的目的,實行過程中,地方官僚卻變成了假借皇權之名,對百姓進行搜刮。在巍峨如泰山的皇權麵前,普通百姓想要保護私人財產,猶如拿雞蛋去碰石頭,是無力的。這就使得百姓產生危機,並且開始不服從變法,大罵王安石為奸賊。
整個封建王朝,就是一個皇權至上的社會,並沒有所謂健康的民間商業資本來支撐類似王安石變法的措施。這些涉及經濟的改革,要建立在健全的法製和市場經濟環境當中,除了金融、稅收等專業製度的完善,還需要司法的獨立公正。而這些在當時的社會中根本沒有辦法施行,商賈之事是皇權社會的官僚機器無法承擔的,青苗法也好,市易法也罷,如果沒有放在法治至上的社會裏,是不能有效施行的。
然而,這不是一個法治的朝代,而是一個皇權至上的時代。
自南宋到清末,王安石一直背負著北宋滅亡之罪人的罵名,其變法改革的失敗,最終造成他“奸臣亂國”的罪責。
改革之路本身就是一場賭博,誰也不知道接下去會發生什麽,賭贏了名揚青史,賭輸了則是身敗名裂、萬劫不複。
往事悠悠君莫問,回頭。檻外長江空自流。
——王安石《南鄉子》
◇ 蔡京——北宋奸臣之首
《易》曰:“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君子雖多,小人用事,其象為陰;小人雖多,君子用事,其象為陽。
宋初,五星聚奎,占者以為人才眾多之兆。然終宋之世,賢哲不乏,奸邪亦多。方其盛時,君子秉政,小人聽命,為患亦鮮。及其衰也,小人得誌,逞其狡謀,壅閼上聽,變易國是,賊虐忠直,屏棄善良,君子在野,無救禍亂。有國家者,正邪之辨,可不慎乎!作《奸臣傳》。
——《宋史·奸臣傳》
自古多奸臣,尤宋朝為最,一部《宋史》前後兩宋共記載了奸臣十五人。
兩宋被列為“奸臣”的人數眾多。《水滸傳》有載宋朝四大奸臣(蔡京、高俅、童貫、楊戩),宋徽宗時期亦有“北宋六賊”(蔡京、王黼、童貫、梁師成、朱勔、李彥)。
那麽既為四大奸臣又為“六賊”的蔡京、童貫是何許人也?
(一)升遷路,兩麵三刀
蔡京是化仙遊人,在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高中進士第,後調任為錢塘尉、舒州推官,累遷為起居郎。蔡京有個弟弟叫蔡卞,王安石上台後看中了蔡卞,收做了女婿,蔡卞就連升三級成了中書舍人。弟弟升了當然要拉哥哥一把,蔡京出使大遼應對得體,回來成了中書舍人。短短數年,蔡京由地方官員變成朝中大臣,受到宋神宗和王安石的重用。恰逢王安石推行變法,因此蔡京成了王安石變法的堅決擁護者和得力幹將。
但是王安石變法一直遭到眾多反對。宋神宗死後,其子哲宗繼位,高太後臨朝聽政。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司馬光任宰相,下令廢罷王安石推行的新法。雖然蔡京很合時宜地跟隨政府指令,按照限令於五日內在開封府所屬各縣全部改募役為差役,受到司馬光的稱讚。但在反對派麵前,這個興化之子卻無立錐之地,終被逐出京城,日子一天不如一天。但是司馬光喜歡他,因此蔡京由知成德軍改為知瀛州,調到了成都。諫官範祖禹論說蔡京不可用,於是改為江、淮、荊、浙發運使,又改知揚州。經過在鄆州、永興軍任官後,升為龍圖閣直學士,再知成都。
元佑八年,哲宗親政,重新使用之前的變法者,任命章淳為相。不久,蔡京回京,任戶部尚書。《重刊興化府誌》說,“章淳複變役法,置司講議,久不決”,蔡京見狀,主動上前積極配合,幫章淳解決問題。京謂淳曰:“取熙寧成法施行之,爾何以講為?然之,雇役遂定,差雇兩法。”這一記載說明,蔡京對王安石十分敬仰,對他的新法很有研究。十年後,蔡京再蒞其事推行王安石變法,易如反掌。
此時便可以看出蔡京確實是個隨波之人。
因為章淳、蔡卞得政,力排元祐黨人,緊接著就發生了轟動一時的“文及甫冤案”,史料記載:
文及甫獄起,命京窮治,京捕內侍張士良,令述陳衍事狀,即以大逆不道論誅,並劉摯、梁燾劾之。衍死,二人亦貶死,皆錮其子孫。王岩叟、範祖禹、劉安世複遠竄。京覬執政,曾布知樞密院,忌之,密言卞備位承轄,京不可以同升,但進承旨。
章淳命蔡京在同文館設獄,組織萬端,詳察此事。蔡京領命,先是逮捕內侍張士良,命他講出陳衍事狀,以大逆不道罪處理陳衍,劉摯、梁燾也一起受到彈劾。隨後陳衍被誅殺,劉摯、梁燾也遭貶死,他們的子孫都被禁錮,其餘有關聯的官員也遭到了流放。結果鬧了個大烏龍,經過徹查,這次冤案純屬子虛烏有。蔡京作為執行者,因此遭到了彈劾,說他覬覦執政的位置,同時彈劾者暗地裏對皇帝說蔡卞已備位樞府,蔡京不能同時升入,隻進宮為承旨即可。
公元1100年,宋徽宗趙佶即位,蔡京被罷官為端明、龍圖兩學士,知太原。皇太後讓徽宗留蔡京完成修史工作。
過了幾個月,諫官陳馞又彈劾他與內侍交結。陳馞獲罪被斥退,蔡京也被貶去出知江寧。蔡京很不滿,拖延著不去赴任。禦史陳次升、龔夫、陳師錫相繼議論他的罪惡,這次蔡京被奪去官職,朝廷讓他提舉洞霄宮,居住在杭州。
(二)為歸政,巧借天賦
這段時期是他的政途消沉期,可蔡京不是一個安守本分閑居的主兒。
蔡京的藝術天賦極高,素有才子之稱,在書法、詩詞、散文等各個藝術領域均有輝煌表現。恰逢童貫奉徽宗之命,以供奉官的身份到三吳訪求名家書畫和各種奇巧之物,在杭州住了幾個月。
蔡京見機會來了,極力巴結,日夜陪伴童貫。凡是蔡京畫的屏幛、扇帶等物,童貫每天都送到宮中,並附上自己的評論,於是皇上開始留意蔡京。同時蔡京又讓太學博士範致虛在朝廷內傳播自己誌向遠大的美名。範致虛一向與左街道錄徐知常友好,常常向徐知常講蔡京平日的意向,說如果讓蔡京為相,一定會有作為。不久,嬪妃、宦官也一起稱讚蔡京。等到範致虛升為右正言,就起用蔡京為定州知州。蔡京的種種手段讓自己得到了回歸朝廷的機會。
同時,哲宗時期的變法因新舊黨爭反複不已,沒有取得明顯成效。宋徽宗即位後,有意修熙豐政事。蔡京知道後,作了《愛莫助之圖》獻給宋徽宗,宋徽宗大喜,決定重用蔡京。等到韓忠彥被罷相後,蔡京為尚書左丞。公元1102年,蔡京取代曾布為右仆射(次相)。詔命傳下那天,宋徽宗在延和殿召見他,賜坐,對他說:“神宗創法立製,先帝繼承,兩遭變更,國家大計還未確定。朕想繼承父兄的遺誌,卿有何指教?”
蔡京叩頭謝恩,表示願效死力。
公元1103年二月,遷任左仆射。
(三)初為相,胡作非為
蔡京由放逐大臣被重新起用,一旦得誌,便開始“大有作為”。粉墨登場後的蔡京首先就是建議宋徽宗將年號給改了,以“崇寧”替換“建中靖國”,這是什麽意思呢?由於之前他的上位是借王安石變法,改年號來尊崇熙寧新政,就是大張旗鼓拍皇帝馬屁。為了給自己加戲,又“圖熙寧元豐功臣於顯謨閣……以王安石配享孔子廟”,恬不知恥地往自己臉上貼金,把自己歸於變法功臣。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蔡京采用了多種手法,拉攏同黨,打擊異己,掀起聲勢浩大的黨禁,並撰《奸黨碑》,全國刻碑傳布。碑上之名,從文臣執政官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範純仁為主的二十二人,放寬至後麵的三百零九人。不許這些人的子孫留在京師,不許他們參加科考,而且碑上列名的人一律“永不錄用”。
他常常暗暗假托“紹述”的名義,掌握大權,鉗製天子,為所欲為。隨著地位的提高,蔡京更加貪婪,他已領仆射的俸祿,又首創司空寄祿錢,不斷中飽私囊,這種貪汙腐敗讓他成了當時“富甲一方”的重臣。如正史《宋史·食貨誌》記載:
京所侵私,以千萬計,朝論喧然。
而這個時候的宋徽宗仍舊沉迷於藝術的世界無法自拔。從蔡京的藝術造詣來看,徽宗與他在精神層麵高度地契合,所以對於蔡京的所作所為,徽宗不是不知道,而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什麽這麽說?
用婚姻存亡的三要素來解釋:一段婚姻的維係三要素是感情、物質、性,隻要這三要素其中兩項沒有出現問題,那麽這段婚姻就能持續。
而蔡京和徽宗的關係中,有類似“婚姻”三要素的兩項關鍵要素:
第一,蔡京在藝術方麵的造詣,和當政者有著所謂的精神溝通,也因為精神的默契保持著他和徽宗的關係不僅是君臣關係,還有知己情感。在以儒家思想做主導地位的曆史中,一個皇帝如果沉迷於朝政之外的追求,就是最大的昏庸,徽宗對於藝術的癡迷在當時可能隻有蔡京理解和迎合。
第二,蔡京的貪汙腐敗其背後的最大受益者恰好就是宋徽宗本人,這一點也是極其重要,否則一個掌權之人不可能看著本該流入國庫的錢流到了他人囊中。蔡京通過政府壟斷行為賺取百姓錢財,在最賺錢的領域實行專賣政策,也就是禁榷製度,其中最典型的商品就是食鹽了。當然食鹽實施禁榷製度,不是從宋朝開始的,但蔡京的“高明”之處在於,他把國家賣食鹽變出了很多花樣。蔡京通過變法改革,將茶、鹽、酒等大宗商品的巨額收入收歸中央。當時每年光鹽稅的收入就可達到四千萬貫之多;除鹽以外,茶葉、酒、鐵等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物資商品,均實施專賣製度,同樣是獲利甚豐。這些收入對徽宗來說就奠定了他沉迷藝術的物質基礎。
可想而知,徽宗對於蔡京的信任,蔡京對於皇權的依附,最能體現兩人的關係。
崇寧五年(1106年)正月,西方出現彗星,尾巴很長。這是凶兆啊,貪汙一事在徽宗眼裏不算什麽,重點是蔡京對於元佑黨的大肆打壓,已經讓徽宗意識到以權製權調和各黨派矛盾的手段開始失去了平衡。元佑黨派本來就是整個宋廷最核心的一支黨派,一旦兩者之間的平衡被打破,勢必會導致朝臣之間出現混亂。言論者借此現象說這是蔡京對元祐黨人太過嚴厲所致,並在宋徽宗麵前抨擊蔡京。時間久了,徽宗開始指責蔡京當權,禍亂朝綱。為了平息眾怒,也為了懲治蔡京對元佑黨的過度打壓,徽宗不得不罷免蔡京為開府儀同三司、中太一宮使,凡是蔡京建置的事物都罷去。
(四)再為相,不思悔改
蔡京被下放之後,故技重施,安排其黨羽在宋徽宗麵前推舉他,加之徽宗對蔡京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罷免,隻是為了堵住悠悠之口。所以在蔡京被罷免後一年,到了大觀元年,宋徽宗又重新封他為左仆射。同時因南丹納土的功績,蔡京一躍成為太尉並受封為太師,真正坐到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力寶座。
蔡京再回朝政時仍舊延續當年拉攏同黨、排斥異己的做法,進一步結交內侍童貫。這次蔡京吸取上次的教訓,減輕對元祐黨人的處罰,但他仍倡導“豐亨豫大”,助宋徽宗享樂。
大觀三年,在台諫官的相繼彈劾下,蔡京辭官退休。太學生陳朝老上疏追究蔡京十四大罪狀,即:瀆上帝,罔君父,結奧援,輕爵祿,廣費用,變法度,妄製作,喜導諛,鉗台諫,熾親黨,長奔兢,崇釋老,窮土木,矜遠略。
陳朝老奏疏一出現,士人爭相抄寫,作為實錄。一人傳播蔡京罪狀,接二連三的彈劾便鋪天蓋地而來。宋徽宗怎麽都沒想到的,兩黨之間的鬥爭已經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為再次堵住眾官悠悠之口,公元1109年,徽宗不得不再次貶蔡京為太子少保,讓其到杭州去居住。
(五)屢遭謫貶仍不灰心
二次罷相之後,蔡京的政治對手何執中、張商英等先後擔任宰相,但是時間都不長,由此可見當時的北宋朝廷內部鬥爭異常激烈,並非獨獨一個蔡京就能操縱權衡的。但是二次被罷免後,蔡京變得聰明了,懂得進一步分析政治形勢,並充分利用了其中的矛盾,再加上童貫居中調停,因此在三年之後第三次擔任宰相。這是他為相生涯中時間最長、地位最穩固的一次,有八年之久。
蔡京的政治生涯算得上是屢遭浮沉,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除了蔡京的兒子們位居高官厚祿,連家裏的仆役都有做大官的,陪嫁的婢女都有封為夫人的。也因為這樣隻手遮天的做法,他受到了更多的輿論攻擊。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宋徽宗令他辭官退休,這一年,蔡京七十三歲。
七十多歲高齡的蔡京,早已超過致仕的年齡,按理應該頤享天年,但是這個古稀之年的老人仍舊擺脫不了對權力的欲望。等到宣和六年十二月,七十八歲的蔡京再次被任命為宰相。可是這時的蔡京早已老眼昏花,頭腦也不甚清楚了,大小事宜基本上都由兒子蔡絛操作。蔡絛的專橫跋扈招致很多人的不滿,尤其是蔡京的長子蔡攸,屢次對其進行彈劾。在多方攻擊下,蔡京於宣和七年四月再次被罷相,從而結束了第四任宰相的生涯。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軍南下,邊事日緊,蔡京舉家南下,逃避戰亂,走到潭州時逝世,終年八十歲。終其一生,用他自己的評價則是:
“八十一年往事,三千裏外無家,孤身骨肉各天涯,遙望神州淚下。金殿五曾拜相,玉堂十度宣麻,追思往日謾繁華,到此翻成夢話。”
他對一生的榮華富貴進行了回憶,充滿了感傷之情,但絲毫不見其有懺悔之意。因為,權力麵前,為求富貴,身後始終有徽宗這隻推手,他就要堅定地擋在皇權的前麵。
《宋史·蔡京傳》曰:
京天資凶譎,舞智禦人,在人主前,顓狙伺為固位計,始終一說,謂當越拘攣之俗,竭四海九州之力以自奉。帝亦知其奸,屢罷屢起,且擇與京不合者執政以柅之。京每聞將退免,輒入見祈哀,蒲伏扣頭,無複廉恥。
後世對蔡京的評價,無一例外全是貶低之詞。因為對北宋的滅亡負起主要責任的一個是昏庸的宋徽宗,另一個則是禍亂朝政的蔡京。
◇ 南宋第一奸臣秦檜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
這是秦檜跪像背後嶽飛墓闕上的楹雲。
秦檜的人設極其明顯——不折不扣的大奸臣。比起北宋蔡京、童貫的奸,更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前者是亂國,秦檜則是賣國。賣國求榮之外又有殘害忠良、貪贓枉法等罪責,人人得而誅之。
這一個大奸臣的背後,是風雨飄搖的江山。原本為忠臣的秦檜一步一步走向沉淪,這背後還牽扯著大量政治醜聞。
(一)我本忠臣
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遣使求三鎮,檜上兵機四事:一言金人要請無厭,乞止許燕山一路;二言金人狙詐,守禦不可緩;三乞集百官詳議,擇其當者載之誓書;四乞館金使於外,不可令入門及引上殿。不報。除職方員外郎。尋屬張邦昌為幹當公事,檜言:“是行專為割地,與臣初議矛盾,失臣本心。”三上章辭,許之。
——《宋史·秦檜傳》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兵圍困汴京,派使向宋室索求太原、中山、河間三鎮。秦檜當時在朝任職,立馬上書勸阻,並沒有得到答複。
不久之後秦檜卻接到任命,朝廷命其為幹當公事,隸屬河北割地使張邦昌。秦檜認為此職專為割地求和,有違自己的主張,三上奏折辭職,堅決不幹這種喪權辱國的事。
欽宗架不住他的再三請求,隻得暫時同意。
過了一段時間,宋欽宗還是想著割地息兵。秦檜不想去,宋欽宗還偏要讓他去,於是召來秦檜讓其前去談判。
欽宗即位,議割三鎮,命瑀往河東,秦檜往河中。瑀奏:“臣願奉使,不願割地。”
——《宋史·程瑀傳》
宋欽宗任命秦檜、程瑀為割地使,護送肅王趙樞出使金營,前去談判。秦檜和程瑀兩個人本身都反對割地,雖是奉令前往割地求和,心裏的底線僅為燕山一路,而非商議的太原、中山、河間三鎮。
金使大怒,把趙樞扣留了下來。秦檜、程瑀隻能回朝。宋朝又派出王雲、李若水前去談判,得到的是同樣的結果——不割地就攻打汴京。
朝廷之內化作兩派,主張割地和反對割地。此時秦檜仍舊不改初衷。
閏十一月,汴京失守,徽、欽二帝被抓到了金營。
靖康二年二月,莫儔、吳千幹從金營回來,傳金元帥之命要推立張邦昌為帝。原本反對割地求和的秦檜看到當下局勢,這宋室都要易姓了,還管什麽割地不割地啊,保住趙姓天下再說。於是秦檜冒死寫信向金元帥上諫,使勁兒黑張邦昌。於是秦檜也被抓到金營,跟隨徽、欽二帝輾轉於燕山、韓州之地。
同年五月,宋徽宗的兒子趙構在應天府建立政府,史稱南宋。
徽宗得到消息後,第一個屈服,向金人搖尾乞憐,表示願派人通知兒子趙構,願意子子孫孫永遠奉金為正朔,並向金納貢。
於是秦檜尾隨在皇帝身後,幫著徽宗周旋於金人之間,用重賄打通層層關卡,才把徽宗的信送到了金帥完顏宗翰手裏。
同時秦檜利用自己對本國的熟悉,當起了撻懶的“參謀軍事”,深得金朝大將信任,終於獲得重歸中原的機會。
這次回國,秦檜是帶著怎樣的目的?他究竟是一步一步身不由己地走向賣國之路,還是已然成了宋金兩朝之間的雙麵間諜?
(二)翻身之路
靖康之恥、雙王被擒,秦檜跟著徽宗乞憐於金,終於得到重歸故裏的機會。於是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十月,秦檜領著家眷離開金營,返回行都臨安。
百官皆疑,這秦檜能耐真大,居然毫發無損地回來了。雖然秦檜說自己殺了監視自己的金兵,搶了小船才逃回,但沒有幾個人相信。宰相範宗尹、樞密院李回與秦檜關係要好,竭力保薦他的忠心。
秦檜此次重回朝廷,便開啟了他的腹黑之路。
第一步,取得高宗信任,穩定朝中地位。
紹興元年(公元1131年)二月,秦檜提議:“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此策一出,恰中高宗心思,秦檜被升任為參知政事。
宰相範宗尹建議討論徽宗崇寧、大觀以來朝廷濫賞之事。本來念在舊交秦檜是站在範宗尹這邊的,但高宗對此事堅決反對,秦檜於是就附和高宗,並以此為由竭力排擠範宗尹。
同年七月,範宗尹因此事被罷相,秦檜逮住機會揚言:“我有二策,可聳動天下。”但以沒有宰相為由不說!
到了九月,秦檜拜相。沒想到突然出了個絆腳石,先前被罷免的呂頤浩二度拜相,與秦檜共掌朝政。
高宗詔命呂頤浩專管軍旅,秦檜專管政務。呂頤浩遂在鎮江建造都督府。兩人互相看不順眼,都謀劃著打擊對方。
秦檜此時的政治權謀還是嫩了點,黨羽還是弱了點。呂頤浩利用朱勝非為助,任命黃龜年為殿中侍禦史、劉棐為右司諫,此乃呂黨,主動向秦檜發動出擊。
黃龜年彈劾秦檜專主和議,結黨專權,不會長久,並把秦檜比作王莽、董卓。
秦檜果斷接招,立馬擢用胡安國、張燾、程瑀等名人,委以要職,以圖排擠呂頤浩。
兩黨掐得你死我活。秦檜沒想到回朝之時提下的策略成了呂黨攻訐他的把柄。高宗聽從呂頤浩之言後大怒,對人說:“秦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是北人,將歸哪兒?他說為相數月,可聳動天下,朕至今也沒看到。”
禍不單行,紹興三年,韓肖胄等出使金朝回來,金使李永壽、王翊一同來,要求歸還所有金朝俘虜。有人前去問金使秦檜如何返朝的,結果金使的回複與秦檜先前言論吻合,於是有人借此抨擊秦檜與金人共謀。
於是高宗果斷罷免秦檜,還張榜公告,以示不再複用!
第二步,重回朝野。
紹興七年正月,何蘚出使金國返回,帶回徽宗及顯肅皇後死訊。高宗悲痛大哭,隔著重重山巒,重禮發喪,當天任命秦檜為樞密使,地位僅次於抗戰派的宰相張浚。
秦檜終於重得高宗信任,當務之急就是要重歸相位,排擠掉張浚。於是他給張浚挖了個大坑。
本來“藕塘大捷”之後,高宗決定授予嶽飛對全國大部分軍隊的指揮權。秦檜看準張浚誌大才疏,自命不凡,不滿於兼空頭都督,便對其進行煽動。兩人共同說服宋高宗,不讓嶽飛掌握太大的兵柄,以免功蓋天下,威略震主。
其實秦檜的目的並不是針對嶽飛,他的目標是讓張浚出紕漏好把他排擠下台。
結果導致了南宋史上最讓人扼腕長歎的“淮西兵變”,張浚不得不引咎下台。此事秦檜也是禍首,卻處處把張浚推在第一線,自己深藏幕後,毫發無傷。
秦檜夥同新相趙鼎,利用張浚的個人失策,落井下石,讓張浚被罷。接著趙鼎上台,幫秦檜好話說盡。
於是紹興八年三月,秦檜被任命為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二次被封為丞相。
第三步,獨攬大權。
秦檜自重歸故裏後,便走上了自己的權力之路,為了成為高宗心腹,將見風使舵的技術用得爐火純青。不過這是曆代權臣的通病,不足為道。那麽他為什麽會被釘在奸臣之柱上,被後世痛罵?難道他真是金朝奸細,不怕承擔“賣國賊”的罪名?其實,未必如此……
(三)終成奸臣
前麵說到秦檜經曆罷免、複位後,執宰大權終於牢牢握在了手中。
秦檜上台後,一步步排擠掉反對議和的黨派,以此不讓其他人動搖高宗議和的決心,呂本中、張九成、馮時行、胡銓等皆被貶出朝廷。
十二月,金派張通古、蕭哲出使北宋,國書名為“詔諭江南”,秦檜懷疑是封冊文書,就與金使磋商,改江南為宋,改詔諭為國信。
其實這裏仍舊看得出秦檜是站在宋室立場的,因此說他為金國奸細實在有些牽強。為什麽這麽說,我們接著看。
宋金和議的條件為“先歸河南地,且冊上為帝,徐議餘事”。
秦檜打算接受金國條件,但高宗不願跪拜稱臣,接受金國冊封。
麵對此等侮辱,館職吏員也上書反對議和,各地軍民都義憤填膺。然而生氣並沒有什麽用,高宗發完牢騷還得議和。無奈之下,高宗以“居喪期難行吉禮”為由,讓秦檜率朝臣去驛館接收國書。
和議的第二年,金人背盟,分四路入侵,河南、陝西等地相繼淪陷,高宗下詔列舉金兀術罪狀,打算廢掉秦檜。禦史中丞王次翁上奏說:“以前國事無人主議,若事態稍變就換宰相,未必妥當。即使換宰相,後來者未必賢能,卻排黜異黨,亂紛紛的幾個月也不能安定。”於是,秦檜的相位愈加穩固。
本來秦檜是主和,雖然憋屈點,但能不打仗就不打。結果金兀術把主和的撻懶(完顏昌)給殺了。於是紹興十年六月,秦檜一改常態,見大勢之變,轉而主張伐金。細細想秦檜若是金的奸細,怎會調轉矛頭攻打雇主?
但是此次奏議並沒有生效,為什麽?顯然高宗不同意。
這讓秦檜相當頭痛,為了保住榮華富貴,曆來順著皇帝心思辦事的秦檜這次依舊一樣。既然自家皇帝都不想打,那還是主張議和吧!
雖然宋軍諸戰線取得節節勝利,甚至嶽飛打得兀術棄地而逃,秦檜還是按照高宗的意思主張議和。
戰場上的大將本來打得那叫一個歡兒,突然接到高宗命令,讓韓世忠罷兵,諸路將帥皆被召回,蔡州、鄭州、淮寧府等地再次落入金人之手。
次年,兀術再次南下,騷擾宋室邊關。宋將邵隆、王德等連戰皆捷,收複部分失地。但是朝中有人坐不住了,一旦打過兩河,敗金而迎回欽宗,帝位當屬誰?於是朝廷再次下詔,令全體將士班師回朝。
全國一片嘩然,抗金多年的嶽飛憤然泣下:“十年之力,廢於一旦!”
然而在朝廷高壓鉗製之下,嶽飛不得不下令班師。
紹興十一年正月,完顏兀術再度領軍南下。二月,嶽飛領兵第三次馳援淮西,再次打敗兀術。兀術經過這幾次南伐,把國家的錢都用完了,就算是“打穀草”也沒地兒打了,於是開始求和。完顏兀術在給秦檜談和的書信中說:“必殺嶽飛,而後和可成。”
宋廷乘機開始打壓手握重兵的將領,尤其是堅決主張抗金的嶽飛、韓世忠二人。
秦檜再次充當了宋高宗的急先鋒,先是陷害韓世忠,被嶽飛保下。
嶽飛回朝後,遭秦檜黨羽萬俟卨、羅汝楫的彈劾。他們在彈劾中誣蔑嶽飛援淮西“逗留不進”、主張“棄守山陽(楚州)”,要求免除嶽飛樞密副使之職。
八月九日,嶽飛被罷樞密副使,充“萬壽觀使”的閑職,兵權已釋。然議和之前提是“必殺嶽飛”,高宗之命,不可不執行。在秦檜授意下,張俊利用嶽家軍內部矛盾,威逼利誘都統製王貴、副統製王俊先出麵告張憲“謀反”,繼而牽連嶽飛。
最後,嶽飛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供狀上隻留下八個絕筆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宦海沉浮,冷暖自知,秦檜始終明白,要想把官做得穩穩當當的,就必須聽皇上的。
所以,和或者戰,最後的決定權在趙構。此後,有很多主戰大臣彈劾、攻擊秦檜,而高宗是這麽回答的:“檜,國之司命。”
一朝一代,任何一個皇位的鞏固捍衛者、皇權實施的執行者,必須無條件為尊主擋箭。作為高宗命令執行者的秦檜有曆代權臣趨炎附勢的通病,這不足為奇。但當時家國俱危,尚有靖康之恥的前車之鑒,秦檜依然陷害國家棟梁,不得不令天下人對其唾棄咒罵。
總覽宋高宗在位的三十六年中,所任宰相十五位,唯有秦檜最得恩寵,居宰相之位高達十九年。反觀同朝代的其餘宰相,長的也就三四年,短的就三四個月,不能望其項背。最讓人慨歎的是秦檜專職宰相之位,使得高宗並未設立左右宰相,到這裏不由得讓人深思,這樣一個人人都稱之為奸臣的人為什麽能夠長居相位,影響整個宋朝走向。
南宋大儒朱熹認為,高宗將國家大權授予秦檜掌控,結果造成尾大不掉的相權挾持皇權。近世也有不少學者對此的解釋為,“高宗為了推行降金訖和政策,不惜大力助長了相權,等到發現相權對皇權的威脅時,已經為時已晚。”或者當代出現大量為秦檜翻案的言論,其主要觀點為:秦檜不僅為高宗實現了偏安江南的心願,同時還在外交過程中,充當了外族衝擊的減震器,才使得皇權免遭朝野政治風暴的直接衝擊。
概述起來,對於秦檜的評判分為三類:一則皇權相權相得益彰,二則相權牽製皇權,三則相權代皇權受過。三者雖然側重點不同,卻無一例外圍繞皇權和相權展開探討。後人都知高宗並非庸才,不是不知權術平衡之道,如果容忍秦檜的相權遏製皇權,秦檜也不會遭到罷免。根據秦檜兩次任相的情況分析,他初期的上升是因為不少大臣鑒於他的履曆經驗推崇他,後麵是因為他主張議和而攻擊他。而高宗的態度卻是反的,因為他的議和意願而提拔他,因他主和不力而罷免他。
撇開其他人在議和一事上的大呼小叫,前前後後其實隻有一個人在看這群人演戲,那就是宋高宗。這個掌握著皇權的男人,在秦檜第一次任職宰相中隻是遵守著一貫務實的主張和用人考核標準。既然秦檜自有良策洽談議和之事,升他為相,自然屬於合理範疇。但是秦檜嘴上說出來的和實際操作結果相去甚遠,宋高宗罷免他也是自然的,因為他確實沒有能力,身為宰相卻不稱職,高宗是不可能允許其屍位素餐的。
秦檜二次發跡,是機緣太過巧合。此時客觀的國家格局已然發生了轉變,由於金朝內部權力的交替,接手者撻懶不僅與秦檜有著特殊的關係,同時金朝轉變了對宋的態度,給了秦檜重新崛起的機會。也是借助這一次機會,秦檜才真正開始展示了自己的政績。較三年前的為相之路,這一次他成長了太多,自然不可同日而語。秦檜重回朝政之時並非獨攬相權,而是幾大宰相並立,但是這次為相後,秦檜確實在對金的手段上取得了非常大的突破,有能夠解決宋朝與金尷尬局麵的能力,高宗刷新了對秦檜的認知。除了這一項主要原因外,在宮廷內部立儲的問題上,才真正確定了秦檜獨攬相權的地位。
建炎三年(1129年),高宗唯一的兒子趙旉不幸夭折。悲痛之餘,高宗接受大臣的建議,從宋太祖的七世孫中挑選伯琮(宋孝宗趙瑗)、伯玖養在宮中。如果出現兩位儲君人選就麻煩了,曆來在確定將來皇帝的這件事上,總能劃分出幾個派別,互相攻訐。當時與秦檜並立為相的是趙鼎,趙鼎自然推崇年齡稍大的伯琮,然而高宗的態度十分不明確,伯琮有的待遇伯玖也有。東宮之爭總有人坐不住,槍打出頭鳥,按捺不住的趙鼎遭到了懲罰,被罷相。最聰明的當然屬秦檜,高宗沒有表明態度,就去擅做主張處處脅迫皇帝立儲,這不是找死嗎。秦檜懂得高宗這樣做的真實想法是“兩個都不想立”,在立儲一事上,秦檜自然懂得此時無聲勝有聲。等風口浪尖過去,秦檜提議,再等等,等高宗親生兒子出生。這一招著實大有成效,趙鼎被罷免後,開啟了秦檜獨相的時代。
可惜老天給高宗開了個巨大的玩笑,等待高宗親生兒子出生的這段時間裏,大臣們都傾向於趙瑗(伯琮更名),這就意味著秦檜站在了未來東宮之主的對立麵。秦檜對趙瑗的牽製是高宗最願意看到的,他需要秦檜牽製住趙瑗,牢牢把趙瑗定格在本該有的位置上。畢竟自己的兒子始終沒生下來,高宗和趙瑗之間的微妙關係,需要一個人來維持,這個人就是秦檜。高宗既高居於雙方之上,又遊刃於雙方之間,製衡與固位雙贏,這才是他放任秦檜獨掌相權的目的。對秦檜來說,一麵是高風險的對抗,反麵則是高收益的回報——相權獨握。大家在心裏都有一杆秤,誰都不是傻子,隻要政權穩定,一切都是小問題。
秦檜幫宋高宗無限期推遲了趙瑗的立嗣時間,同時在洽談和議上作用很大,便在整個宋室中處於不可替代的地位。他了卻了高宗對外和對內的心願,同時,在這麽多的負麵評價當中,還能夠壽終正寢,也不難看出並沒有所謂的相權侵犯到皇權的地步,因此這裏應該屬於皇權相權相得益彰、相互配合的情況。
奸臣當道,這是曆朝曆代不可避免之事。皇權之下,必然有其存在的意義。宋朝是極特殊的一朝,因為除了奸臣的橫行,外交上更是窩囊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