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這種毫無生氣,官員懶散敷衍的統治局麵下,催生了大量的腐敗。

中國封建帝國的權力結構通常由皇帝、文官、胥吏三級構成,拋開那些大行孔孟之道的文官武官集團,基層混雜的是大量的胥吏。皇帝以權術來控製朝中的大臣,朝中的大臣以類似的方式來管控下級,權力社會裏,在下級的眼中,上級就是“皇帝”,就是皇權的代表人,能夠決定自身的浮沉和生死富貴。權力之劍,把柄在皇帝手中,劍身到劍尖,如同官僚體係的下沉,最底層的劍尖,其實就是胥吏,也是最鋒利的部分。

對於老百姓來說,一輩子都難見天子真容,朝廷重要高官也很難見上一麵,所以日常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這些披著權力馬甲的胥吏。胥吏數量龐大,這些遊走在基層的胥吏,才是權力集團的代表人,於是胥吏成了清代政治體製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 何謂“胥吏”

“胥,什長也”, “吏,治人者也”。

——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胥吏,指地方官府中掌管簿書案牘的小吏。他們主要是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平民,作為承擔國家“役”的一種,由官府直接選拔,或考以吏能後錄用,被稱作“庶人之在官者”。因而胥吏在身份上與一般經科舉考經學、詩賦入仕的官員截然不同,政治、社會地位都相當卑下。

胥吏肚子裏的墨水並不多,但是由於體製的因素,需要這些人員來精通各類官府文書,事涉人事、刑獄、錢穀等,熟悉王朝法例。所以他們隻能依靠官府衙門來混日子養家糊口。值得一提的是他們並不是由國家發工資,隻是官府衙門給發聘用金。在當時種種條件下,他們必然又不同程度地握有一定權力甚至是相當大的權力。簡而言之,胥吏上受文官的分配,下受百姓的敵視,而官府的聘用金根本不足以維係他們的生存,於是他們的存活之道便是伸手向下,在百姓中索取,通過搜刮地皮來滿足生活欲望。

另一方麵,清代繼承中國封建專製王朝對官員的限製,如官員的南北回避製度,官員往往要在遠離鄉土千裏之外的地方任職,官員不久於一地一任,調動頻繁等。此類製度的主要出發點是對官員權力進行限製,不使一地一員坐大。

但事情的另一麵卻是,清代法律繁複,律例並行,非專業人員一般難以掌握,而人口大量增加,新生事物不斷出現,社會事務劇增。官員又多為科舉出身,對於一般事務性問題的處理能力低下,勢必隻能依賴這些胥吏承辦和執行具體事務。

俗話說,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與流動性極大的官員不同,胥吏一般都是長期盤踞一地,專司一職,熟悉當地風土人情,同時胥吏和地方勢力盤根錯節,他們的權力有世代延續性,催生出不少“吏二代”。在古代的官僚體製下,胥吏具有強大的遺傳基因,原本官員為官一任,短則三年,長則五年,但是胥吏是不流動的鐵飯碗,一幹就是一輩子,變成了鐵打的胥吏流水的官。

早在漢朝時期,官和吏並沒有明顯的區別。當時每個部門的一把手是官,其他的僚屬全都是吏,就算後麵的大官也是吏發展而來的,包括一部分丞相。到了唐朝,就開始有了高下之分。造成重官輕吏現象的罪魁禍首是元朝。蒙古人馬上得天下後,自認為騎兵就是一切,不學漢字,政府充斥著大量的蒙古官員,於是讀書人的科舉做官之路被堵死,恰好這些蒙古官員不懂得如何治理漢人,也不精通漢語言和文化,才有了大批讀書人走進官府衙門去做書記、文案,也就是吏。

吏的發展算得上是讀書人的一條無可奈何的出路,自此開始,官吏分支,遺禍至清。對吏最沉重的打壓是明成祖朱棣時期,出了一條殺人於無形的政策:吏不能當禦史、不能考進士。

這樣一來,吏在官場上徹底失去了光明的前途,於是形成了所謂“天花板現象”,也就是向上之路被堵死了,讀書之夢也被扼殺了。這樣就造成一個結果,優秀讀書人都不去當胥吏,隻有落榜的秀才才去當。

胥吏在整個帝國的權力結構中最沒有地位,有點類似當下政府機關臨時聘用的沒有編製的人員。這些胥吏不僅沒有俸祿,就連辦事的日常工具,什麽紙墨筆硯等都得自己掏錢買。既然政治上麵上不去,又被人看不起,還沒有正式的俸祿,索性就破罐子破摔,自暴自棄,那就來點實惠的——貪汙。所以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腐敗。

京師各部中,吏員最多、差事最肥的就是戶部,因為所有地方的報銷與稅收事務都要經過戶部,事務多,借機分肥的事也特多。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竟然發生了戶部書吏借軍需報銷向平叛凱旋的福康安索賄的事,而福康安為了盡快報銷核算而不得不花兩百萬兩白銀賄賂小小的戶部書吏。

但凡有利益存在的地方,就會產生灰色生存法則,如果不懂得這種規則,就很難辦成事。即便是皇帝麵前的大紅人,也要按規矩辦事。福康安本身也處在體製之內,這些花花腸子的潛規則他一定不陌生。福康安報銷的軍費開支應該算所有報銷項目中最龐大的開支,報銷過程中也不是想象的那麽容易,如果沒有賞錢來疏通關係網,打通各路菩薩,說不定層層壓製,拖個兩三年也是有可能的。這筆灰色收入關係著一整個權力集團的利益,也還不僅僅是一個小文吏的事兒。

從權力結構方麵來說,報銷這個事無異於胥吏核查審計,然後交到有關部門簽字,走一個過程,其實都是虛的。這些有關部門的領導哪有閑工夫去審核這些無聊的數字,通常是文吏做好賬目,負責的官員大筆一揮“同意”,這事兒就算過了。所以輾轉來回,審計和批駁的權力又回到了胥吏的手中,他們才是決定著這筆軍費是否能夠成功報銷、報銷時效是多久的關鍵點。

這樣就造成了吏雖不在體製內,卻在帝國各項事宜的關鍵環節決定生死的情況。最終的博弈結果就使得福康安這個皇帝麵前的第一紅人不得不做出讓步,拿出重金來加快報銷流程。

從這樣一件小事上我們可以看出胥吏已然操控著國家很多關鍵流程的命脈,不僅在福康安一人身上發生,在帝國的各個角落都存在這樣的事故。特別是占據肥缺的官員之下,權力衍生的權力就越強大,他們將這些權力的枝節無限地伸展到帝國的每個空隙。

針對這麽混亂的胥吏禍亂,晚清時胡林翼就說:

“大清律易遵,例難盡悉;刑律易悉,吏部處分律難盡悉,此不過專為吏部生財耳,於實政無絲毫之益。”

“六部之胥,無異宰相之柄。”

難道皇帝不管嗎?

俗話說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這些胥吏的為所欲為、貪贓枉法難道在皇帝眼中不算事?就任其腐蝕這個帝國的基底?歸根結底,事實上最大的利益獲得者是皇帝本人。

因為權力係統本身就是利益傳輸的管道,就是所謂的有權就有錢。皇帝發布的製度在傳輸過程當中,自上而下會隨之縮減,到達最底層的時候,這些製度就已經無法約束權力操縱者膨脹的欲望。拿懲治貪汙一事來說,皇帝懲治的第一人選永遠是事發事件的領頭人,即便禍連四端,也很難影響到最底層的胥吏。這群“打不死的小強”抱團抵抗,製度對其的威脅性變得非常孱弱。何況他們也不在體製之內,沒有拿政府的俸祿。再說了,自下而上的反饋過程正是有了利益的潤滑,才顯得辦事的效率很高。

在這官僚機器的運轉過程中,就連乾隆皇帝自身都參與到博弈局中來,皇帝接受朝中大臣的“貢品”,那大臣接收下一層級的“貢品”,達到最底層,權力給了胥吏,貪汙的機會也要給到胥吏,環環相扣,胥吏的為所欲為竟得到皇帝本人的默許。同時皇帝隻要一搞肅貪風暴,比如懲治貪官,最終抄家所得,就會全部歸給國庫,也就是皇帝自己。

權力催生了腐敗,腐敗四散蔓延開去,給了胥吏敲詐勒索、影響社會的機會,而這個罪魁禍首,卻是皇權的擁有者,上梁不正下梁歪,是皇帝自身賦予了他們這些胥吏狐假虎威的機會。

◇ 小吏也能翻大江

福康安在報銷過程中遇到了小小的文吏對其進行敲詐的怪象,最終博弈是皇帝麵前的大紅人退步。這件事雖然搞得當事人心裏十分不舒服,但還是不敢輕易對抗這個傳承了千年之久的“隱性規律”。而遍布全國的胥吏不止在六部為所欲為,不僅僅是貪汙一事,更有甚者,因一人之禍,牽連四端,甚至驚動了慈禧。

有一個定律,叫作“血酬定律”,意思就是流自己的血、拚自己的命所得的報酬,用生命和生存資源做交換的一種行為。這就牽扯出政府和民間的矛盾,當百姓被高額的賦稅逼迫無奈時,跑到山裏,當強盜土匪,靠搏命來換取生存資本,若是生產收益高於拚命的收益時,他們又開始從良為民。這種自由轉換導致的入則為盜、出則為民的現象在秦以後的朝代中時常可見,典型的就是《水滸傳》中的水泊梁山好漢。特別是明中期以後,這種群盜四起的現象特別嚴重,他們一邊做老百姓,生存不下去時又開始提刀做土匪。

這類現象一直持續到晚清,特別是以河南為主的地界,是盜匪泛濫區。為了剿匪,河南的許多州縣不斷擴編警力,也就是增加胥役的編製,有些縣域的警衛人員多則高達千人,最讓人驚歎的是,這些警衛隊當中,也混雜著大量江洋大盜,真是賊喊捉賊,警匪一家。混入警衛隊的江洋大盜白天人模狗樣兒冒充胥吏,晚上脫掉製服穿上黑色夜行衣回去當盜匪搶劫百姓,所以盜匪一直消滅不完。

如果確實是運氣不好,遇到官府必須要給百姓一個交代,督促破案,難以搪塞蒙混之時怎麽辦?被抓住的盜匪(還是胥役)就會找人頂包。地方縣衙的領導,大部分是拿錢消災。

當時在河南地界,鬧出過一件荒唐事。

南陽鎮平縣有一個叫胡體安的人,就是典型具有雙重身份的人,不僅在衙門裏充當胥役,還是當地盜匪團夥的領導人物。在光緒五年(1879年),這夥盜匪搶劫了當地的一個土豪,結果就攤上事兒了。

按理說,土豪自然和官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但向衙門報了案後,時間過去了很久,這案子還沒有偵破。這就奇了怪了,土豪私下組織了一幫私人偵探去調查,結果大跌眼鏡,發現是胡體安一夥幹的。既然縣裏衙門不管,他就一張訴狀把胡體安告到了省裏。省裏接到訴狀,立馬給了回應,下令捉拿胡體安。作為一個盜匪大佬,胡體安可不是吃素的,在通緝過程中跑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事總要解決,於是盜匪團夥協商出一計,找個窮百姓去頂罪。根據血酬定律,總有人願意以命換財,不為自己也要為家人。結果找的這個叫王樹汶的人才十多歲,打死不願意去頂罪。盜匪對其軟硬皆施,欺騙他不會判死刑,頂多坐幾天牢。經不住折騰的王樹汶就這樣被架進了衙門大牢。

縣長二話不說,就向省裏提交報告,說賊犯已經緝拿歸案,最後定了個秋後斬首。

更讓人覺得諷刺的是,時隔不久,胡體安出現在另外一個縣,不僅平安無事,還當上了該縣的總胥長,這黑變成了白,白變成了黑。

監獄裏的王樹汶還在等著胡體安把他撈出去,等到秋審時卻發現自己被判了死刑。王樹汶大哭大鬧,監刑官發現這個案子有冤情,把這事告訴了省衙門的一把手塗宗瀛,塗宗瀛一聽大怒,下令停止行刑,徹查此事。最終審理出的結論是這個孩子的父親叫王季福,家住在鄧州。

為了核實情況,塗宗瀛便要派人找來王樹汶的父親對質。可是在這個時刻,塗宗瀛被調任了,新任的河南巡撫叫李鶴年。這個李鶴年自己倒沒有問題,關鍵問題出在李鶴年的一個好友許昌道員任愷身上。任愷之前在南陽做知縣,參與了王樹汶案子。任愷馬上寫信告訴李鶴年別管這事兒,把這案子壓一壓,大事化小,不要再深究下去了。

但這件事早已經鬧得不可開交了,河南的禦史聽聞此事,把這事兒給捅到了皇帝麵前,彈劾這些河南官員官官相護,草菅人命。李鶴年接到皇帝的指責,怒火中燒,立馬決定否掉塗宗瀛的審判,不讓翻案,還是定王樹汶死罪。

一時間,一件偷盜的小案竟然演化成了官官相護的重大惡性事件,民間輿論四起,社會輿論開始針對河南官府,強烈譴責這些“父母官”是“豺狼官”,京城之內彈劾李鶴年等人的上奏如雪花般飛進朝堂,這事終於驚動了深宮之中的慈禧。慈禧太後下令授權河道總督梅啟照為欽差大臣,徹查此案。最可笑的是這個河道總督梅啟照接的是原河道總督李鶴年的班,梅啟照手下的官吏基本就是原來李鶴年的舊屬。梅啟照再怎麽想翻案,重新審理的結果還是定王樹汶死罪。

最終案件在幾個不同層級的官僚手中承轉,直到光緒九年(1883年),鬧到刑部尚書張之萬手中才徹底處理解決。案件結果算是柳暗花明:白坐了五年牢的王樹汶無罪釋放,原鎮平知縣和南陽知府發配邊疆,李鶴年和梅啟照則被降級。作為案件主謀的胡體安卻仍舊逍遙法外。

◇ 窺探清朝胥吏結黨營私根源

嘉慶皇帝的“上諭”言:

諸臣全身保位者多,為國除弊者少,苟且塞責者多,直言陳事者少。甚至問一事則推諉於屬員。

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書吏……自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百司庶尹,唯諾成風,皆聽命於書吏。

舉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惟令是從。

從中可以窺見到清朝正式官員的特色:少說話,多磕頭。

鹹豐以前的清廷大臣與以前諸朝相比是最缺少主動精神的。這與清代的民族壓迫和皇權專製的強化有關,再加上“康雍乾”三代皇帝都是人精,許多大臣都是本著此方針做官,遇事推諉,大官推給小官,小官推給胥吏,胥吏則有無數法令條例作為依靠。

因為清代法令律條越來越細密,左宗棠的幕友宗稷臣說:“朝行一事,夕增一例。積數百年,遂汗牛充棟而不勝計。”

隻要皇帝一句話,馬上奉為圭臬,寫入條例。

這根本不是“流水官”能夠掌握的,於是就要靠專長此事的胥吏,堂官司員則省心省事,因此就出現了嘉慶所說的“聽命於書吏”的政治怪事。朝廷各部如此,地方也是這樣。

因此導致清代的胥吏畸形膨脹,單單是某個縣城衙門的胥吏就達兩三千人,此外還有許多編外的白役。

但朝廷也不可能花大量的錢來供養這些人啊。於是乎,出現了一個清代官僚體係中最有特色的一幕:清代胥吏地位很低,做不了官,但他們世代相傳,把持了衙門的具體工作,很能用權力撈錢,從而發了大財。與此相對的,是京官之窮,在清代也是盡人皆知的。

這是所有朝代中,清朝最奇葩的一個特色。

清代胥吏群體是一個有著顯著血緣、地緣和業緣關係的政治性群體,他們供職於各級官府,甚至子弟相承,世守其業,呈現出“權力繼承”的失控局麵。

血緣的繼承——

早在說“封建”兩字時,中國古代的帝王,從私有觀念出發,希望二世、三世乃至萬萬世,使家天下能傳之無窮。世卿世祿製被廢除後,當官的不能繼承,唯獨出現了胥吏能繼承。

於是有人言:“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明末清初學者黃宗羲在談到明代的情形,也支持該言:“今天下無封建之國,有封建之吏。”

清代在官員任用上有血緣回避製度,凡有嫡親祖孫、父子、伯叔、兄弟之關係者,不得同時在同一衙署供職,官階低者須回避。但是胥吏本身就不在體製之內,所以在胥吏的任用之上就存在著嚴重的血緣裙帶現象,畢竟是自家人懂得自家人,何況這肥差不能流外人田。我們在電視電影中常常看到的現象就是某一官員去外地任職,身邊總是帶著自己的熟人班底——師爺和常隨共同赴任。

費孝通先生講,中國社會是講究熟人社會的差序格局,就如同一枚石子投到水中,波紋一層層**漾開去,能夠輻射的麵積都能夠牽扯上聯係。

胥吏發展到後來就是社會學中所說的血緣和鄉黨關係,加上在職業活動中建立的私人交誼,胥吏之間既可相互援手,成就公事,又能結攬把持,牟取私利。在權力係統的交易過程中,用血緣關係進行權力轉換曆來是官場普遍現象。在清朝的官府衙門當中,最有價值的官親就是俗稱的“三爺”,指少爺(兒子)、姑爺(女婿)、舅老爺(妻兄弟),官員總會想方設法用和自己有著情感聯係的人來充當胥吏,用人唯親也就這麽傳承下來。

如果撇開直接的血緣關係,就如前文中講的“鐵打的官府流水的官”轉換為“鐵打的胥吏流水的官”。當官不過三五年,但胥吏是一輩子的工作,在此基礎上,他們重視的不是微薄的聘金,而是手中強大的權力衍生出來的利益,於是有了“吏二代”的說法。胥吏之職在家族間傳繼,即便不是家族繼承,也是同一利益共同體,至少也是前任所選定,這種情形一直延續至清末。

地緣的關聯——

社會學家費孝通認為,地緣關係是血緣關係的投影,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說是血緣親疏的一種反映,區位是社會化了的空間。

官吏之間往往通過認同鄉、認同歲、認同年(同一年的進士、舉人等),來扯上關係,這就是官場上所謂的“裙帶關係”。裙帶關係不意味著一定是穿同一條褲子,關鍵是能說那些“有用的廢話”。既然官員之間都特別注意去拉扯關係,可想而知,胥吏之間的“裙帶關係”有多重要。

中國古代社會中,鄉土觀念非常重要,在官場能轉化為看不見的聯係紐帶。這種看不見的紐帶非常重要,比如同治時期,曾國藩組織的湘軍,其幕府中湘人籍就占到了四分之一。之後湘軍將帥隨著軍事力量的壯大,手下很多湘人也成了督撫官員,形成遍布全國的湘軍軍事政治集團。這種盤根錯節的關係網絡就如同把權力結果進行一係列的重組與分配,其目的隻有一個,就是把皇權衍生下的一些大權由公共權力轉化為私人權力。

都所謂老鄉見老鄉,兩眼冒金光。這種情況下,一個官職下麵的胥吏全是一個地方的,例如清以前,在京師大小衙門中,其胥吏多為浙東紹興人,在中央各衙門中,尤其是戶部多吳越之人。紹興人同鄉意識濃厚,紹興籍胥吏既然來自同一地域,就會有同鄉間的活動,用以聯絡感情,相互幫扶。

在當時,“紹興師爺”一時間風頭無兩,官場當中流行著一句:“無紹不成衙。”自明代開始,有人去紹興做官,朋友便對其鼓勵,天下治亂在六部,六部的吏都是紹興人,當時可見治理好了紹興,也就治理好了天下。

胥吏之政緣關係——

這個不難理解,政緣是指因從事同一職業而建立的一種人際關係,它是血緣意識和地緣意識的泛化,胥吏通過職業活動也建立起自己的關係網絡。在清代各級衙門中,胥吏人數眾多,所辦事務類似,有共同的利害存在,而且上下級衙門之間有垂直的行政聯係,在頻繁的公務往來中容易產生私交。

在沒有血緣和地緣關聯的情況下,政緣是作為社會人群交往,維護共同利益的最佳措施。因為關係網的複雜化,一人出現問題,那麽勢必會殃及整片池魚,上有官官相護,下有小吏雜糅,一根繩子上的螞蚱,豈是說沒關係就沒關係?胡體安這一案件背後的複雜性,其實就是這一個利益共同體非常明顯的政緣關係的表現。

再舉個例子,清朝有個灰色現象,叫作“捐納監生”。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國家為了節省國庫開支,政府開始批準甘肅等地的商民納糧捐納監生,解決當地的缺糧局麵。什麽意思呢?通常情況下,讀書人需要經過層層科舉考試,才能獲得做官的資格。但是達官貴族不需要參加層層選拔,到鄉試環節,直接給錢就可以買到監生的資格,參加鄉試,這就叫“捐納監生”。這就使得一些為商之人家裏的富二代很快走上了仕途,再用仕途的權力來反哺財富。

當時大量外省商民跑到甘肅買監生的頭銜,倒不全是他們自己要去考取功名,而是他們在替一部分政府官員培養僚屬。政府官員和商人本身就存在千絲萬縷的聯係,為官不可能都像“海瑞”這樣特立獨行、公正無私,而培養僚屬能不斷地擴大利益群體,拉更多的人群加入這個弈局。不管怎麽說,政府的官位編製有定數,自己的親緣關係和地緣關係人群不一定有資格和能力步入這個空缺編製,隻有夥同商人,用“捐納監生”的辦法牢牢地綁住這些日後考取功名之人,把這一批僚屬納入到自己的權力羽翼之下,才是最穩妥的。除了為官之人,其下的胥吏自然也互相綁在了一起。當然,這裏麵除了政緣,官商的互哺關係也是導致胥吏遍布全國各地的原因,隻要能扯上關係,做一係列動作都是值得的。

從另一方麵來看,胥吏之間不僅僅是同行夥伴,也是競爭關係,加之胥吏看重的還是利益,他們之間也存在著彼此相爭的一麵。如《在官法戒錄》裏記載的:

胥隸(吏)惟利是視,同儕喜相排擠,鮮能敦朋友之誼,不避患難,挺身相救者。

清代胥吏以血緣、地緣、政緣關係為紐帶,形成了相對獨立的社會與政治利益集團。胥吏講究鄉黨戚誼,其襲替往往在血親間進行,有自己的利益共同體,於是形成了朝廷上下“無封建之國,有封建之吏”“紳無世家,官無世職,而胥吏承襲遍及天下”的巨大憂慮。各種文獻中頻繁出現對胥吏群體的激烈批評,官府也屢加禁革,卻並無成效。即使是小小的胥吏,混亂的關係讓他們抱團成群,遇到利益一擁而上,遇到災難相護相援,在大清這一汪大海中,總是能夠掀起波瀾,攪動局勢。

◇ 清朝啊清朝——一個國家的轉型之路

胥吏的問題,在清朝龐大的建築中隻是朽木中的一根,雖不足以直接導致大廈倒塌,但也起到了加速摧殘的作用。

1912年2月12日,北洋軍閥袁世凱逼清末帝溥儀遜位,清帝頒布了退位詔書,清朝從此結束它二百多年的命數。

這個末代封建王朝持續了兩個多世紀,清朝雖然不是外來殖民政權,但它是少數民族政權。正是這個少數民族的身份給它帶來了許多優勢——比如清朝對邊疆地區的統治就和其自身的少數民族身份有密切關係。但更多的是劣勢。最終清朝在疆域極大的情況下走向滅亡,雖是曆史發展的必然階段,始終讓人有些歎息。

清朝的滅亡,不在於人口、財力、製度、兵器的落後,而在於全世界都在極力地開放國門,麵向變革時,清朝仍舊禁錮在一方國土之內,自娛自樂。

當它突然意識到不能坐以待斃,開始轉變時,一切都太晚了。

當一聲炮響轟動這個亞洲大國時,從來都不曾被外部環境幹擾的清政府第一次遇到了這麽頭痛的問題。畢竟兩千多年來一直是中國深刻地輻射影響周邊小國。沒想到現在卻被住在世界另一頭,帶著鋼鐵、槍炮而來的國家影響。來者何人?有何目的?吾國將麵臨什麽?一切未知數都讓整個政府變得像無頭蒼蠅一樣,不知光明在何處。

於是乎,沉默吧沉默吧!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死亡。

朝廷分成了兩派,有的選擇死亡,有的選擇掙紮。

選擇掙紮的一派終於是占了上風,為實現“富國強兵、器物轉換”的目標,清廷不得不痛下決心,更弦改轍,開始折騰,走向改革轉型之路。

比如在編練新軍、教育改革、警政改革、司法改革、官製改革、實業促進、地方自治乃至憲政改革等問題上分頭並進,其規模之大,其速度之快,在令人感到震驚的同時,也不免有些擔憂。

試舉兩個例子來說明新政轉型之路的艱難與失敗原因:

軍事轉型——有錢買棺材,沒有錢吃藥

以新政第一要務的新軍編練為例,僅北洋六鎮每年的維持費用就高達九百萬兩,如建成三十六鎮常備軍的話,其每年的維持費用至少在五千萬兩上下。

沒給錢嗎?給了!

北洋艦隊的建立清政府是給足了人力和財力,給錢買軍艦,給錢買裝備,給錢架設炮台,所以李鴻章能在短時間內搞定艦隊的建立。

再看看日本,明治維新政府改革軍製,推行近代軍事教育和訓練,積極擴軍備戰,以國家財政收入的60%來發展海、陸軍。當時日本政府的年度財政收入隻有八千萬日元。1893年起,明治天皇又決定每年從自己的宮廷經費中撥出三十萬日元,再從官員的薪水裏取十分之一,補充造船費用。日本能夠用於軍事的財力最多也就是每年四千五百萬日元。

其他也都低於中國,這說明一開始日本的經濟實力比起清朝來說差距太大。為什麽巨大的差距下,清政府在甲午海戰中依舊大敗?

隻能說清政府在改革之路上的重大一步,失敗了!

教育改革——倉促而無補救

1905年清廷廢除科舉,這無疑是清末新政中的一件大事。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廢科舉實則是體製上的自我摧毀,其不但喪失了數量龐大的支持者,而且連機製本身也一並喪失了。元、清這兩個馬背上得天下的朝代都有典型的矛盾,認為要鞏固中央集權,維持皇權,就得大肆打壓這群讀書人。在士人治國的朝代中,充斥著大量讀書人,他們是整個國家權力運轉的重要機器。而科舉製度恰好把朝廷與讀書人聯係在了一起。本來科舉製度就算得上是中國幾千年來最偉大的一項發明,朝廷設立這一製度,讀書人通過考試獲得功名、地位及官職,通過這樣一個途徑實現自己的抱負、改變自己的命運。現在這個紐帶斷了,朝廷便失去依托,成為無源之水。短期來說,廢科舉意味著喪失了一個向上流動的合理機製,同時也割斷了士紳階層與清王朝的聯係,使清廷陡然失去原有的中堅力量,這無疑是一種自廢武功的自殘行為。

加之上一章所提及的“捐納監生”等行為,其實不僅僅是監生,整個清朝都充斥著賣官鬻爵的現象。

從順治開始形成捐納製度,到康乾之間已經基本完備,最後在鹹豐、同治時期大肆泛濫。政府為了籌集資金鎮壓帝國不斷出現的各種起義,也毫不避諱大量增加官位來進行售賣。這種充斥著金錢味道的官商一體,其結果就是讓整個清朝在所謂的轉型之路上跑得越發離譜。賣官鬻爵這一行為大大地傷害了國家權力運轉的經脈,皇權在伸展中,被貪汙腐敗的層層官吏變相使用,將公權轉化為私權,以私權謀取利益,徹底毒害了這個封建王朝。

僅僅從這兩個轉型失敗的案例中就可以看到,這個帝國存在的問題太多了。部族政權不像姓氏皇權那樣易於操縱,清朝前前後後存續了近三百年,為了維護封建統治和社會安定,在整飭吏治上花了極大的工夫。清與胥吏共天下最核心的因素是貪腐問題,因為有權力存在的地方就有利益關係,有利益關係的地方定會催生腐敗。同時這樣的貪腐問題不是因一人之貪,而是自上而下、從點到麵的群體性腐化,胥吏隻是貪腐問題上最底層、最顯而易見的點。就如“差序格局”描述的那樣,若是把胥吏問題作為一塊小石頭,投入到清朝這汪池子裏,輻射出去的一圈一圈波紋,就是整個清朝統治最全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