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客

前幾天,《自由談》上有一篇《如此廣州》,引據那邊的報章,記店家做起玄壇和李逵的大像來,眼睛裏嵌上電燈,以鎮壓對麵的老虎招牌,真寫得有聲有色。自然,那目的,是在對於廣州人的迷信,加以譏刺的。

廣東人的迷信似乎確也很不小,走過上海五方雜處的衖堂,隻要看畢畢剝剝在那裏放鞭炮的,大門外的地上點著香燭的,十之九總是廣東人,這很可以使新黨歎氣。然而廣東人的迷信卻迷信得認真,有魄力,即如那玄壇和李逵大像,恐怕就非百來塊錢不辦。漢求明珠,吳征大象,中原人曆來總到廣東去刮寶貝,好象到現在也還沒有被刮窮,為了對付假老虎,也能出這許多力。要不然,那就是拚命,這卻又可見那迷信之認真。

其實,中國人誰沒有迷信,隻是那迷信迷得沒出息了,所以別人倒不注意。譬如罷,對麵有了老虎招牌,大抵的店家,是總要不舒服的。不過,倘在江浙,恐怕就不肯這樣的出死力來鬥爭,他們會隻化一個銅元買一條紅紙,寫上“薑太公在此百無禁忌”或“泰山石敢當”,悄悄的貼起來,就如此的安身立命。迷信還是迷信,但迷得多少小家子相,毫無生氣,奄奄一息,他連做《自由談》的材料也不給你。

與其迷信,模胡不如認真。倘若相信鬼還要用錢,我讚成北宋人似的索性將銅錢埋到地裏去,現在那麽的燒幾個紙錠,卻已經不但是騙別人,騙自己,而且簡直是騙鬼了。中國有許多事情都隻剩下一個空名和假樣,就為了不認真的緣故。

廣州人的迷信,是不足為法的,但那認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