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沿著大河一天天往下漂,沒有在任何鎮子上停靠。這時到了離家非常遙遠的南方,天氣非常暖和。我們開始看到長滿西班牙苔蘚的樹,那種苔蘚從樹枝上垂下來,十分像長長的灰胡子。這的確是我頭一次遇到樹上長著這種苔蘚,它們使樹木變得陰森森的。
那兩個騙子到這時認為已經脫離了危險,再次到岸上去騙那些鄉下人。
開始,他們給大家作戒酒演說,但是掙到的錢還不夠他們倆喝酒喝個醉的。到了另一個村子,他們又開辦跳舞學校,而他們自己跳舞的技巧並不比袋鼠高明多少,因而他們剛開始蹦跳了幾下,人們就撲過來,把他們趕了出去。還有一次,他們想要教人們演說,而他們剛演說了沒幾句,就被聽眾臭罵得狗血淋頭,嚇得他們立刻逃走。他們也試過傳教與催眠術,搞過治病和算命,還有各種其他花樣,然而看來一樣也不走運。最後,他們窮得一分錢也沒有了,隻能躺在木排上,任憑往下遊漂,心裏想呀想,半天連一句話也不說,顯得愁眉苦臉,什麽辦法也沒有。
最後,他們又變了花樣啦,兩個人在窩棚裏交頭接耳,偷偷商量,一說就是兩三個小時。我和吉姆都覺得心裏不安。瞅他們那副模樣,我們都非常討厭。根據我們的判斷,他們準是在打鬼主意,要耍更不像樣的花招。我們猜了又猜,最後我們認為他們這是要闖進住家戶或者店鋪裏去打劫,或者就是想幹印假鈔票之類的壞事。我們倆嚇得要命,商量好,絕不再和他們做那種壞事,隻要一有機會,就把他們甩掉,漂得遠遠的。一天清晨,在一個名叫派克斯維爾的破爛不堪的小鎮下遊兩裏左右,我們把木排放在一個十分安全的好地方,國王上岸去,讓我們藏起來,說是他要上鎮子裏去探探人們聽到‘皇家奇獸’的風聲沒有。(“你的意思是看好個房子去搶吧,”我心裏這麽認為,“哼,等你搶完回來,那就找不著我與吉姆,也找不著木排了,那時候你可就兩眼一抹黑啦。”)他說,如果到了中午他仍然不回來,公爵與我就去找他。
因而我們就在原地等著。公爵急得心煩意亂,在木排上踱來踱去。他為了各種小事經常罵我們,好像我們把所有事情做錯了,他在什麽小事上也能找到借口。非常明顯,他心裏在打壞主意呢。到了中午,沒見國王的蹤跡,我心裏很高興,這下總算可以換個花樣了——也許還能瞅機會徹底換換呢。我和公爵就出發到鎮子上去找國王,後來我們在一個小酒館後麵的屋子裏見到他了。他喝得醉醺醺的,好多二流子正拿他尋開心呢,他就拚命地咒罵他們,嚇唬他們,而他醉得走都走不動了,拿別人一點兒轍也沒有。公爵就嘲笑他是個老傻瓜,國王也回嘴嘲笑他。一看他們罵得上了勁,我抬腳就跑,像一頭鹿一樣拚命朝河邊跑去——這下我發現我們的機會來了。我下定決心,要讓他們再也無法找到我和吉姆。我跑到那兒的時候,喘得上氣不接下氣,而心裏高興得要命,我高聲喊著:
“吉姆,把木排解開,這下沒問題啦!”
然而沒人答應,也沒人從窩棚裏走出來。吉姆不見了!我喊了一聲,連續又高喊了幾聲,接著在樹林裏跑來跑去地找,一麵還大聲喊,尖聲叫,然而全沒用處——老吉姆失蹤了。後來我真是忍不住,坐下哭起來。但我不能就這麽坐著呀。過了不多久,我就走上大路,心裏計劃著該如何辦。我碰見一個正在路上走的孩子,就問他是否見過一個黑人,穿著如何如何樣的衣裳。他說:
“見過。”
“去哪兒去啦?”我問。
“去前麵賽拉斯·費爾普斯家去啦。他是個逃跑的黑鬼,他們抓住他啦。你找他嗎?”
“我才不找他呢!我一兩個小時前在樹林裏碰到他,他說我要是聲張,就把我的肝挖出來——他讓我躺在那兒不要動,我就躺著。一直呆到現在,不敢動。”
“好了,”他說,“你不必害怕啦,因為他們已經把他逮住了。他是從南方什麽地方逃的。”
“他們把他逮住,真幹得很好。”
“那當然了!有人懸賞二百塊要拿他,這可和在路上撿到錢一樣啦。”
“可不是嗎,如果我大一點的話,我就可以得到那錢啦,本來是我先看見他的。是誰抓住的?”
“是個老頭——是個外鄉人——他四十塊錢把這個機會兌掉了,因為他說他要去河的上遊,沒時間等。嗨,你想想看,如果換了我呀,就是等七年,我也樂意等。”
“當然啦,我也樂意等,”我說,“而他把那機會賣得如此便宜,說不定壓根兒就沒那麽高的賞金吧。可能這裏麵有什麽陰謀。”
“不會,這事再明白不過啦。我親眼看見那傳單的。上麵把他說得再明白沒有啦,還有和照片一樣的畫像,並且說了他是從哪個種植園逃掉的,在下遊的新奧爾良。和你說,肯定沒錯,這筆生意沒問題的。喂,給口煙嚼嚼好嗎?”
我從來就沒有煙葉子,他隻好離去了。我回到木排上,鑽進窩棚,坐下來想。但我怎麽也想不出個辦法來。我想啊想啊,琢磨得腦袋都疼了,也拿不出對付這種麻煩的主意。我們和那兩個壞蛋跑了那麽遠的路,對他們小心伺候,最後落得這麽個下場,一切都叫他們給毀了。他們的心腸竟然如此黑,就為了四十塊錢,使出這麽毒辣的手段,使吉姆流落到外鄉當一輩子奴隸。
我把這事想過一遍後,認為要是吉姆一定做奴隸不可的話,在家鄉和自己家人在一起做奴隸可要比在外鄉強上千百倍,所以我必須給湯姆·索亞寫封信,讓他把吉姆的下落告訴沃森小姐。然而我很快就打消了這個想法,因為吉姆從她那兒逃掉,她會認為他忘恩負義,提起他就忌恨,以後會把他賣到大河下遊去,她如果這麽幹的話,人們當然都會討厭這麽個忘恩負義的黑人,吉姆以後會一生見不得人,永遠覺得羞恥。再說,也得為我自家考慮呀!事情會傳開,說哈克·芬幫著個黑奴鬧自由,我如果有一天回到那個鎮子上去,就沒臉見那兒的人,必須夾起尾巴做人才可以。一個人幹了丟人的事,就沒法麵對事情的後果,就是這麽回事。如果把這事隱藏起來就不會丟臉。我麵前的情況正是如此。我越想這事,就越感到良心不安,也越覺得自己太壞,太卑鄙。終於,我突然明白過來啦,這是老天對我做壞事的懲罰,那個可憐的女人原本沒幹什麽對不住我的事,但我卻把她的黑奴給偷走,老天有眼,天天盯著我,這就是讓我明白我幹的事全被他看見啦,他不允許我再幹下去了。想到這兒,我嚇得差不多栽倒在地上。後來,我盡量安慰自己,心想,我從小到大隻學會了做壞事,因而,這也不能怪我。但我心裏總有個聲音在說:“你本來能上主日學校,你如果在那兒上學,就會知道,像你這樣拐走黑奴的人,死了要一生受烈火的煎熬。”
這個想法嚇得我渾身直發抖。所以我就打算禱告,看看我是否可以改邪歸正,變成個好孩子。我就跪下來。但我就是想不出禱告詞。這是為什麽?什麽話也瞞不住上帝呀,同樣也瞞不住自己。我知道為什麽想不出禱告詞,那分明是由於我的心不正,由於不光明正大,由於我耍兩麵手腕。我打算改邪歸正,但心裏仍然放不開那件最壞的事。自己想讓嘴裏說出要幹正確的事,清白的事,要給那個黑奴的主人寫信,告訴她黑奴的下落,但我心裏明白我是在撒謊——上帝同樣知道的。不能用謊言禱告——這一點我弄清楚了。
所以我心裏非常矛盾,難受得不行了,不知道該如何才好。最後我有了個主意,我對自己說,還是寫那封信吧,寫完了再看是否有話來禱告。哈,真奇怪呀,我立刻就覺得像羽毛一樣輕鬆,各種煩惱全沒有啦。馬上我拿出一張紙和一支鉛筆,又開心又激動地寫開了:
沃森小姐,你那個逃走的黑奴吉姆跑到河下遊派克斯維爾下麵兩裏地的地方來了,費爾普斯先生把他抓住了,你如果派人帶上賞金來,他就會把人交給你的。
哈克·芬
我一生從來沒有像現在覺得如此清白,我知道現在我可以禱告了。而我沒有馬上就開始禱告,我把紙放在那兒,考慮開了——想著這麽做多好啊,我幾乎成了個迷途的羔羊,最終肯定要下地獄。我接著思考下去。想啊想,不經意就想到了我們這趟旅途,吉姆的影子一直就在我麵前,想起了那些白天與黑夜,有時有月光,有時有暴風雨,我們在一起沿著大河往下漂,在一起聊天,在一起放聲歌唱,在一起放聲大笑。不知怎麽的,我想到的全是他的好處,根本想不出任何事能讓我對他狠下心來。我常常想到他輪班守夜的時候,替我守望,為的是不喊醒我,好讓我接著睡覺。我又看見我在大霧裏回來的時候他那麽興奮的樣子。還有那回在報家仇的地方,我上沼澤地去找著他,他那麽高興。我還回憶起許多這樣的事情。他總是叫我“寶貝兒”,一心照顧我,什麽都替我幹,他這人簡直是太好了。後來我又想起那次我告訴那兩個人說,我們木排上有人得天花,這才救了吉姆,他感激得不知道該如何好了,說我是老吉姆在天底下最好的朋友,還說我是他現在惟一的朋友。想到此處,我正好掉過頭來,看見了那封信。
這真是個讓人左右為難的事。我把信拾起來,拿在手中。我渾身發抖,因為我必須打定主意才成。在兩條路中選定一條,這對我一生可是事關重大,我心裏也明白。我又想了一會兒,大氣也不敢出,最後對自己說:
“嗨,下地獄就下地獄吧。”然後把信撕得粉碎。
動這種念頭,說這種話真夠可怕的,但我已經說了。說了我也不後悔,打這起我再也不打算改邪歸正了。我把想過的事情全都拋到腦後,心裏說,我得再次走邪路,這條路我本來從小就會,幹好事我卻不在行。首先,我必須把吉姆偷出來,讓他不再做奴隸,如果我能想出什麽更壞的勾當,我也一定要幹,反正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幹就幹它個漂亮。
然後我就開始想如何幹法,心裏反複想了許多辦法,最後打定了一種我認為稱心如意的主意。我去稍稍靠下遊一點的一個長滿樹叢的沙洲觀察了個仔細,等天一黑下來,我就把木排劃出去,停靠在那兒藏起來。我睡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時候就爬起來,吃了早飯,穿上我在店鋪買來的新服裝,把其他衣裳和零碎東西都打包起來,撐上小船到岸邊去。我盤算出費爾普斯家大概在什麽地方,於是把小船停在他家下遊附近的地方,把我的東西藏在樹林裏,在一個河邊鋸木廠下頭四分之一裏的地方,我往小船裏灌滿水,又裝了不少石頭塊,讓它沉在水底,等以後用的時候還可以找得著。
然後我就沿著大路往前走,途經鋸木廠的時候,我望到一個牌子:“費爾普斯鋸木廠”,我又往前走了二三百碼,到了村子跟前的時候,我的眼睛滴溜溜轉著到處觀察,這時候天已經完全亮了,而周圍連一個人影也沒有。但我一點兒也不在乎,因為我根本兒就不想見到任何人,不過是想熟悉一下這個地方。照我的計劃,我要裝作是從大河上遊某個村子裏來的,而不是從下遊來的。因而我熟悉了那地方以後,就徑直奔鎮子上去了。嗨,我到了那兒碰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公爵,他正在那兒貼戲報呢——“皇家奇獸”隻演三個晚上——仍然是老一套把戲。這兩個騙子的臉皮可太厚呀!我和他打了個照麵,躲都沒法躲。他非常吃驚的問:
“嗨,你上哪裏啦?”然後,他裝出又開心又關心的樣子問:“木排在哪兒,找到個好地方藏起來啦?”
我說:
“咦!我正想問你哪,殿下。”
他馬上就顯得不高興了,說:
“你如何會想到要問我?”
“昨天,”我說,“在那個酒店看見國王醉成那個樣子,我就琢磨,如果等他清醒過來把他弄回去還需要好幾個小時呢,所以我就在鎮子上到處轉轉,打發時間。遇見一個人,說給我一毛錢,讓我幫他劃條小船過河去馱一隻羊過來,我就同意了。等我們要把羊拉上船的時候,那人要我拉著繩子,他在後麵推,那羊很大,我拉不住,一下子掙脫就溜掉了,我們就跟在後頭追。我們沒有狗,隻得滿世界隨著它在田裏跑,直到最後它跑不動了,我們才把它抓住,劃過河來。然後我就往下遊木排那兒跑,而跑到那兒一看,木排不見了。我就想:‘肯定是他們闖了禍,撐著木排逃掉了,他們把我的黑人也帶走了,我可就這麽一個黑人呀,現在我到了個陌生的地方,啥也沒有,可如何活呀。’我就坐下來哭。晚上我在樹林裏睡了一整夜。可是木排上哪兒去啦?還有吉姆,可憐的吉姆!”
“我如何知道——我說的是木排的下落。那個老傻瓜和人家做了筆買賣,得了四十塊錢,但我們在那個小酒店看到他的時候,那幫二流子已經和他賭了半天五毛錢一局的賭戲,讓他除了付酒賬什麽也沒有啦。昨天深夜,等我把他弄回去的時候,才發現木排沒了,我們說:‘那個小子偷了我們的木排,把我們扔下,自家向下遊跑了。”
“我總不會扔下我的黑人呀,是不是?他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奴隸,我惟一的財產呐。”
“我們卻沒這麽想過。實際上,我們也把他當成我們自己的黑人啦。老天在上,我們也把他當成我們的黑人,我們替他操的心還少嗎?因此我們一看木排沒了,兜裏又窮得一個錢也沒有,沒法子好想,隻好重新把‘皇家奇獸’搬出來應應場。我一直就在周圍遊**,口幹得就像隻火藥桶。你那一毛錢呢?給我吧。”
我的錢還很多呢,因此就給了他一毛錢,不過我請他拿錢去買些吃的東西,分給我一點兒,我說我隻有那一毛錢啦,並且說我自從昨天開始就沒吃過東西啦。他聽了一聲都不吭。隨後,他一個轉身對著我說:
“你認為那個黑人是否把我們揭發出去?如果他敢揭發,我們就扒了他的皮!”
“他怎麽能揭發?他沒跑走嗎?”
“沒有!那個老家夥把他給賣掉啦,賣的錢壓根兒就沒分給我,錢也沒了。”
“把他賣啦?”我說著就落淚了,“那可是我的奴隸啊,賣得的錢也是我的呀。他在哪兒?我要我的奴隸。”
“得啦,總之你也找不回你的黑人啦,不要哭哭啼啼了。告訴我,你敢不敢揭發我們?嗨,我如果信你的話才可笑呢。不過,你如果敢揭發我們的話……”
他沒有再講下去,但我從來沒見過公爵的眼睛變得如此可怕。我還是繼續抽抽答答哭個不停,說:
“我可不想揭發什麽人,我也沒時間去揭發,我必須去找回我那黑人。”
這回,他顯得有些不安起來,木木地站在那兒,搭在胳膊上的傳單讓風刮得亂飄。他皺起眉頭想啊想,最後說:
“我告訴你點事兒吧。我們要在這兒住三天。你如果賭咒不揭我們的底,也不讓那個奴隸說出去,我就告訴你去哪兒去找他。”我於是賭了個咒,他說:
“一個農民叫賽拉斯·費……”說到這兒他停住話頭。你看,他本來想把實話告訴我的,但他打住不說了,我就知道他一定是在琢磨,想改變主意啦。一定不錯。他不相信我,他想把我支走,三天以內不來這裏。於是他馬上改口說:“買他的那個人稱作阿布拉姆·福斯特——阿布拉姆·福斯特,住在離這兒四十哩的鄉下,在去拉斐特的路上。”
“好吧,”我說,“我走著去三天可以到。我今天下午就走。”
“不,那可不行。你現在必須得走,不要費時間,也別在路上多嘴多舌。閉上嘴走你的路,那樣的話,我們就饒過你。聽清楚了沒有?”
這卻正是我想聽到的吩咐,我本來就是想讓他這麽說的。我要一人完成我的計劃。
“那就快走吧,”他說,“你和福斯特先生想怎麽說全隨你的便。大概你能讓他相信吉姆是你的黑人——有些白癡壓根兒就不和人要文書證明——至少我聽說南方人就有這樣的笨蛋。你可以告訴他說傳單和賞金全是假的,告訴他這是一種保護他的辦法,有可能他信你的話。現在走你的路吧,想和他怎麽說就怎麽說,不過我可和你說明白,一路上不許嚼舌頭。”
我就離開他走了,一直往鄉下走。我頭也沒回,但我還是覺得他在盯著我看。我知道我可以讓他看個夠,直到看累了為止。我一直走了一裏路,到了鄉下,這才停下來。接著我走原路回來,穿過樹林向費爾普斯家走去。我想不必繞彎子,要立刻就動手幹我的事,因為我必須在那兩個家夥離開之前堵上吉姆的嘴。我實在不願意再和這種人打交道了。他們幹的事我已經看夠了,我一定要徹底甩開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