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葬橋山,山崩無屍,惟劍舄存。 《禦覽》六百九十七
秦穆公時,陳倉人掘地得異物;其形不類狗,亦不似羊,眾莫能名 三句《禦覽》引有一作若羊非羊,若豬非豬 。牽以獻穆公,道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為媼 《禦覽》作蝹,《述注》雲蝹音襖 ,常在地下食死人腦。若欲殺之,以柏插其頭。” 已上亦見《禦覽》三百七十五又九百五十四 媼複曰:“彼二童子,名為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舍媼逐二童子,童子化為雉,飛入平林。陳倉人告穆公,穆公發徒大獵,果得其雌。又化為石,置之汧渭之間。至文公,為立祠,名“陳寶”。雄飛南集,今南陽雉縣其地也。 已上《廣記》四百六十一亦引 秦欲表其符,故以名縣。每陳倉祠時,有赤光長十餘丈,從雉縣來,入陳寶祠中,有聲如雄雞。 《類聚》九十。《禦覽》九百十七。《書鈔》八十九引末五句
《史記·封禪書》《索隱》引《列異傳》雲:陳倉人得異物,以獻之。道遇二童子雲“此名為媦,在地下食死人腦。”媦乃言:“彼二童子,名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乃逐童子,化為雉。秦穆公大獵,果獲其雌,為立祠。祭則有光雷電之聲。雄止南陽,有赤光長十餘丈,來入陳倉祠中。
武都故道縣有怒特祠,雲神木南山大梓也,昔秦文公二十七年伐之,樹瘡,隨合。秦文公乃遣四十人持斧斫之,猶不斷。疲士一人,傷足不能去,臥樹下。聞鬼相與言曰:“勞攻戰乎?”其一曰:“足為勞矣。”又曰:“秦公必持不休。”答曰:“其如我何?”又曰:“赤灰跋,於子何如?”乃默無言。臥者以告,令士皆赤衣,隨所斫,以灰跋樹;斷化為牛,入水。故秦為立祠。 《水經·渭水篇》注
秦文公時,梓樹化為牛,以騎擊之,騎不勝;或墮地,髻解被發,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頭騎,使先驅。 《後漢書·光武紀》注。《書鈔》一百三十。《禦覽》三百四十一。《類聚》九十四引作牛畏之,沒豐水中,秦乃立怒
特祠
幹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而成。劍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劍獻君,藏其雄者。謂其妻曰:“吾藏劍在南山之陰,北山之陽;鬆生石上,劍在其中矣。君若覺,殺我;爾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覺,殺幹將。妻後生男,名赤鼻,告之。赤鼻斫南山之鬆,不得劍;忽於屋柱中得之。楚王夢一人,眉廣三寸,辭欲報仇。購求甚急,乃逃朱興山中。遇客,欲為之報;乃刎首,將以奉楚王。客令鑊煮之,頭三日三夜跳不爛。王往觀之,客以雄劍倚擬王,王頭墮鑊中;客又自刎。三頭悉爛,不可分別,分葬之,名曰“三王塚”。 《禦覽》三百四十三
魏公子無忌曾在室中讀書之際,有一鳩飛入案下,鷂逐而殺之。忌忿其搏擊,因令國內捕鷂,遂得二百餘頭。忌按劍至籠曰:“昨搦鳩者當低頭服罪,不是者可奮翼。”有一鷂俯伏不動。 《廣記》四百六十
魯少千者,得仙人符。楚王少女為魅所病,請少千。少千未至,數十裏止宿,夜有乘鱉蓋車,從數千騎來,自稱伯敬,候少千。遂請內酒數榼,肴數案。臨別言:“楚王女病,是吾所為。君若相為一還,我謝君二十萬。”千受錢,即為還,從他道詣楚,為治之。於女舍前,有排戶者,但聞雲:“少千欺汝翁!”遂有風聲西北去,視處有血滿盆。女遂絕氣,夜半乃蘇。王使人尋風,於城西北得一死蛇,長數丈,小蛇千百,伏死其旁。後詔下郡縣,以其日月,大司農失錢二十萬,太官失案數具;少千載錢上書,具陳說,天子異之。 《廣記》四百五十六
任城公孫達,甘露中為陳郡,卒官,將斂,兒及郡吏數十人臨喪。達有五歲兒,忽作靈語,音聲如父,嗬眾人:“哭 已上十二字《禦覽》引闕 止!吾欲有所道。”因呼諸兒,以次教戒。兒悲哀不能自勝,乃慰之曰:“四時之運,猶有所終;人物短脆,當無窮。”如此數千語,皆成文章。兒乃問曰:“人死皆無知,惟大人聰明殊特,獨有神耶?”答曰:“存亡之事,未易可言;鬼神之事,非人知也。”索紙作言,辭義滿紙。投地雲:“封書與魏君宰,暮有信來,即以付之。”其暮,君宰果有信來。 《禦覽》八百八十四。《廣記》三百十六
漢中有鬼神欒侯,常在承塵上,喜食鮓菜 《書鈔》一百四十六引雲漢川神常在承塵上,喜食菜 ,能知吉凶。甘露中,大蝗起:所經處禾稼輒盡。太守遣使告欒侯,祀以鮓菜。侯謂吏曰:“蝗蟲小事,輒當除之。”言訖,翕然飛出。吏仿佛其狀類鳩,聲如水鳥。吏還,具白太守。果有眾鳥億萬,來食蝗蟲,須臾皆盡。 《廣記》二百九十二
西河鮮於冀,建武中為清河太守,言出錢六百萬作屋,未成而死。趙高代之,計功用錢,凡二百萬耳。五官黃秉,功曹劉商言是冀所自取,便表沒冀田宅奴婢,妻子送日南。俄而白日冀鬼入府,與商秉等共計較,定餘錢二百萬,皆商等匿。冀乃表自列,付商上,詔還冀田宅。 《禦覽》八百三十六
壽光侯者,漢章帝時人,劾百鬼眾魅。有婦為魅所疾,侯劾得大蛇;又有大樹,人止之者死,侯劾樹,樹枯,下有蛇,長七八丈,懸而死。 《禦覽》九百三十四
蒼梧廣信女子蘇娥,行宿高安鵠奔亭,為亭長龔壽所殺,及婢致富,取其財物,埋致樓下。交阯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覺壽奸罪,奏之,殺壽。 《文選》江淹《詣建平王上書》注。《禦覽》一百九十四。具見《珠林》七十四引《冤魂誌》高安作高要,周敞作何敞,當據正
故司隸校尉上黨鮑宣字 二字《事類賦注》引有 子都,少時舉上計掾;於道中遇一書生,獨行無伴,卒得心痛,子都下車為按摩,奄忽而卒。不知姓字,有素書一卷,銀十餅 《禦覽》一引作銀餅二 。即賣一餅以殯殮,其餘銀以枕之,素書著腹上。哭之,謂曰:“若子靈魂有知,當令子家知子在此。今奉使命,不獲久留。”遂辭而去。至京師,有駿馬隨之;人莫能得近,唯子都得近。子都歸,行失道;遇一關內侯家,日暮住宿,見主人,呼奴通刺。奴出見馬,入白侯曰:“外客盜騎昔所失駿馬。”侯曰:“鮑子都上黨高士,必應有語。”侯問曰:“君何以致此馬? 《類聚》引作若此乃吾馬 昔年無故失之。”子都曰:“昔年上計,遇一書生,卒死道中。”具述其事。侯乃驚愕曰:“此吾兒也!”侯迎喪開槨,視銀書如所言。侯乃舉家詣闕上薦,子都聲名遂顯 《禦覽》一引無此四字,作辟公府,侍禦史豫州牧司隸校尉 。至子永孫昱,並為司隸。及其為公,皆乘驄馬。故京師歌曰:“鮑氏驄,三入司隸再入公。馬雖疲。行步工。 《類聚》八十三。《禦覽》二百五十又八百十二又八百九十一又八百九十七。《書鈔》六十一引子永已下工作通
汝南有妖,常作太守服,詣府門椎鼓,郡患之。及費長房知是魅,乃嗬之。即解衣冠叩頭,乞自改,變為老鱉,大如車輪。長房複就太守服,作一劄,敕葛陂君;叩頭流涕持劄去。視之,以劄立陂邊,以頸繞之而死。 《廣記》四百六十八
費長房能使神,後東海君見葛陂君,**其夫人;於是長房敕係三年,而東海大旱。長房至東海,見其請雨;乃敕葛陂君出之,即大雨。 《禦覽》八百八十二。《廣記》三百九十三
費長房又能縮地脈,坐客在家,至市買鮓;一日之間,人見之千裏之外者數次。 《類聚》七十二。《禦覽》八百六十二
漢桓帝馮夫人病亡。靈帝時,有賊盜發塚,七十餘年,顏色如故,但小冷;共奸通,至鬥爭相殺。竇太後家被誅,欲以馮夫人配食,下邳陳公達議:以“貴人雖是先所幸,屍體穢汙,不宜配至尊。”乃以竇太後配食。 《類聚》三十五
蔣子文漢末為秣陵尉,自謂骨青,死當為神。 《禦覽》三百七十五
胡母班為太山府君齎書,請河伯貽其青絲履,甚精巧也。 《禦覽》六百九十七
袁本初時,有神出河東,號度索君,人共立廟。袞州蘇氏母病,往禱,見一人,著白布單衣,高冠。冠似魚頭,謂度索君曰:“昔臨廬山下共食白李,未久已三千年。日月易得,使人悵然!”去後,度索君曰:“此南海君也。” 《齊民要術》十。《初學記》二十八。《類聚》八十六。《禦覽》八百八十二又九百六十八。《類林雜說》十五
華歆 《禦覽》引作子魚 為諸生時,嚐宿人門外。主人婦夜產,有頃,兩吏詣門,便辟易卻,相謂曰:“公在此!”躊躇良久,一吏曰:“籍當定,奈何得住!”乃前歆拜,相將入。出並行,共語曰:“當與幾歲?”一人曰:“當三歲。”天明,歆去。後欲驗其事,至三歲,故往問兒消息,果已死。歆乃自知當為公 《禦覽》引作子魚喜曰:“我固當公。” ,後果為太尉。 《魏誌·華歆傳》注《禦覽》三百六十一又四百六十七引有末句
蔣濟為領軍,其妻夢見亡兒涕泣曰:“死生異路!我生時為卿相子孫,今在地下為泰山伍伯;憔悴困辱,不可複言。今太廟西謳士孫阿今見召為泰山令,願母為白侯屬阿,令轉我得樂處。”言訖,母忽然驚寤。明日以白濟,濟曰:“夢為爾耳,不足怪也。”明日暮,複夢曰:“我來迎新君,止在廟下;未發之頃,暫得來歸。新君明日日中當發,臨發多事,不複得歸。永辭於此。侯氣強難感悟,故自訴於母。願重啟侯,何惜不一試驗也。”遂道阿之形狀,言甚備悉。天明,母重啟侯曰:“昨又夢如此 六字依《廣記》引補 ,雖雲夢不足怪,此何太適適,亦何惜不一驗之。”濟乃遣人詣太廟下,推問孫阿,果得之;形狀證驗,悉如兒言。濟涕泣曰:“幾負吾兒!”於是乃見孫阿,具語其事。阿不懼當死,而喜得為泰山令,惟恐濟言不信也。曰:“若如節下言,阿之願也。不知賢子欲得何職?”濟曰:“隨地下樂者與之。”阿曰:“輒當奉教!”乃厚賞之。言訖,遣還,濟欲速知其驗,從領軍門至廟下,十步安一人,以傳阿消息。辰時傳阿心痛,巳時傳阿劇,日中傳阿亡。濟泣曰:“雖哀吾兒之不幸,且喜亡者有知。”後月餘。兒複來,語母曰:“已得轉為錄事矣。” 《魏誌·蔣濟傳》注。《廣記》二百七十六。案:《類林雜說》六雲:蔣濟字子通,楚郡平阿人也,魏文帝時為太尉,濟有子亡,經十年,其妻夜夢,亡兒告之曰:“在地下屬太山,辛苦不可言,今領軍府南有孫阿者,太山府君為錄事欲為錄事,願毋屬孫阿,使某得樂處。”其母驚覺,涕泣告濟,濟為人剛強,初不信。至明夜,又夢見,還如前言,複告濟,濟召阿至,乃述夢中囑阿,阿曰:“諾如之言,地下與君方便經旬日,阿病卒。”後數日其妻還夢見亡兒來,曰:“某地下乃得孫阿太山錄事力也。”魏時人事出《列異傳》,文多省略訛奪,而與他書所引頗不同
吳選曹令史長沙 二字《禦覽》引有 劉卓病荒,夢見一人,以白越單衫與之,言曰:“汝著衫汙,火燒便潔也。”卓覺,果有衫在側。汙輒火浣之。 《初學記》二十六。《禦覽》三百九十九
吳時長沙鄧卓為神,遣馬卭 疑當作迎 之。見物在下,紛紛如雪。卓問持馬者,曰:“此海上白鶴飛也。”一人便取鶴子數枚與卓。 敦煌石室所出唐人寫本《類書》殘卷
大司馬河內湯蕤 湯《禦覽》一引作陵,一作陽 字聖卿,少時病瘧,逃神社中。有人呼:“社邸社邸!”聖卿應聲曰:“諾!”起至戶口,人曰:“取此書去。”得素書一卷,乃譴劾百鬼法也 《書鈔》八十七 ,所劾輒效 《禦覽》五百三十二又七百四十三作乃差 。
魏郡 二字《禦覽》引有 張奮者,家巨富,後暴衰,遂賣宅與黎陽程家。程入居,死病相繼;轉賣與鄴人 《禦覽》引作荊民 何文。文日暮,乃持刀上北堂中梁上坐。至二更,忽見一人,長丈餘,高冠黃衣,升堂呼問:“細腰!舍中何以有生人氣也?”答曰:“無之。”須臾,有一高冠青衣者,次之,又有高冠白衣者,問答並如前。及將曙,文乃下堂中,如向法呼之。問曰:“黃衣者誰也?”曰:“金也!在堂西壁下。”“青衣者誰也?”曰:“錢也!在堂前井邊五步。”“白衣者誰也?”曰:“銀也,在牆東北角柱下。”“汝誰也?”曰:“我杵也!在灶下。”及曉,文按次掘之,得金銀各五百斤,錢千餘萬。仍取杵焚之,宅遂清安。 《廣記》四百。《禦覽》七百六十二
南陽宗 《珠林》引作宋 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曰:“鬼也。”鬼曰:“卿複誰?”定伯欺之,言:“我亦鬼也。”鬼問:“欲至何所?”答曰 二句依《珠林》引補 :“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共行數裏。鬼言:“步行大亟;可共迭相擔也。”定伯曰:“大善。” 《禦覽》《廣記》引並作定伯乃大喜 鬼便先擔定伯數裏。鬼言:“卿大重!將非鬼也。” 四字《珠林》引有 定伯言:“我新死,故重耳。”定伯因複擔鬼,鬼略無重。如其再三。定伯複言:“我新死,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曰:“唯不喜人唾。”於是共道遇水,定伯因命鬼先渡;聽之了無聲。定伯自渡,漕漼作聲。鬼複言:“何以作聲?”定伯曰:“新死不習渡水耳。勿怪!”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至頭上,急持之,鬼大呼,聲咋咋,索下,不複聽之。徑至宛市中,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恐其便化,乃唾之,得錢千五百,乃去。於時言:“定伯賣鬼,得錢千五百。” 《禦覽》八百八十四又三百八十七。《珠林》六。《廣記》三百二十一
北地傅尚書小女,嚐拆荻作鼠,以狡獪放地。鼠忽能行,徑入戶限土中。又拆荻更作,咒之雲:“汝若為家怪者,當更行,不者不動。”放地,便複行如前。即掘限內覓,入地數尺,了無所見。後諸女相繼喪亡。 《廣記》三百六十
昔番陽郡安樂縣有人姓彭,世以捕射為業。兒隨父入山,父忽蹶然倒地,乃變成白鹿。兒悲號追,鹿超然遠逝,遂失所在。兒於是不捉弓終身。至孫複學射。忽得一白鹿,乃於鹿角間得道家七星符,並有其祖姓名,年月分明。視之惋悔。乃燒去弧失。 《禦覽》八百八十八
北海營陵有道人,能使人與死人相見。同郡人婦死已數年,聞而往見之曰:“願令我一見死人, 《禦覽》引作亦 不恨。”遂教其見之,於是與婦人相見,言語悲喜,恩情如生。良久時乃聞鼓聲悢悢,不能出戶,掩門乃走;其裾為戶所閉,掣絕而去。後歲餘,此人死。家葬之,開見婦棺,蓋下有衣裾。 《文選》江淹雜體詩注。《禦覽》八百八十四
陳留史均字威明,嚐得病,臨死,謂其母曰:“我得複生,埋我,杖豎我瘞上;若杖拔,出之。”及死,埋杖如其言。七日往視,杖果拔,即掘出之,便平複如故。 《禦覽》七百十
濟北弦超,神女來遊,車上有壺榼青白琉璃五具。 《禦覽》七百六十一。案:此嘉平中事,見《珠林》五引《搜神記》
有神王方平降陳節方家,以刀二口,一長五尺,一長五尺三寸,名泰山環,語節方曰:“此刀不能為餘益,然獨臥,可使無鬼,入軍不傷;勿以廁混,且不宜久服。三年後,求者急與。”果有戴卓以錢百萬請刀。 《禦覽》三百四十五
東海君以織成青襦遺陳節方。 《禦覽》六百九十五
神仙麻姑降東陽蔡經家,手爪長四寸,經意曰:“此女子實好佳手,願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見經頓地,兩目流血。 《禦覽》三百七十
蔡經與神交,神將去,家人見經詣井上飲水,上馬而去。視井上,俱見經皮如蛇蛻,遂不還。 《禦覽》三百七十五
田伯為廬江太守,移郡**鬼;命盡到府,一月不自來見,當壞祠。唯廬君往見,自稱縣民,與府君約,刻百日當遷大都,願見過。後如期,果為沛相公,不過於祠,常見廬君,月餘病死。 《書鈔》七十六
豫寧女子戴氏久病,出見小石曰:“爾有神,能差我疾者,當事汝。”夜夢人告之:“吾將佑汝。”後漸差,遂為立祠,名石侯祠。 《禦覽》五十一
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詩經》,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之言:“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後,方可照。”為夫妻,生一兒,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後,盜照視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婦覺,遂言曰:“君負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複止,雲:“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後生持袍詣市,睢陽王家買之,得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袍,此必發墓。”乃取考之,生具以實對。王猶不信,乃視女塚,塚完如故。發視之,果棺蓋下得衣裾。呼其兒,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複賜遺衣,以為主婿。表其兒以為侍中。 《廣記》三百十六
臨淄蔡支者,為縣吏,會奉書謁太守,忽迷路,至岱宗山下,見如城郭,遂入致書。見一官,儀衛甚嚴,具如太守。乃盛設酒肴畢,付一書,謂曰:“掾為我致此書與外孫也。”吏答曰:“明府外孫為誰?”答曰:“吾太山神也,外孫天帝也。”吏方驚,乃知所至非人間耳。掾出門,乘馬所之。有頃,忽達天帝座太微宮殿,左右侍臣俱如天子。支致書訖,帝命坐,賜酒食,仍勞問之曰:“掾家屬幾人?”對:“父母妻皆已物故,尚未再娶。”帝曰:“君妻卒經幾年矣?”支曰:“三年。”帝曰:“君欲見之否?”支曰:“恩唯天帝!”帝即命戶曹尚書敕司命,輟蔡支婦籍於生錄中,遂命與支相隨而去,乃蘇。歸家,因發妻塚,視其形骸,果有生驗。須臾起坐,語遂如舊。 《廣記》三百七十五
遼東丁伯昭,自說其家有客,字次節,既死,感見待恩,常為本家致奇異物。試臘月中從索瓜,得美瓜數枚來在前,不見形也。 《禦覽》九百七十八
汝南北部督郵西平劉伯夷,有大才略,案行到懼武亭夜宿。或曰:“此亭不可宿。”伯夷乃獨住宿,去火誦詩書五經訖,臥。有頃,轉東首,以絮巾結兩足,以幘冠之,拔劍解帶。夜時有異物稍稍轉近,忽來覆伯夷,伯夷屈起,以袂掩之,以帶係魅,呼火照之,視得一老狸,色赤無毛,持火燒殺之。明日發視樓屋間,見魅所殺人發數百枚。於是亭遂清靜。舊說:“狸髡千人,得為神也”。 《禦覽》二百五十三
江嚴於富春縣清泉山,遙見一美女,紫衣而歌,嚴就之,數十步,女遂隱,唯見所據石。如此數四,乃得一紫玉,廣一尺。又邴浪於九田山見鳥,狀如雞,色赤,鳴如吹笙,射之中,即入穴。浪遂鑿石,得一赤玉,如鳥形狀也。 《廣記》四百一
彭城有男子娶婦,不悅之,在外宿。月餘日,婦曰:“何故不複入?”男曰:“汝夜輒出,我故不入。”婦曰:“我初不出。”婿驚,婦雲:“君自有異誌;當為他所惑耳!後有至者,君便抱留之;索火照視之為何物。”後所願還至,故作其婦前卻未入,有一人從後推令前。既上床,婿捉之曰:“夜夜出何為?”婦曰:“君與東舍女往來,而驚欲托鬼魅,以前約相掩耳!”婿放之,與共臥。夜半心悟,乃計曰:“魅迷人,非是我婦也。”乃向前攬捉,大呼求火,稍稍縮小,發而視之,得一鯉魚,長二尺。 《廣記》四百六十九
景初中,鹹 一引作城 陽縣吏王臣夜倦 一引作王巨嚐作倦 ,枕枕臥。有頃,聞灶下有呼曰:“文納,何以在人頭下?”應曰:“我見枕,不得動,汝來救我。”至乃飲缶 一引作飯函 也。 《禦覽》七百一又七百六十
正始中,中山王周南為襄邑長,有鼠衣冠從穴中出,在廳事上 已上十字依《禦覽》引 語曰:“周南,爾某月 二字《禦覽》引有 某日當死。”周南不應,鼠還穴。後至期,更冠,幘絳衣出,語曰:“周南,汝日中當死。”又不應,鼠緩入穴。須臾,出語曰:“向日適欲中。”鼠入複出,出複入,轉更數,語如前語。日適中,鼠曰:“周南,汝不應,我複何道?”言絕,顛蹶而死,即失衣冠。周南使卒 四字依《禦覽》引補 取視之,具如常鼠也。 《書鈔》一百五十八。《類聚》九十五。《禦覽》八百八十五又九百十一
武昌新縣北山上有望夫石,狀若人立者。傳雲:昔有貞婦,其夫從役,遠赴國難;婦攜幼子餞送此山,立望而形化為石。 《禦覽》八百八十八
廬山左右,常有野鵝數千為群。長老傳言:嚐有一狸食,明日見狸喚於沙州之上,如見係縛。 《禦覽》九百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