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個人理財,很多專家都會告誡人們:個人理財應遵循“三分法”原則,即除去個人日常生活的必要開支,應將剩餘收入的三分之一存入銀行,三分之一買證券,三分之一買不動產。事實上,情況並非如此簡單。調查表明,我國居民投資途徑的選擇依次為儲蓄、證券、保險、實物(包括收藏品、保值品、房地產等)以及直接投資辦企業、做生意等。我國居民儲蓄一直保持著很高的比例,達50%以上,而投資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僅占10%左右。從我國近幾年來工資的增長速度與儲蓄存款餘額的增長速度相比,也可以看出儲蓄存款的增長率遠遠高於工資的增長率,即居民不僅把新增工資的大部分用於儲蓄,而且還把工資外的收入大量存入銀行。可見,儲蓄在個人理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大多數人仍習慣於將閑餘資金存入銀行,儲蓄存款仍是個人理財的主體。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傳統觀念:中國人一向注重勤儉節約,有閑錢就存入銀行,這在人們的思維中形成了定勢。

(2)儲蓄的動機:維持日常生活開支、籌集婚喪嫁娶費用、積攢子女教育經費、準備購房買車款項、預備養老及醫療基金等都是我國居民儲蓄的主要動機和內在動力。

(3)政策:我國曆來采取鼓勵和保護個人儲蓄的政策,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為儲戶保密”的原則,使銀行存款成為居民心目中最為可靠、最為保險的理財工具。

(4)實際情況:由於股票、債券、基金、保險等金融市場相對來說還不是很完善,其他新興的郵票、外匯等投資市場也尚未形成規模,這些理財工具存在著種種的局限性,客觀上使存款成為居民理財的主流。

(5)儲蓄本身的優勢:與股票相比,儲蓄收益穩定、風險小、安全性高;與債券相比,儲蓄存取靈活方便、變現力強、種類繁多、沒有存取數額限製等特點,因此,儲蓄成為個人理財首選的投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