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計息的一般規則

既然把儲蓄當做一種投資,利息當然是絕對重要的,否則,我們又怎麽去獲得利潤呢?那麽,在目前,我們國家的利息計算的規則到底是怎麽樣的呢?下麵,我就詳細地分析一下儲蓄投資的利息的計算規則。

第一,雖然儲蓄投資是不分投資資金的多少的,大家可以隨意投資,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在計算利息的時候,國家的規定是以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的角和分都不計利息。

第二,計算利息的日期是從存入的當天算起,直到提取存款的前一天;也就是說,存款的當天就開始計算利息,但是,提取存款的那一天不能計算利息。這就是儲蓄投資利息計算原則中的“算頭不算尾”原則。

第三,儲蓄存款的日期都是按照“一個月30天,一年360天”計算,從來不分月大、月小、平月和閏月。總之,每月隻按30天計算,一年按360天計算。在儲蓄投資計算利息的原則裏,30日和31日視為同一天。也就是說,假設你的存款是30日到期而你在31日支取,不算過期1天;同理,如果你的存款是31日到期,而你在30日要提取存款,也不算提前1天。

第四,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自己的定期存款到期的那一天,恰巧足國家法定節假日,無法取款。這時候應該怎麽辦呢?關於這一點,有專門的規定:假沒定期存款恰逢法定節假日到期,造成儲戶不能按期取款,儲戶可在節假日前一天支取存款。這種情況,在手續上視為提前支取,而利息的計算上依然按到期支取計算。

第五,在存款日期裏,有可能會遇到國家利息的調整,那麽,在提取存款的時候應該怎樣計算利息呢?根據規定,各種定期儲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內如果遇到利率調整,無論是上調還是下降,都按照存款時所定的利率計付利息,而不采取分段計算。而活期儲蓄存款就不是這樣了。活期存款如果遇到利率調整,也不采取分段計息,但它是以結息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第六,隻要是定期存款,要想按照原來的利率計算利息,就必須是到了可以提取的期限才能夠提取。如果你需要提前支取一部分,那麽,利息的計算方式要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以上所講的,就是現在銀行裏計算利息的一般原則。當然,各種原則都有可能根據實際情況做一定程度的修改與調整。所以,作為儲蓄投資者,應該時常關注銀行做出的相應的調整與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