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中之“令”字與“命令”一義無涉者,有下列諸項:

(一)《毛傳》以“命令”為纓環聲者:

《齊風·盧令》“盧令令”。

(二)《鄭箋》以“脊令”為雍渠者:

《小雅·常棣》“脊令在原”。箋曰:“雍渠,水鳥。”

《小雅·小宛》“題彼脊令”。傳曰:“脊令不能自舍。”

(三)《鄭箋》以為訓善者,或未明說,按其文義應與訓善之“令”為一辭者:

《邶風·凱風》“我無令人”。箋曰:“令,善也。”

《小雅·蓼蕭》“令德壽豈”。

《小雅·湛露》“莫不令德”。箋曰:“令,善也。”

同,“莫不令儀”。

《小雅·十月之交》“不寧不令”。箋曰:“天下不安,政教不善之征。”

《小雅·車》“令德來教”。箋曰:“喻王有美茂之德。”

《小雅·賓之初筵》“維其令儀”。箋曰:“令,善也。”

《小雅·角弓》“此令兄弟”,不令兄弟。箋曰:“令,善也。”

《大雅·文王》“令聞不已”。箋曰:“令,善。”

《大雅·既醉》“高朗令終”。箋曰:“令,善也。”

同,“令終有俶”。

《大雅·假樂》“顯顯令德”。箋曰:“天嘉樂成王有光光之善德。”

《大雅·卷阿》“令聞令望”。箋曰:“令,善也。”

《大雅·烝民》“令儀令色”。箋曰:“令,善也。”

《大雅·韓奕》“慶既令居”。箋曰:“慶,善也。”(按此猶言善其善居也。)

《大雅·江漢》“令聞不已”。箋曰:“稱揚王之德美。”

《魯頌·閟宮》“令妻壽母”。箋曰:“令,善也。”

以上因字義之絕異,知其與令命字無涉。所有鄭箋以之訓善之令字及其同類之令字,在《詩經》本書皆原作霝字,不作令字,其證如下。

上段所舉“高朗令終”,箋以其中之“令”字訓善者,當即後世所謂善終。此一吉祝辭,屢見於金文,皆作霝終,且有與令字同出一器者。從此可知訓善之令,在金文皆作霝,與令絕不相混,亦不相涉也。如:

(嘯下·五一)萬年無疆,霝終霝令。(按以後世通行字寫之,當作“令終令命”。)

微鼎(薛一〇·九四)屯右眉壽,永令霝終,其萬年無疆。(以後世通行字寫之當作“永命令終”。)

克鼎、(恪五·五)眉壽永令,需終,萬年無疆。

頌鼎、(恪四·二三)萬年眉壽無疆,臣天子,霝終。(按此祝已福,非祝天子之福,猶雲服臣於王,得保首領以沒。臣當連下讀。)

據此,《詩》中訓善之令字古皆作平聲之霝,不作去聲之令。後人既以命字代令字,乃以令字代霝字。故凡此訓善之令字皆可剔出,以其與命令之辭意無關也。茲更圖以明之:

上圖僅表示今本《詩經》對金文書式大體之轉變,非全數如此。如“靈雨既零”,靈字未改寫令。“自公令之”,令未改寫命,是也。

此訓善之令字既剔出,則知今本《詩經》中之令字存原義者,僅有兩處,未改寫命字:

《齊風·東方未明》“自公令之”。上章言“自公召之”,則令即召也,即命也。

《秦風·車鄰》“寺人之令”。箋曰:“必先令寺人,使傳告之。”此外皆作命字,動用名用無別。(霝冬即令終,宋人已如此釋金文。王懷祖先生更證明之,見《廣雅疏證》卷一上“靈善也”及卷四下“冬終也”條。《詩》箋以為訓善之令字原作霝,段茂堂已揭之,見《說文》令字注。)

《詩》中所有作動用之命字如下:

《小雅·出車》“王命南仲”。

同,“天子命我”。

《小雅·采菽》“天子命之”。

《大雅·崧高》“王命召伯”。(三見)

同,“王命申伯”。

同,“王命傅禦”。

《大雅·烝民》“王命仲山甫”。(再見)

《大雅·韓奕》“王親命之”。

《大雅·江漢》“王命召虎”。(再見)

《大雅·常武》“王命卿士”。

同,“命程伯休父”。

《周頌·臣工》“命我眾人”。

《魯頌·宮》“乃命魯公”。

以上命自王。

《鄘風·定之方中》“命彼倌人”。

以上命自君。

《小雅·綿蠻》“命彼後車”。(三見)

《大雅·抑》“匪麵命之”。

以上泛言命自在上者。

《大雅·文王》“上帝既命”。

《大雅·大明》“命此文王”。

同,“保右命爾”。

《大雅·假樂》“保右命之”。

《商頌·玄鳥》“天命玄鳥”。

同,“古帝命武湯”。

同,“方命厥後”。

《商頌·殷武》“天命多辟”。

同,“命於下國”。

以上命自天。

《詩》中所有自動詞出而變作名詞或形容詞之命字,如下:

《鄭風·羔裘》“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據惠棟、戴震、王國維諸氏說,舍訓釋,命則君王之命,《鄭箋》失之。)

《小雅·采芑》“服其命服”。(箋雲:“命服者,命為將受王命之服也。”)

《大雅·卷阿》“維君子命”。

《大雅·烝民》“明命使賦”。

同,“出納王命”。

同,“肅肅王命”。

《大雅·韓奕》“韓侯受命”。

同,“無廢朕命”。

同,“朕命不易”。

同,“以先祖受命”。

《大雅·江漢》“自召祖命”。

以上王命,或泛言在上者之命。

《唐風·揚之水》“我聞有命”。

《大雅·抑》“謨定命”。

以上亦自在上者之命一義出,引申為政令。

《小雅·十月之交》“天命不徹”。

《小雅·小宛》“天命不又”。

《大雅·文王》“其命維新”。

同,“帝命不時”。

同,“假哉天命”。

同,“天命靡常”。

同,“永言配命”。(又見《下武》)

同,“駿命不易”。

同,“命之不易”。

《大雅·大明》“有命既集”。

同,“有命白天”。

《大雅·皇矣》“受命既固”。

《大雅·文王有聲》“文王受命”。

《大雅·既醉》“景命有仆”。

《大雅·卷阿》“爾受命長矣”。

《大雅·**》“其命多辟”。

同,“其命匪堪”。

同,“大命以傾”。

《大雅·雲漢》“大命近止”。(再見)

《大雅·江漢》“文武受命”。

同,“於周受命”。

《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

《周頌·維天之命》“維天之命”。

《周頌·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

同,“夙夜基命宥密”。

《周頌·思文》“帝命率育”。

《周頌·敬之》“命不易哉”。

《周頌·桓》“天命匪懈”。

《周頌·賚》“時周之命”。(又見《般》)

《商頌·烈祖》“我受命溥將”。

《商頌·玄鳥》“受命不殆”。

同,“殷受命鹹宜”。

《商頌·長發》“帝命不違”。

同,“帝命式於九圍”。

《商頌·殷武》“天命降監”。(箋曰,“天命乃下視下民”,故此句之命字為名用,與“天命玄鳥”之為動用者不同。)

以上天命。

《召南·小星》“寔命不同”。

同,“寔命不猶”。

《鄘風·螮蝀》“不知命也”。

以上自天命之義引申而出,為“命定”之義。(“命正”“命定”諸解,均詳中卷。)

據上文所分析,《詩經》中命字之字義,以關於天命者為最多,其命定一義,則後來儒墨爭鬥之對象也。所有《詩》《書》中之天命觀,及東周時代此一線思想之演變,均詳中卷。

(選自《性命古訓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