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永久原因
過去三年,我給你們分析意大利繪畫史;今年我要向你們介紹尼德蘭繪畫史。一方麵是拉丁民族或拉丁化的民族,意大利人,法國人,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另一方麵是日耳曼民族,比國人,荷蘭人,德國人,丹麥人,瑞典人,挪威人,英國人,蘇格蘭人,美國人:這兩組民族曾經是,現在仍然是締造近代文明的主要工人。在拉丁民族中,一致公認的最優秀的藝術家是意大利人,在日耳曼民族中是法蘭德斯人和荷蘭人。所以研究拉丁族們日耳曼族的藝術史,就是在兩個最偉大和最相反的代表身上研究近代藝術史。
一件範圍如此廣闊,麵目如此眾多的出品,前後約曆四百年之久的繪畫,產生大量傑作而在所有的作品上印著一個共同特征的藝術,是整個民族的出品,所以與民族的生活相連,生根在民族性裏麵。這一片茂盛的花,按照植物的本性和後天的結構,經過樹液的長期與深刻的醞釀,才開放出來。根據我們的方法,我們先要研究這一段內部的,成為先決條件的曆史,以便說明外部的終極的曆史。我先要給你們分析種子,就是分析種族及其基本性格,不受時間影響,在一切形勢一切氣候中始終存在的特征;然後研究植物,就是研究那個民族本身及其特性,這些特性是由曆史與環境加以擴張或限製,至少加以影響和改變的;最後再研究花朵,就是說藝術,尤其是繪畫,那是以上各項因素發展的結果。
一
住在尼德蘭的人大多數屬於五世紀時侵入羅馬帝國的種族,那時他們第一次要求在拉丁族旁邊有個立足之地。在某些地區,如高盧,西班牙,意大利,他們不過帶來一些領袖和一部分人口。在別的地區,如英吉利和尼德蘭,他們把土著趕走,消滅,取而代之:直到現在,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人還保持純粹的或差不多純粹的血統。整個中世紀,尼德蘭稱為下日耳曼。比利時和荷蘭的語言是德語中的方言,通行於尼德蘭地區的土語;隻有華龍區的人才講一種變質的法國話。
我們先考察一下整個日耳曼族的共同點以及日耳曼族與拉丁族的區別。――在外貌方麵,他們的肉更白更軟;眼睛通常是藍的,往往象意大利法安查陶器上的那種藍,或者是淡藍,越往北,顏色越淡,荷蘭人的眼睛有時竟黯淡無光;頭發是淡黃的亞麻顏色,小孩子的頭發幾乎是白的,古代的羅馬人已經看了驚奇,說日耳曼的兒童長著老年人的頭發。皮膚是可愛的粉紅色,在年輕姑娘身上色調特別細膩,青年男子的皮色較深,帶點兒朱紅,有時上了年紀的人也這樣;但勞苦的壯年人皮膚蒼白,象白蘿卜,在荷蘭是乳餅顏色,甚至象腐敗的乳餅。身材以高大的居多,但長得粗糙,各個部分仿佛草草塑成或是隨手亂堆的,笨重而沒有風度。同樣,臉上的線條也亂七八糟,尤其是荷蘭人,滿麵的肉疙瘩,顴骨與牙床骨很凸出。反正談不到雕塑上的那種高雅和細膩的美。都魯土和波爾多一帶有的是漂亮臉蛋,羅馬和佛羅倫薩的鄉下也很多一貌堂堂的人;在尼德蘭卻難得看到這一類五宮端整的長相,而多半是粗野的線條,雜湊的形體與色調,虛腫的肉, 賽過天然的漫畫。倘把真人的臉當做藝術品看待,那未不規則而疲弱的筆力說明藝術家用的是笨重而古怪的手法。
身體的機能和基本需要也比拉丁人的粗魯;行動和精神似乎完全受物質和肉體控製。他們非常好吃,近於專吃生肉的野獸。你們不妨把英國人與荷蘭人的胃口,同法國人與意大利人的胃口作個比較,到過那地方的人都該記得那邊客飯的菜多麽豐富;倫敦,鹿特丹或盎凡爾斯的一個居民,一天好幾次,若無其事的吞下不知多少食物,尤其是肉類。英國小說老是提到吃飯,最多情的女主角到第三卷末了已經喝過無數杯的茶,吃過無數塊的牛油麵包,夾肉麵包和雞鴨家禽。氣候對這一點大有關係;拉丁民族的鄉下人隻要一碗湯,或者一塊塗蒜泥的麵包,或者半盤麵條,在北方的濃霧之下,這麽一點兒食物是不夠的。――由於同樣的原因,日耳曼人喜歡烈性飲料。塔西德已經注意到這一點,以後我常常要引用一個十六世紀時親眼目睹的證人,路多維穀·琪契阿提尼的記載,他提起比利時人和荷蘭人時說:“幾乎所有的人都有酗酒的傾向,他們嗜酒若命,不僅晚上,有時連白天也狂飲無度。”現在美洲,歐洲,在大多數日耳曼族的國家,縱酒是普遍的惡習;自殺和精神病一半都由縱酒促成。即使安分守已的人,中等階級的人,喝酒的嗜好也很強。在德國和英國,一個有教養的人飯後帶些醉意並不有失體統;每隔一些時候還會大醉一次呢;相反,那在我國是一個汙點,在意大利是可恥的;而在上一世紀的西班牙,被人稱為醉鬼是莫大的侮辱,決鬥還不足以洗雪,非把對方殺死不可。在日耳曼人的鄉上可絕對沒有這樣的事。那邊酒店林立,顧客盈門,無數的零售商出賣各種啤酒和烈性飲料,可見群眾的嗜好。阿姆斯特丹有的是小鋪子,擺著湛亮的酒桶,隻看見人們把白的,黃的,綠的,棕色的酒精一杯接一杯的灌下去,酒裏往往還加生薑和胡椒,增加刺激。晚上九點,布魯塞爾隨便哪一家酒店,在棕色的木桌子周圍轉來轉去的盡是賣蟹,賣鹹麵包,賣煮熟雞子的小販;顧客安安靜靜坐著,各管各的,有時成雙作對,多半一聲不出,抽著煙,吃著東西,大口大口的喝著啤酒,不時還夾一盅烈酒。在營養豐富的食物和大量的飲料把人身上的組織更新的時候,在腸胃滿足而渾身也跟著舒暢的時候,他們不聲不響的體味暖烘烘的感覺和飽食的樂趣:那個境界你們也不難領會。
他們的外表還有一個特點引起南方人的不快,就是感覺和動作的遲鈍笨重。一個都魯士人在阿姆斯特丹做雨傘生意,一聽見我講法文,幾乎撲到我懷裏來,硬要我聽了他半個鍾點的訴苦。一個象他那樣性情急躁的人,跟本地人來往簡直是受罪;他說,“他們又僵又冷,既不會激動,也沒有感情,老是半死不活,陰陽怪氣,真正是木頭,先生,真正是木頭!”的確,他的嘮叨和盡情流露的脾氣跟當地的人正好處於極端。你跟他們說話,仿佛他們不能立刻就懂,或者他們表情的機器要等些時候才會開動;你常常會遇到一個美術館的門房,一個本地的仆役,要呆上一會幾才開口回答。――在咖啡館裏,在火車上,大家都沉著臉,不動聲色,叫人看了奇怪;他們不象我們需要活動,說話;他們可以幾小時的呆在那裏,跟他們的思想或煙鬥做伴。阿姆斯特丹的太太們,在晚會上裝扮得賽過百寶箱,坐在椅子裏一動不動,活脫是個雕像。比國,德國,英國的鄉下人的臉,在我們看來是毫無生氣,毫無精神的,或者是麻痹的。一個朋友從柏林回來,對我說:“這些人的眼晴都沒有表情。”便是年輕的姑娘也有一種幼稚而懵懵懂懂的神氣;我好幾次從鋪子的櫥窗裏望進去,看一個少女低著她那張粉紅的,平靜的,老實的臉做衣服,活象中世紀的聖母。法國南部和意大利的情形恰好相反,女工擠眉弄眼,即使身邊沒有人,好象跟椅子也會說話;南方人一有思想,馬上就有手勢。在日耳曼人身上,感覺與表情之間的交通似乎受著阻塞;心思的細巧,情緒的曲折,動作的輕靈,好象都是不可能的。南方人就拘怨北方人的笨拙和遲鈍;在大革命與帝政時期的戰爭中,所有的法國人不約而同有這樣的看法。――衣著和走路的姿態,在這方麵是最好的標記:尤其用中等階級和中下階級做例子的時候。你們不妨拿羅馬,蒲洛涅,都魯士,巴黎的女工:同你們星期天在倫敦哈姆普吞廣場上看見的女人比較一下:那些機器人似的大娃娃,身體僵硬,衣服穿得鼓鼓囊囊,隻會炫耀她們紫色的披肩,刺眼的綢衣衫,金色的腰帶,賣弄那一套俗不可耐的奢華氣派。我還記得兩個節日,一個在阿姆斯特丹,佛裏士蘭省裏有錢的鄉下女人都趕來了,頭上套一頂小帽,小帽四周燙成許多管子形的皺襇,上麵再顫巍巍的戴一頂蚌殼形的大帽子,腦門上貼著一件三角形的金首飾,鬢角上貼著金片和螺旋形的金箔,中間嵌一張慘白的五官不整的臉;另外一次是在德國的弗拉埃堡,鄉村婦女都眼睛茫茫然的站在那裏,一雙腳紮實得很,身上穿著本鄉的服裝:黑的,紅的,綠的,紫的裙子,褶襇筆直,象哥特式雕像上的一樣,上身的衣衫前後都鼓得很高,加襯的羊腿袖其大無比,腰帶差不多束到胳肢窩, 沒有光彩的黃頭發直僵僵的卷向腦後,挽的髻套在一頂極小的金銀鋪繡的帽子裏,上麵再戴一頂桔黃的男人帽,在這種奇形怪狀的裝束下麵,身體象用鐮刀削成,給人的印象賽過一根漆得花花綠綠的柱子。――總之,人類在這個種族身上比在拉丁族身上發展得慢而粗糙。意大利人和法國南方人,生活非常簡單,頭腦非常敏捷,自然而然的能說會道,會用手勢表達思想,趣味高雅,懂得什麽叫做優美大方,象十二世紀的普羅望斯人和十四世紀的佛羅倫薩人,輕而易舉的一下子就有了修養和文化。拿日耳曼族和他們相比,我們幾乎要認為日耳曼族比較低級了。
可是我們不能以第一個印象為準;那隻顯出事情的一麵,和這一麵相連的還有另外一麵,正如陰影旁邊必有光明。拉丁民族天生的早熟和細膩帶來許多不良的後果:第一他們要求舒服;他們對於幸福十分苛求;他們要數量多,變化多,不是強烈就是精致的娛樂,要有談話給他們消遣,要有禮貌使他們心裏暖和,要滿足虛榮,要有肉感的愛情,要新鮮的意想不到的享受,形式與語言要和諧:對稱;他們很容易變為修辭學家,附庸風雅的鑒賞家,享樂主義者,肉欲主義者,好色之徒:風流人物,交際家。由於這些惡習,他們的文明逐漸腐化,以至於滅亡:古希臘和古羅馬衰微的時代,十二世紀的普羅望斯,十六世紀的意大利,十七世紀的西班牙,十八世紀的法蘭西,就是這種情形。他們的氣質很快的變得文雅,但也很快的走上過於精致的路。他們要求微妙的刺激,不滿足平淡的感覺,好比吃慣了桔子,把紅蘿卜和其他的蔬菜扔得老遠;但日常生活是由紅蘿卜白蘿卜和其他清淡的蔬菜組成的。意大利一位貴族太太吃著美味的冰淇淋,說道:“可惜不是桃子!”法國一位王爺提起一個狡猾的外交家,說:“看他這樣壞,誰能不喜歡他呢?”――另一方麵,他們的感覺大敏銳,行動太迅速,往往趁一時之興,遇到刺激,興奮太快太厲害,甚至忘了責任和理性,甚至在意大利和西班牙隨便動刀子,在法國隨便放槍;因為這緣故,他們不大能等待,服從,守規矩。可是要事業成功,就得耐著性子,不怕厭煩:把事情拆散,重做,來了一遍再來一遍,永遠繼續下去、不讓一時的怒火或幻想的衝動使日常的努力中斷,或者改變方向。總而言之,把他們的性情氣質和人生的過程相比,那末人生的一切對他們太機械,太嚴酷大單調;而對人生的過程來說,他們太激烈,太細巧,鋒芒太露。每隔幾個世紀,他們的文化總顯出這個不調和的現象;他們向外界要求太多,而因為處理不當,連本來能得到的東西也得不到了。
現在讓我們把拉丁族的優美的天賦,連同那些不良的傾向一齊取消;再讓我們設想一下,遲緩笨重的日耳曼人有的是健全的頭腦,完美的理智,他的後果又怎麽樣呢?日耳曼人感覺不大敏銳,所以更安靜更慎重。對快感的要求不強,所以能做厭煩的事而不覺得厭煩。感官比較粗糙:所以喜歡內容過於形式,喜歡實際過於外表的裝演。反應比較遲鈍,所以不容易受急躁和使性的影響;他有恒心,能鍥而不舍,從事於日久才見效的事業。總之,在他身上,理智的力量大得多,因為外界的**比較小,內心的爆炸比較少。而在外界的襲擊與內心的反抗較少的時候,理性才把人控製得更好。――考察一下今日的和整個曆史上的日耳曼民族:第一,他們是世界上最勤謹的民族;在精神文明方麵出的力,誰也比不上德國人:淵博的考據,哲理的探討,對最難懂的文字的鑽研,版本的校訂,字典的編纂,材料的收集與分類,實驗室中的研究,在一切學問的領域內,凡是艱苦沉悶,但屬於基礎性質而必不可少的勞動,都是他們的專長:他們以了不起的耐性與犧牲精神,替現代大廈把所有的石頭鑿好。在物質方麵,英國人,美國人,荷蘭人,也做出同樣的事業。舉一個英國工廠的布匹整理工或紡紗工為例:那簡直是一架出色的自動機,整天的工作沒有一分鍾分心,做到第十小時還跟第一小時一樣。倘若同一工場裏有法國工人,對照就很顯著:他們不能象機器一樣的有規律,容易分心,厭倦,因此一天的生產量比較少;他們紡不到一千八百個錠子,隻能紡一千二。南方人的生產力更低:一個普羅望斯人,一個意大利人,需要講話,唱歌,跳舞;他們甘心遊**。得過且過,寧可衣服穿得破爛。在那兒,遊手好閑好象是挺自然的,甚至於體麵的。有些人為了麵子而下肯工作,過的日子不是不清不白,就是幹脆挨餓。這種懶惰,這種所謂高尚生活,在最近兩百年間成為西班牙和意大利的禍害。相反,同一時期的法蘭德斯人,荷蘭人,英國人,德國人,盡量製造有益的東西供自己享受,認為是榮譽。普通人貪逸惡勞的本能,有教育的人不願意勞動的可笑的虛榮,都被日耳曼人清醒的頭腦和堅強的理性克服了。
就是這種理性和這種頭腦,使他們能建立和維持各式各種的社會關係,首先是配偶關係。――你們知道,在拉丁民族中這個關係不大受到尊重:意大利.西班牙:法蘭西的戲劇和小說,老是用通奸作主要題材:至少那幾個國家的文學以情欲為主體,聽憑情欲為所欲為,表示對情欲同情。相反,英國小說描寫的是純正的愛情,歌頌的是婚姻:在德國,風流的行為並不光榮,便是在大學生中也如此。在拉丁國家,風流是寬恕的或容忍的,有時還受到讚許;婚姻的約束和夫婦生活的單調似乎很難忍受。感官的**太強, 幻想的波動太迅速,精神上先構成一個甜蜜的,銷魂的,熱情洶湧的夢境,至少先編好一個肉感又強又有變化的故事;一有機會,平時積聚的浪潮便一湧而出,把一切由責任與法律築成的堤岸全部衝倒。你們不妨想想十六世紀的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國的情形,看看龐台羅的短篇小說,洛潑的喜劇,勃朗多未的筆記:再聽聽同時代的琪契阿提尼對尼德蘭風俗的評論,他說:“他們對通奸深惡痛絕……他們的妻子極其規矩,可是行動很自由,一點不受束縛。”她們獨自出門拜客,獨自旅行,從來沒有人說壞話,她們管得住自己。並且她們都善於管家,愛好家庭生活。便是最近,一個有錢的荷蘭貴族告訴我,他族中好幾個年輕婦女從來沒看過國際博覽會,但寧可守在家裏,不限丈夫或兄弟到巴黎來。這種安靜而喜歡杜門不出的性格,給家庭生活添加不少樂趣;沒有好奇心和貪欲作祟,純粹的思想便更有控製的力量,既然夫婦倆廝守在一處不覺厭倦,那未想到結婚時的盟約,想到責任感和自尊心,就很容易戰勝**,不象別的地方的人因為**力太強而無法抵抗。――對於別種性質的結合,我也可以說同樣肯定的話,尤其是自由結合的團體。那是極不容易辦的;要機構正常進行,不發生困難,必須參加團體的人神經安定,不忘記共同的目的。在會場中必須有涵養功夫,讓人家向你抗議甚至毀謗,等輪到你發言再答複,而回答的措辭也要溫和;同樣的論點,附帶著數字和肯定的材料,連續聽到一二十次也得忍受。覺得政局可厭的時候,不應該把報紙一扔了事,不應該為了發議論和嚼舌頭的樂趣而關心政治,不應該為了討厭領袖而立刻暴動,那是西班牙和別的地方的風氣,你們還知道有個國家,因為政府不夠活躍,人民“感到無聊”而起來推翻政府[內閣〕呢。日耳曼人的集會結社,不是為空談,而是為行動;政治是一樁隻許成功不許失敗的事;他們當做事業看待,說話隻是手段,效果才是目的,哪怕是眼前看不見的效果。他們服從這個目的,敬重代表這個目的的人。被統治者敬重統治者,這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現象;統治的人不好,人民會反抗,但耐著性子,用合法的手段反抗;製度有缺陷,他們慢慢的加以改良,決不把製度打爛“凡是日耳曼人住的地方都有自由的代議製政府:現在瑞典,挪威。英國,比國,荷蘭,普魯士,甚至奧地利,都是如此。到澳洲與美洲西部去墾荒的農民也把代者製帶過去,新落戶的居民雖然粗暴,代議製也很快發展起來,並且毫無困難的維持下去。比利時與荷蘭立國之初就采用這個製度,尼德蘭一些古老的城邦都是共和國,雖然有封建主,整個中世紀都維持共和政體。自由結合的團體紛紛建立,不費氣力的存在下去,小團體和大團體一樣,而且就存在於大團體中間。十六世紀時每個城市,甚至每個小鎮都有火繩槍會和修辭學會,一共有兩百以上。便是今日,比利時還有無數這一類的團體:有射箭會,有歌唱會,有養鴿會,有養鳥會。在荷蘭,一些私人自願結合起來,包辦全部的慈善事業。集體行動而誰也不壓迫誰,是日耳曼族獨有的本領,也就是這種本領使他們能把物質掌握得那麽好:他們憑著耐性和思考,適應自然界和人性的規律,不是與規律對立而是加以利用。
從行動轉到思考方麵,考察他們理解和表現世界的方式,這種深思熟慮和很少肉感的民族性也有痕跡可尋。拉丁民族最喜歡事物的外表和裝飾,討好感官與虛榮心的浮華場麵,合乎邏輯的秩序,外形的對稱,美妙的布局,總之是喜歡形式。相反,日耳曼民族更注意事物的本質,注意真相,就是說注意內容。他們的本能使他們不受外貌**,而鼓勵他們去揭露與挖出隱藏的東西,不怕難堪,不怕淒慘,一點細節都不刪除,不掩飾,哪怕是粗俗的醜惡的。表現這種木能的無數事例中,文學和宗教尤其顯著,因為形式與內容的對立在這裏非常凸出。――拉丁民族的文學是古典的,多多少少追隨希臘的詩歌,羅馬的雄辯,意大利的文藝複興,路易十四的風格;講究純淨,高尚,剪裁,修飾,布局,比例。拉丁文學最後的傑作是拉辛的悲劇,寫的是君王的舉止,宮廷的禮節,交際場中的人物,高度的修養。在雄辯的文體,巧妙的布局,典雅的文采方麵,拉辛是個大師。相反,日耳曼文學是浪漫的,起源於斯幹地那維亞的古代傳說《埃達》和北歐的傳說《薩迦》;最大的傑作是莎士比亞的戲劇,是現實生店的完全而露骨的表現,包括一切殘酷,下賤和平凡的細節,一切崇高而又野蠻的本能,一切人性的特征,文體有時親切到流於猥瑣,有時詩意濃鬱,達到抒情的境界,永遠不受規律約束,誇張過火,前後脫節,但是有一種無比的力量,能夠把火熱的激昂的情欲灌注到人的心裏。――再考察宗教。歐洲人在十六世紀遇到一個非選擇信仰不可的危機:看過原始文獻的人都知道當時是怎麽回事,是什麽一些偏愛的心使一部分人走著老路,而另一部分人走上新路。所有的拉丁民族,連最微賤的庶民在內,都保留迦特力教[舊教] 的信仰,絕對不願意擺脫他們精神上的習慣,忠於傳統,服從權威。他們醉心於有聲有色的外表,鋪張的儀式,教會內部井井有條的等級製度,迦特力教那種天下一統,永世長存的氣概不凡的觀念;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禮拜,表麵上的修行,看得見的虔誠。相反,幾乎所有的日耳曼民族都變為新教徒:比利時也傾向於宗教改革,它的不曾改宗是迫不得已,因為法爾納士打了幾次勝仗,因為多數新教家庭不是被殺就是逃亡,也因為精神上經過一次特殊的危機,就如在盧本斯的傳記中可以看到的。其他的日耳曼民族都以形式的禮拜為次,以內心的禮拜為主;認為靈魂得救是在於內心的皈依和宗教情緒;他們把教會的權威置於個人的信念之下。內容占據優勢,形式變做附帶的東西;而禮拜,敬神,儀式等等,也相對的減縮了。――等會我們要看到,日耳曼族與拉丁族這種本能在藝術方麵的對立,在趣味與風格上也產生類似的差別。眼前我們隻消抓住區別兩個種族的基本特征就夠了。日耳曼族與拉丁族相比,固然身體沒有那種雕塑的美,口味比較粗俗,氣質比較遲鈍; 但神經的安定,脾氣的冷靜,使他們更能受理性控製;他們的思想不容易為了感官的享受,一時的衝動,美麗的外表,而離開正路;他們更能適應事物,以便理解事物或控製事物。
二
不同的生活環境把這個天賦優異的種族蓋上不同的印記。倘若同一植物的幾顆種子,播在氣候不同,土壤各別的地方,讓它們各自去抽芽,長大,結果,繁殖;它們會適應各自的地域,生出好幾個變種;氣候的差別越大,種類的變化越顯著。尼德蘭的日耳曼族的曆史正是這樣:在地方上住了十個世紀,不能不受環境的影響;到中世紀末,我們發覺他除了先天的特性以外,還有一個後天的特性。
所以我們應當觀察天時與地利;你們不去旅行,至少得看看地圖。除了東南角上的山區,尼德蘭是一片低濕的平原,由牟斯,萊茵,埃斯穀三條大河以及好幾條小河的衝積土形成。此外還有許多支流,池塘,沼澤。整個地區是山洪的排水道;因為境內沒有坡度,水流極慢,或竟停滯不動。隨便哪裏挖個洞都看得見水。懶洋洋的大河,近海的地段有四裏寬,睡在河床裏象一條碩大無朋的魚,膩答答的,扁扁的,顏色慘自,夾著粘土,帶著魚鱗的色調:我們看梵·特·內爾的畫,就能對這個景色有個觀念。平原往往低於河麵,隻能築堤防衛;一眼望去,水好象隨時會漫出來的。河麵上不斷發出水汽,夜裏在月光底下形成一團愈來愈厚的濃霧,把半藍不藍的潮氣罩著整個田野。你跟著河流走到海邊,又是第二片更猛烈的水,每天由潮水卷過來給第一道水助威。北海特別對人不利。你們不妨回想一下拉斯達爾的《木柵》〔有名的一幅風景畫〕;小小一塊平地已經被加闊的河麵淹沒一半,海上的狂風暴雨還常常卷起士黃色的波濤和凶猛的浪花,向土地衝擊。全部悔岸線上群島環繞,有幾個同我們半個州府一樣大,可見河流的衝積和海水侵襲的情況:例如法爾赫侖,南培爾未特,北培爾來特,托侖,斯考恩,伏恩,倍厄蘭特,泰克塞爾,佛裏士蘭特,還有許多別的島嶼。有時海水衝進平原造成內海,例如哈雷姆海,或者在海邊造成很深的港灣,例如賽得灣。假如比利時是河流鋪成的一片衝積土,荷蘭隻能說是水中央的一堆汙泥,在惡劣的地理條件之外,再加上酷烈的天時,幾乎不是人住的地方,而是水烏和海狸的棲身之處。
第一批日耳曼部落在此定居的時候,情形更惡劣:在凱撒和斯特累苔的時代,尼德蘭隻是一個沼澤地帶的森林;旅客們說,人可以在樹上攀援,走完荷蘭全境,腳不用著地。連根拔起的橡樹倒在河裏成為筏子,象今日密士失必河的情形;羅馬人的艦隊曾經被這些木筏撞擊。瓦爾河,牟斯河,埃斯穀河,年年泛濫,距離很遠的陸地都被淹沒。秋天的暴風雨每年把巴達佛島浸在水裏,荷蘭的海岸線經常改變麵貌。**雨逢綿,濃霧密布,和阿拉斯加一樣;一天隻有三四小時日光。萊茵河每年結著堅冰。人類要有了文化才能開墾土地,使氣候變得溫和:蠻荒的荷蘭隻能有挪威那樣的天氣。日耳曼族侵入以後四百年[九世紀],法蘭德斯還稱為“無邊無際,殘酷無情的森林”。如今瓦斯是盛產蔬菜的區域,一一九七年時卻是不毛之地,修道士常常被群狼包圍。十四世紀時荷蘭森林中還有成群的野馬。海洋侵入陸地。九世紀時的根特,十二世紀時的丹羅阿納,聖多曼和布魯日,十三世紀時的丹姆,十四世紀時埃格呂士,都是海口。在古代地圖上看荷蘭,簡直無法辨認。――便是今日,居民還不得不限江河與海洋爭奪土地。比利時的海岸低於漲潮時的海水,堤岸以內的淺灘成為廣闊的平原,粘性的泥土射出紫色的反光。堤岸至今還有時要潰決。在荷蘭,危險性更大,生命沒有保障。一千三百年來,除了小型的泛濫,平均每七年有一次洪水:淹死的人一二三○年有十萬,一二八七年有八萬,一四七○年有二萬,一五七○年有三萬,一七一七年有一萬二。一七七六,一八○八,一八二五,直到最近,還有這一類的慘禍。陶拉特灣寬十二公裏,深三十五公裏:賽得灣共有一七六平方公裏:都是十三世紀時海水浸入造成的。單是保護佛裏士蘭一省,就需要長八十八公裏的三排水底樁子,每根樁子花到七個佛羅倫〔荷蘭銀幣〕。為了保護哈雷姆的海岸,用挪威的花崗石築的堤長達八百裏,高十三公尺,深入海底六十五公尺。人口二十六萬的阿姆斯特丹,全城都築在水底樁子之上,有些樁子深到十公尺。佛裏士蘭省所有的城市和鄉村,地基都是人工建造的。有人估計,從埃斯穀河的出口到陶拉特灣為止,全部海防工程值到七十五億。荷蘭人花了這個代價才能生存。你在哈雷姆或者阿姆斯特丹看到無邊無際的黃色波濤滾滾而來,圍困狹窄的堤岸,你會覺得人類把飼料喂了妖魔而逃出性命,還是挺便宜的呢。
你們想象一下,古代的日耳曼部落來到這片沼澤地帶的時候,不過披著海豹的皮在皮艇上打獵捕魚,過流浪生活;這些野蠻人要花多少氣力才變做文明人,造成一塊能居住的土地。換了另外一種性格的人,休想完成這樣的事業。環境太惡劣了。在相仿的環境中,加拿大和阿拉斯加才智較差的民族始終留在野蠻狀態; 別的一些天資很高的民族,愛爾蘭和蘇格蘭高地的克爾特族,隻發展到騎士風俗和幻想的傳說的階段,在這等地方,需要有深思熟慮的頭腦,感覺要能聽從思想支配,不伯厭煩,耐勞耐苦,為了遙遠的後果忍受饑寒,拚命工作;總之是需要一個日耳曼民族,就是要一般天生能團結,受苦,奮鬥的人,不斷的重做,改善,築堤防河防海,抽幹田裏的水,利用風力,水力,利用平原,利用粘土,開運河,造船舶,造磨坊,製磚瓦,養牲口,辦工業,興貿易。因為困難大得不得了,全部聰明都集中在克服困難上麵,不再注意其他方麵。為了要生存,要有得住,有得吃,有得穿,要防冷,防潮氣,要積聚,要致富,他們沒有時間想到旁的事情,隻顧著實際與實用的問題。住在這種地方,不可能象德國人那樣耽於幻想,談哲理,到想人非非的夢境和形而上學中去漫遊;非立刻回到地上來不可; 行動的號召太普遍了,太急迫了,而且連續不斷;一個人隻能為了行動而思想。幾百年的壓力造成了民族性,習慣成為本能,父親後天學來的一套,在孩子身上變做遺傳,使他成為一個埋頭苦幹的人,成為工業家,商人,事業家,會管理家務,隻知道憑情理辦事而不知道其他。凡是祖先為生活所迫而緞煉出來的本領,他生來就具備了,不用費什麽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