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加地省(Picardie)—個名叫亞倍維爾(Abbeville)的小城中,有一個可愛的品行端方的女修院主。”城裏有一個叫做倍爾華(Belleval)的居民,年紀已有六十歲,是地小法庭裏的警官。他追求女修院主,被她婉辭拒絕了。
一七六四年時,女修院主有一個十九歲的侄子騎士拉·拜爾(ChevalierLaBarre)住在她身邊。他宿在修院外麵,但常和幾個朋友到院裏去用晚餐。倍爾華先生因為從前被擯席外之故,一向懷恨著女院主。他得悉年青的騎士拉·拜爾和他的一個朋友哀太龍特會長(President'Etallondes)的兒子,在某次宗教儀仗出巡時不曾脫帽,便想把“這件失禮的事”羅織成故意侮辱宗教的罪案。幾天之後的一個早上,亞倍維爾橋上的一座木十字架毀損了,可能是被路過的小車撞壞的,但有人定要把這件小事認為故意的搗毀與侮辱宗教。湊巧亞米安的主教來舉行莊嚴的出巡典禮,滿城隻談著這些事情。
倍爾華賣弄狡猾,有心把木十字架與出巡兩樁事情混在一起。他開始調查騎士拉·拜爾的人品。他獲得一張控告他的召喚狀,把一封主教的信在說教時公開宣讀,勒令忠實信徒供給證據,如有隱匿,必將開除教籍。這是再危險也沒有的事,因為公開宣布的嫌疑案一定會產生偽證。世界上的惡人與瘋子隻嫌太多;任何刺激會煽動他們的凶焰。當時就有一個證人說拉·拜爾唱過**詞邪曲,另外一個發誓說他在講起聖·瑪麗·瑪特蘭時用過褻瀆的字眼,第三個證人又來報告同樣嚴重的事情。所能證明的盡於此了,而且還是出之於不負責任的證人之口,為被告所否認的。
可是亞倍維爾的法官簡直殘暴到不可思議,把十八歲的哀太龍特判決連根割去舌頭,在教堂門前斬下右手,然後縛在柱上用文火燒死。幸虧哀太龍特在逃。但騎士拉·拜爾已經落在他們手裏。“法官們大發慈悲,減輕他的刑罰,判他先行梟首再用火刑。宣判此怪刑的時期是一七六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騎士拉·拜爾押送到巴黎。檢察長決意撤消亞倍維爾的原判,但二十五個法官中十五個讚成維持原判。這一次,法蘭西全國人士都為之痛心疾首。騎士拉·拜爾重新押回亞倍維爾去執行。在場的陶米尼派教士(dominicain)看見他的痛苦而食不下咽。“吃一些東西罷,騎士和他說,你和我需要同等的精力,才能支持我主演的場麵。”他受刑之前的遺言隻是:“我不信人家會因了這麽一些小事而處死一個年輕的紳士。”他問劊子手道:“是你砍掉拉利伯爵的頭的麽?——是的,先生。——你那次手段不高妙呢!——那是他自己慌亂之故;你好好的不要張皇,我不會失手。——不要擔心,我一定不會作兒女態。”他的死訊傳到巴黎時,教皇的代表公然說這種事情在羅馬也不會如此辦理。在焚燒騎士拉·拜爾的火場上,同時焚毀服爾德的《哲學辭典》。
這種慘無人道的事情又激發了服爾德的嬉笑怒駕。顧問官巴斯基哀(Pasquier)在法院中宣稱,亞倍維爾青年的褻瀆宗教是因為看了現代哲學的著作之故,他並說出服爾德的名字。服爾德駭壞了,離開法爾奈。“過了幾天,考慮的結果祛除了恐懼,他不複害怕任何敵對的當局了。”十餘年中,他努力要平反哀太龍特的冤獄,反訴判決騎士拉·拜爾的法官,但終於沒有成功。
司法上的屈枉是每個時代都有的,但在那時似乎特別嚴重。喀拉事件發生之後,差不多所有的冤獄都引起了法爾奈的注意。一七六六年,服爾德辯護故拉利伯爵的冤獄,終於替他伸雪了。一七六九年,他平反一個農夫馬丁的冤獄。他被誣殺人而受車裂,到後來,真正的凶手卻招認了。一七七〇年,是聖·奧曼地方蒙拜伊(Montbailli)夫婦的案子,不幸服爾德出場援助的時候,丈夫已被處決,但赦免了他的妻。有時他自己也弄錯了,援助並非真正含冤的人。但與其枉死無辜,寧可釋放罪人。在賦稅方麵,他把日克司地方(Gex)的人民從苛捐雜稅之下解救出來,當日克司舉行三級會議通過與法國訂立的條約時,服爾德被請去主持典禮。他在市政廳的窗口中與眾為禮,喊道:“自由萬歲!”民眾歡呼道:“君王萬歲!服爾德萬歲!”
陪侍他的有法爾奈的十二名龍騎兵,站在會議室前麵。
“十二名龍騎兵對我們的朋友舉劍致敬,他隨即動身回去用餐。路過四五個村鎮時,大家把月桂擲在他的車中。他全身都蓋滿了。他的居民排列著迎接他,揮舞著匣子,瓶,對他致敬。他非常快樂,全不覺得他已是八十二歲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