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莫名其妙()

他的驟然發飆,差點沒有讓我的呼吸驟停,背脊傳來火熱的痛楚,瞬間如電流一樣,傳遞每個神經末梢。

還沒從震驚中回過神來,他白玉般的手指就清掃過來,眨眼之間下顎已經被迫抬高。

“怎麽,玩的很開心?真的以為,自己可以毫無節製的放肆?到底誰給你的勇氣?”他的語氣雖輕,聲音卻如寒冰。

我怯然地望了望,他目不斜視的陰冷麵孔,暗得象陰雲密布的天空。

“尹澤翰,你不要無理取鬧,不要以為我失憶,就可以誹謗我的人格,什麽毫無節製的放肆,對於一個失憶的人來說,這一點都不公平”深深呼吸,扯掉捏痛我下顎的罪魁禍首。

可是自己不得不承認,凝視他深邃不見底的眼眸時,還會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在內心稍瞬即逝。

“失憶,不公平?木言,你竟然毫無羞恥的說了這麽多,告訴你,別再有下次的出逃,否則你---可真沒這麽自由了”他的警告顯而易見,銳利的眸光掃過我,嘴角勾起一抹殘忍的譏笑。

這個男人,頓時讓我升騰起一陣寒意。

可是骨子裏的那抹倔強,卻容不得自己,不明不白的屈服在他的威脅之下。

“尹先生,能允許我向你申明一下嗎?憲法的第三十七條規定,每一個公民,可是具有完全的人身自由的”看著他啟動引擎,有點故意的再次挑釁他的怒氣。

我就不信,他真的對我造成什麽傷害。

“背的挺熟,這麽喜歡法律,也不見得你完全服從,比如婚姻法裏的第十六條,你可是一點都沒做到”他握著方向盤的手聚然一緊。

那如鷹隼銳利般的眼眸,狠狠地瞥我一眼,仿佛要貫穿我的心底。

我一怔,隨即會意過來。

這是什麽跟什麽嘛,對於隻有單身記憶的人,哪會了解婚姻法的規定,他這純屬是借題發揮,搪塞事實。

我被氣悶的看向窗外,準備對他冷戰,但還是被突如其來的引力,傾斜倒在可惡的人身上。

“哼,這麽快就投懷送抱了,以前可不見得你這麽積極”嘴角的戲謔,越發的張狂。

我敢拿我二十幾年的人格作保證,他肯定是故意的。

隻是此刻,真的沒興趣在招惹這麽無聊之極的人。

如同被蟄到的速度,從他身上起來,拉起安全帶,死死地緊固自己的身體,臉上還未散去的紅暈,引起某人難得輕笑。

車勻速的在路上行駛,車內的氣氛也著實詭秘了一點,但是比起剛剛還劍拔弩張的兩人,這種靜默也許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直到車子行駛在本市最昂貴的黃金地段,我才從恍惚下車,原來這就是以後的住所。

身後的黑『色』大門自動關閉,微涼的風迎麵拂來,帶來隱約的清香,眼前的花園,花木布局錯落別致,那種熟悉感再次油然而生。

他自帥氣的下車以後,就不在招惹冷淡的我,大步流星的直接登堂入室。

直接無視一個初來乍到的‘妻子’,隻是上樓梯的瞬間,突然凝視的掃了我一眼,之後徐徐勾起唇角,轉身步入二樓的室內。

簡直是--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