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搬運工把所有家具裝上卡車後,我母親跟姐姐蒂寧乘轎車先出發了,搬運工把父親的安樂椅放在卡車後門的邊緣,我就那樣坐在那裏,開始一生中最有趣開心的搭乘卡車旅行。我往後斜靠著,抽著煙,唱著歌,看著大路以每小時五十英裏的速度從我身後消失,彎彎曲曲的公路像蛇一樣扭動著漸漸被康涅狄格州的樹林吞噬,我們越接近馬薩諸塞州東北部的古城洛厄爾,樹林就越發不同,越來越有意思,黃昏時刻,我們正穿越韋斯特福德或者那一帶附近,我熟悉的白樺樹又出現了,群山側影在哀鳴,我淚如泉湧,意識到我就要回到故鄉老城洛厄爾了。時值十一月,天氣涼了,四處冉冉升起木材煙霧,溪流湍急,銀色的河水眨巴著眼睛,波光粼粼,漸漸向上,伸向遙遠的地方,在那裏,“夏娃星”(有人稱它為“維納斯 [1] ”,有人稱它“早晨之子 [2] ”)克製了她的垂涎習性,試圖滿足於以此為界,偶爾搏動一下,發出耀眼的光亮。

啊,多麽富有詩意!我不住地說:“啊,多麽富有詩意!”因為我不打算把這本書寫成詩一般的讚歌,一九六七年,當我在寫此書時,我內心對美國可能殘存的感覺已經變成一種為了糊口如此粗製濫造的文藝作品,充滿著種種破碎的信念;街頭暴亂毆鬥,混亂嘈雜;暴徒惡棍,市府州府的管理無所顧忌,套裝和領帶是唯一行得通的主題,豪華的排場全都進入了電視的馬賽克網孔(的確是馬賽克,大寫M的馬賽克 [3] ),人們瞪著眼睛盯著那些小圓點,辨認他們自己扭曲的幻覺影像,看到的都是ACHTUNG!ATTENTION!ATENCIóN! [4] 而不是,啊,老蘋果樹下,夢幻般真實的濕潤的嘴唇?或者一年前《時代周刊》雜誌裏的那張照片,展現加州紅杉樹林裏停泊的一千輛汽車,全都停靠在相似帳篷的邊上,帳篷的門窗前都有雨棚,篷內裝有普賴默斯便攜式汽化煤油爐,每個人的穿著都雷同,環顧四周,每個人都帶著本世紀下半葉新的好奇的目光看待別人,隻是偶爾抬頭看看大樹,即便是在看樹,也許心裏想的是:“啊,那棵紅杉樹要是做成我家草坪上的家具該有多麽好看!”好了,夠了……暫時夠了。

主要的事情:回家。十一月的歡樂將早先八月的“樹林裏傳來甜蜜的離別之歌”的晦氣一掃而光。

不過,我一生中總是這樣:在一次大災難來臨之前,我總會感到莫名其妙的沮喪、懶惰、倦怠、不適、消沉、鬱悶、四肢無力。回到洛厄爾的第一周,我們搬進了克勞福德街上一棟兩家合租的樓房,我家住在一樓,漂亮幹淨,就是麵積小了點。打開搬家的行李後,我就坐在靠窗靠暖氣散熱器邊我兒時那張舊書桌跟前,長久地坐在那裏,抽著我的煙鬥,用墨水寫一篇新日記,我所能做的隻是悶悶不樂於費奧多爾·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用詞和思想,開始讀他的書時,我碰巧讀了他最悲觀的作品之一《地下室手記》。半夜裏,在明亮的月光下,我在穆迪街上徘徊,腳踩積雪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音,感覺到洛厄爾以前沒有的某種令人討厭的東西。第一,我是“返回故鄉的失敗者”;第二,我失去了紐約城和哥倫比亞校園賦予的光環,失去了大學二年級學生身穿花呢衣服的光鮮外表,失去了閃閃發光的曼哈頓;我回來了,在工廠磚牆之間疲憊地行走。我爸就睡在我身邊成對的一張單人**,鼾聲像呼嘯的風。媽媽和蒂寧睡在一張雙人**。客廳擺著塞得滿滿的舊家具和一架背麵四方形的舊鋼琴,為了過冬,客廳鎖了起來。我得找一份工作。

接著,一個星期天夜晚,我高高興興從皇家劇院裏出來,因為我剛看完奧森·威爾斯 [5] 主演的《公民凱恩》,天哪,多棒的電影!我希望像威爾斯那樣成為電影裏的詩歌天才。我奔跑著回到家裏,琢磨著寫一部電影劇本。第二天,天上飄著白雪,天氣寒冷,我聽見一個小男孩手裏拿著報紙一邊急匆匆奔跑一邊高聲叫喊:“日本佬轟炸了珍珠港!”“對日對德宣戰啦!”我好像預感到戰爭即將爆發,就像許多年後我父親臨死前的那天晚上一樣,我試圖,或者想試著圍繞街區走一圈,結果隻是低著頭拖著腳走……本書接近結尾時,我會更詳細地說說這件事。

我所要做的好像就是等待海軍V2計劃招我去檢查身體,確定我是否能夠加入海軍空戰部隊。與此同時,為了得到那份工作,我去了洛厄爾《太陽報》,求見報紙的老板吉姆·梅奧,看看他是否能雇我當卡車運貨司機的幫手,把一捆捆報紙運送至各個經銷商。他說:“你不就是幾年前洛厄爾高中的那個橄欖球明星傑克·杜洛茲嗎?在紐約,念耶魯,對不?”

“哥倫比亞。”

“你準備幹新聞?你為什麽要當搬運工呢?來,拿著這張便箋,去體育編輯部,跟他們說我要你星期一早晨開始當體育記者。真是見鬼了,孩子!”——一巴掌拍在我的背上——“我們這裏的人不都是鄉巴佬。一周十五美元,好嗎,作為起薪。”

他沒有細問,在那些歲月裏,雇主不尋根問底,不過,一想到可以脫去大學時代的運動衫褲,重拾當年戴著那條舊領帶的魅力,在陽光明媚的早晨,坐在人們中間處理商業事件,我一時激動不已。

於是,整個一月和二月,我成了洛厄爾《太陽報》體育版的見習記者。我爸非常自豪。事實上,有好幾次他整天在印刷車間裏幹活,用整行鑄排機排版,我常常自豪地拿著我用打字機打好的報道(有關洛厄爾高中籃球隊的報道)給他看,把文章放在他的架子上,我倆心領神會地笑笑。“堅持下去,孩子,decouragez ons nous pas,?a va venir,?a va venir。”(意思是:“我們別泄氣,會好的,會好的。”)

正是這一刻,我想到了“杜洛茲的虛榮”這種說法,並將其用作一部小說的名字,每天中午前後,我在體育編輯部裏開始寫這部小說,因為從九點到中午做我一整天的工作已經夠了。我能寫得很快,打字很快,隻要不停地給打字機添加紙張。中午時刻,當每個人都離開雜亂的辦公室時,我獨自一人,悄悄拿出我秘密小說的紙頁,繼續寫作。這是我一生中最愉快的“寫作”,因為我剛發現詹姆斯·喬伊斯,並在模仿《尤利西斯》,至少我這麽認為(我後來發現其實在模仿“主人公斯蒂芬”,一個名副其實的青少年,但卻真誠努力,就像後來我們當地的文化顧問阿奇·麥克杜格爾說的那樣,懷著“力量”和“承諾”)。我發現了詹姆斯·喬伊斯,發現了意識流,此刻,這整部小說就在我的麵前。它隻不過是每日發生的種種事情,沒啥特別的:“鮑勃”(我)、佩特(我爸)等等、等等,所有其他的體育記者、劇院裏和晚上酒吧裏我所有的好朋友、在洛厄爾(規模很大的)公共圖書館裏我重新開始的所有各種學習、我在基督教青年會裏鍛煉身體的一個個下午、我約會的所有女孩、我看過的各種電影、我與沙巴斯的交談、與母親和姐姐的交談,試圖像喬伊斯刻畫都柏林那樣勾畫洛厄爾。

舉個例子吧,小說的第一頁是這樣寫的:“鮑勃·杜洛茲一下子醒了過來,覺得自己很奇怪;他的雙腿靈巧地伸出溫暖的被窩。現在已經兩個星期,每天都這樣做,這到底是怎麽回事?我自己是地球上最懶惰的人。在寒冷灰色的早晨起床竟沒有打冷顫。

“在廚房裏,佩特咕噥著

“‘快點,已經九點多了。’

“杜洛茲,這個古怪的孬種。他在**坐下,隻思考一會兒。我怎麽做呢?睡眼惺忪。

“美國的早晨。

“‘郵差什麽時候來?’佩特咕噥著問。

“杜洛茲這個討厭的家夥說:‘大約九點鍾。’嗬—嗬—嗬—吆。他取來了他的白襪子,實際上襪子不太白。他穿上襪子。皮鞋需要擦一擦。他發現帶鏡衣櫥底下舊襪子在慢慢積灰塵;就用它們擦吧。他用那雙舊襪子順著皮鞋擦了起來。隨後,迅速穿上褲子,丁零當啷,丁零當啷,丁零當啷。表鏈,一些硬幣,還有兩把鑰匙,一把是家裏的,一把是當地基督教青年會裏商務人士衣物櫃的。當地……那個狗娘養的報界。二十一美元會員費免了……淋浴、劃船、籃球、泳道遊泳池等等,還有收音機。應對我‘Y’s’記者生涯的成功。應對我的唯一。記者生涯的成功。鮑勃·杜洛茲,四處流浪的記者。索科就是這樣稱呼他的。

“美國的早晨。”

(諸如此類。)

明白了嗎?

作家就是這樣開始的,通過模仿大師(沒像所提及的大師們那樣受苦受難),直至他們形成自己的風格,當他們形成自己風格的時候,寫作就不再有樂趣了,因為你無法再模仿任何其他大師的苦難,隻能接受你自己的苦難。

那些嚴冬夜晚最美好的是,我常常讓父親獨自在房間裏打呼嚕,我呢,溜進廚房,打開電燈,煮一壺茶,雙腳伸進油爐烤箱,身體向後倚靠進搖椅,閱讀《約伯記》,完整地閱讀,閱讀到它最細微之處;還有歌德的《浮士德》,以及喬伊斯的《尤利西斯》,直至天明。睡上兩小時,然後去洛厄爾《太陽報》上班。中午完成報紙的工作,寫一章“小說”。到白塔的卡尼廣場吃兩個漢堡。步行去基督教青年會,鍛煉身體,甚至打沙袋,繞著樓上三百米跑道較快地奔跑。隨後,帶著筆記本進入圖書館,在那裏閱讀赫·喬·威爾斯 [6] ,記下許多精美的筆記,從中生代的兩棲動物開始,計劃在開春以前一直讀到亞曆山大大帝,而且我居然在第十一版《不列顛百科全書》中查閱了所有威爾斯引用的使我困惑或感興趣的參考資料,那本百科全書就放在我圓形的舊書架上。“當我讀完這些資料時,”我發誓,“我會對地球上發生的一切事情了如指掌。”不僅幹了那麽多事情,而且黃昏時刻回到家裏,吃晚飯,與老爸在餐桌上爭論,小睡一會兒,再回圖書館,開始第二輪“了解地球上一切事情的學習”。九點,圖書館關門,完成這麽恐怖的日程後我累壞了,傷心的老朋友沙巴斯總在圖書館門口等我,臉上帶著那種憂鬱的笑容,準備來一份熱乳脂聖代或一杯啤酒,或者隨便吃點東西,隻要他帶著討好般的關心恭維我一番。

這不是一部有關沙比的專題小說,所以我得略過……

迄今為止,誰能責怪奧倫伯格教長所說的話:像馬薩諸塞州那樣稱作“共和國 [7] ”的地方,通常是藏汙納垢的賊窩。

不過,正如我說過的那樣,如果不考慮沙比和我的家人,當三月的春風開始融化去年冬天瓷器般的冰雪時,我腦海裏冒出辭去報社工作的念頭,想開始流浪,到南方去。傑布·斯圖爾特沒在一八六二年遇見我,這倒是件好事,我們會成為一大幫惹是生非的家夥。我喜歡南方,我不知道是何原因,它的人民?教養有素?在乎禮節?不注重時髦的外表,喜歡較真不喜歡欺騙,尤其是那裏的語言:“Boy Ah’m a-gonna tell you n a o w,I’m going South. [8] ”一天下午,洛厄爾《太陽報》派我去采訪洛厄爾紡織學院棒球隊的亞德·帕內爾教練,當我回到就在幾個街區以外的家裏準備這次采訪時,我隻是坐在自己的房裏,瞪眼望著牆壁,突然說:“咳,見鬼去吧,沒啥了不起的,我哪兒也不去,不去采訪任何人。”他們打電話,我不接。我就待在家裏,呆呆望著牆壁。莫·科爾已經好幾次上門,在大家都在工作的下午,坐在長沙發上。假如阿裏阿德涅 [9] 被公羊幹了,或者想幹一隻公羊,那麽這對一個十九歲的男孩來說有什麽不同呢?

我是讓巴蒂斯特·勒布利·德·杜洛茲的後代,他是個領班的老木匠,來自魁北克特米斯誇塔縣的聖於貝爾,在新澤西州納舒厄建造了自己的房子,常常在雷暴雨中搖晃著他的煤油燈,對著上帝高聲叫喊:“Varge!(打吧!)Frappe!(擊吧!)Vas y!(來吧!)”還有,“別頂嘴!”當女人在街上挑逗他時,他厲聲斥責她們,告訴她們別白費力氣,別饞涎珠寶首飾,他真這樣做了。杜洛茲家族總容易衝動生氣。是遺傳基因不好?杜洛茲父輩家係不是法國人,而是康沃爾人,是康沃爾凱爾特人(他們語言的名字是克努亞克),他們總是怒氣衝天,總在爭論什麽事情,他們血液裏有的,不是“憤怒的青年”,而是“大海裏狂怒的老人”。那天晚上,我父親說:“你去紡織學院采訪棒球教練了嗎?”

“沒去。”

“為什麽不去?”沒有回答。“那個邁克·亨尼西從紐約來信沒說什麽?他沒說陸·利貝爾希望你歸隊?”

“說了各色各樣的事情。他在考慮加入海軍預備隊,他說有一門適合二年級學生的課程,所以我想我也許能夠通過那門課。”但是,老爸的臉(佩特的臉)上露出了嘲弄的神色;我說:“你這種臉色是什麽意思?你認為我永遠不會回大學了,對不?你認為我永遠幹不成任何事情,對吧?!”

媽媽歎息了。“你看,又來了!”

“我沒那樣說!”老爸生氣地大聲嚷道,“但是去年秋季,你辜負了他們,他們不一定會接受你歸隊呢……”

“我離隊是因為我想幫助家裏,那是一個理由,還有很多理由……比如我不想費口舌對一個討厭的老家夥解釋,即便是你,哎呀,媽的該死的,我討厭那個教練,他對我盛氣淩人,我感到惡心,我知道戰爭即將爆發,我想馬上離開,我想避開一段時間,研究研究美國。”

“研究雜種的美國?逐漸教化的紐約?你覺得你一生都能憑感覺做事?”

“對。”

他哈哈大笑:“可憐的孩子,哈哈哈,你甚至不知道你麵對的是什麽,我們杜洛茲的不幸就是,我們是布列塔尼人,是康沃爾人,是我們沒法與人好好相處,也許,我們是海盜的後代,或者是懦夫的後代,誰知道呢,因為我們無法容忍卑鄙小人,那個教練是個卑鄙小人。你應該痛打他一頓,而不是像懦夫一樣偷偷溜走。”

“嗯,對,我是應該狠狠揍他一頓……那我還回得去那裏嗎?”

“誰說你要回去那裏啦?你 是永遠不會再回哥倫比亞校園了,我認為不可能了。”

“他媽的,我會回去的,即便你不想讓我回去,我也要回去!等著瞧吧!如果我一生中聽了你那些明智的鼓勵話,我早在洛厄爾爛掉了!”

“你是沒聽我的話,可你現在正在洛厄爾爛掉,是你意識不到罷了!”

“是嗎,你喜歡那樣,對吧?你希望我跟你一樣慢慢在洛厄爾爛掉,對吧?!”

“嗬,你啥也不是,你隻不過是個小廢物,幾年前,你還曾經是個最優秀的最可愛的最天真的孩子,現在你們看看他!”

“對,看看我吧,告訴我,老爸,這個世界天真可愛嗎?”

媽媽插嘴說:“你們兩個別整天吵架好不好?我一輩子沒在家裏看到過這樣的吵鬧,咳,該死的,埃米爾,你就不能隨他去?他知道他想幹什麽,他長大了,知道他要什麽。”

爸爸一下子從桌邊站起身來,準備離開房間:“好吧,好吧,”——晚飯還沒有結束——“支持他吧,你腦子裏隻有他,好吧,相信他吧,不過,你記住我的話,如果你聽之任之,你會經常餓肚子的,讓他隨心所欲吧,不過別哭著來找我,說你餓壞了。該死!”爸爸繼續高聲嚷道。

“該死!”我也高聲叫喊,“媽媽不會挨餓的!現在我也許沒錢養她,但是將來有一天我會報答她的,百萬倍的回報……”

“好吧,”爸爸說,一邊離開房間一邊情緒激動地強調他的觀點,“等你媽進了墳墓你再去報答她吧!”他走到冰冷的起居室裏,氣鼓鼓地跺腳,杜洛茲被激怒了!媽媽看著我,神情嚴肅地搖著頭說:

“我從沒見過這樣的人。我不知怎麽會跟他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如果你不聽我的,那麽也不要聽他的,如果你聽他的,你會像他一樣,一事無成……你想外出,想有所作為,他妒忌了,別聽他的,別跟他說話,他隻會讓你發瘋……”

“他總是那樣,”媽媽補充說,“他全家都是瘋子,他的兄弟們比他還糟糕,他們是一幫瘋狂的蠢蛋,在加拿大,每個人都知道……”

是啊,我也是這樣。

嗚——嗚——嗚——我聽見屋外火車的鳴叫聲,好吧,我明天就打點行裝,去南方,去流浪。

我給報社寫了辭職報告,打好背包,買了張長途汽車票,乘車直奔華盛頓特區,那裏有我洛厄爾童年時代的希臘裔朋友G. J. ,他為我準備了一個鋪位,與他一起合睡,房間裏還有另一張雙人床,睡著一個南方的老建築工人,名叫博恩,他早晨起床後,用一個中國的抓撓撓背,一邊撓一邊哀歎:“咳,他媽的,又要幹活了!”在我看來,盡管華盛頓特區新罕布什爾大街周圍裝飾甚少,但呈現了一種令我感興趣的新奧爾良式的浪漫。第一天晚上,我和G. J. 外出,去酒吧,有一個黑頭發淺黑皮膚的高個女子與她的女朋友一起坐在一個隔間裏,她對我說:“散散步?”

“好啊,”我說,“買些報紙,兩份。”

在“美國士兵之家公園”一棵橡樹底下的草地上,我們鋪開報紙,物盡其用。

隨後,那個撓背的建築工人,一個南方人,第一天早晨騎車送我去五角大樓建築工地。我睡眼惺忪,看見一個貧窮的黑人在第九大街上騎著自行車,他說:“嗨,夥計,要黑人嗎?”一生中,我從來沒有聽人這麽說話。我說:

“你是什麽意思,別撞他!”他突然一轉向,幾乎撞到了這個工人的自行車。我不太喜歡老博恩。在五角大樓,我得付十美元加入工會,接著,幾天後,當上了實習金屬薄板工。嘿,第一天上班,我跟一個喝醉了酒的金屬薄板工一起幹活,這家夥甚至不知道金屬薄板往哪裏送,他獨自外出吃午飯或者到某個地方去了,而且不回來了,於是我在木頭和沙土堆裏找了個洞,美美睡了個覺,一直睡到下午五點。第二天,看見我的金工“師傅”不在工地,我就又鑽進我那個洞去睡覺,洞裏有三個大個子黑人在打鼾,我設法爬了進去,與他們一起也呼呼大睡起來,直至五點。

這麽說,那使我成了個缺乏樂感的法裔加拿大人?

第二天下午,一個黑人背著一把鐵鏟,嘴裏唱著《聖詹姆斯醫院》,歌聲那麽動聽,我跟著他穿越了整個五英裏工地,為的是能聽清每一個音符每一個字。(噢,忘了提一下,一九四二年春天,在我去華盛頓的路上,我在紐約停留了一下,為了能聽弗蘭克·西納特拉並親眼目睹他在派拉蒙影院演唱,在那裏與兩千名尖聲喊叫的布魯克林猶太和意大利姑娘一起排隊等待,我大概是,事實上是 隊伍中唯一的男孩,當我們進入影院時,皮包骨頭的老弗蘭克登台亮相,抓住麥克風,手指上都戴著漂亮的戒指,身上穿著灰色的運動外套和灰色襯衫,係著黑色領帶,引吭高歌《像玫瑰一樣有力量》和《沒有歌曲……路會永無止境》,啊唷!)而在這邊工地上,我跟著聖詹姆斯老頭穿越整個工地,第二天,我一路走下去,離開建築工地,走進弗吉尼亞的一片樹林,在那裏,在我認為具有南北戰爭曠野名聲的北端,坐了一整天,唱起了《把我帶回古老的弗吉尼亞》。

比這糟糕的還有:有一天,我在屁股兜裏放了一品脫杜鬆子酒,從五角大樓工地搭車回來,越過波托馬克河 [10] 大橋,那家夥讓我在國會山前麵的賓夕法尼亞大街下車,白天在幹某件工作的時候,我褲子的前襠被撕破了,我不得不把褲子弄在一起,否則我那個玩意就要迎風招展了。當我看見國會大廈、美國國旗、賓州大道時,我向後伸手到屁股兜裏取杜鬆子酒,抿了一口,我那玩意蹦了出來,對著那麵美國國旗和國會山舞動起來。此時此刻,如果傑斐遜、傑克遜 [11] 或者華盛頓看見了它,哇!

我的意思是,這是一個人在古老的華盛頓特區抿下的最奇怪的一口杜鬆子酒!

緊接著,我辭去了五角大樓建築工地的工作,在華盛頓西北部的一家“午餐車”找了一份快餐廚師和冷飲櫃售貨員的工作。一天晚上,我和我西弗吉尼亞的好朋友被派到地窖去取一袋土豆,結果我們兩人一起摔倒,從樓梯上滾了下去,還好我們沒有摔斷脖子。“你怎麽樣,沒事吧?”我問他。

“是的。我沒事。隻是,”他出神地望著西麵說,“隻是我想我一下樓梯就會摔倒,因為愛蟲 [12] 咬了我。”

“誰?”

“愛蟲咬了我,天哪,我熱戀啦!”我扛著土豆回到樓上,在這裏,我頭戴一頂白色廚師大帽;櫃台上有兩個姑娘,其中一位就是那個漂亮的黑頭發淺黑皮膚的女郎,她遞給我一副色情撲克·

“我敢肯定你不懂這一手牌。你喜歡這些圖片嗎?”

“喜歡。”

“那好,聽著,你辭了這份冷飲櫃售貨員的工作,跟我住在一起,我養你,我隻要求你別再與那些黑人姑娘鬼混,否則我會用刀子插進你的後背!”於是,我就與佐治亞州哥倫布的安妮同居了。一天夜裏,她呻吟著湊到我的臉上:“傑克,你就把我幹死吧!”這時,我們聽見門上“砰”的一聲巨響,接著傳來十分淒楚的嗓音:

“安妮,我是賓,老賓!”

“別開門,”她低聲說,“隻是老賓。”

“賓·克羅斯比?”

“不。不是賓·克羅斯比。”

“聽起來像他。”

“噓——他會離開的。”

“將來某一天,你也會把我擋在門外的,對嗎,佐治亞州的安妮?”

與此同時,我和G. J. 在各個公園閑逛,尋找更多的女人。黃昏時刻,我們談論棲息於我們頭頂枝頭的鳥兒,談論洛厄爾;那天晚上晚些時候,他喝醉了,發瘋了,拿出他的剪刀,說他要去剪掉一個妓女的**。我和博恩阻止了他。

安妮找到一個新男朋友,大家坐著她的車去一家“免下車”影院,我們在《人類動物》 [13] 中看到在橄欖球大賽期間亨利·方達在吊床裏喝醉了酒,我極度興奮和高興,於是就將一個空杜鬆子酒瓶從弗吉尼亞的樹叢頂上扔了過去,並且對著月光高聲喊叫“哇——哈哈哈”,那天皓月當空。我就這樣度過了我在弗吉尼亞的日子。

我乘長途汽車回到洛厄爾,心裏亂七八糟的,想著莫·科爾。

二十歲時人就是這種樣子。不管有沒有戰爭,春天還是來了。但是戰爭還是爆發了……

於是,我想起莫·科爾和他經曆的一切,還有馬萊尼等其他人。不過,此時我已經與蒂莫西·克蘭西一起沿途搭便車去波士頓參加美國海軍陸戰隊。我們檢查了身體,參加了電訊考試。我們通過了,宣誓入伍。這就是為什麽如今人們依然認為我是一個美國海軍陸戰隊的士兵。正式地說,是的;但是非正式地說,與此同時,我忘記帶我在波士頓以外的海岸警衛隊通行證,我按過手印,拍過照片,通過了審查,在全國海員工會大樓附近等候船隻。在我和克蘭西被分到海軍陸戰隊之後,他搭了二十四英裏便車回洛厄爾去休息,閱讀約翰·亞當斯 [14] ;我呢,去斯科雷廣場喝了個酩酊大醉;我遇見了一些海員,早晨醒來,我們一起跌跌撞撞地前往海員大樓。讓我感到吃驚的是,那個全國海員工會大樓的工作人員通過麥克風說:“有個在‘多爾切斯特’號輪船上當廚師下手的工作。”

“廚師下手是幹啥的?”

“洗鍋碗瓢勺。”

“船到哪裏去?”

“摩爾曼斯克 [15] ,孩子。”

“好的,……我來當廚師下手。”我把服役證遞了進去,他們雇用了我,還有一些其他青年,那天下午,我帶著我的水手袋 [16] 即將登上“多爾切斯特”號輪船,那天晚上,我們都喝醉了,在南波士頓和查爾斯頓夜總會唱歌,四處閑逛,遭到警察的追趕。黎明時刻,軍隊登上輪船,接著大批乘客也上了船,我還沒有意識到是怎麽回事,這個大澡盆子——“多爾切斯特”號輪船就冒著蒸汽駛出波士頓港,前往北極,右舷有美國海軍驅逐艦、左舷有美國海岸警衛隊的小型武裝快艇護航。再見,波士頓!再見,美國!再見美國海軍陸戰隊!

這不是故意的。海軍陸戰隊從來沒有追究過我這件事。因為“多爾切斯特”號後來成了代表商船勇氣的國際典範,盡管當時我們幾乎沒法猜到,所有那些雙把燉鍋和常規雙把燉鍋都在它們的鋪位上呻吟,還有雙把燉鍋將軍。

事實是,當蒂米·克蘭西在洛厄爾等候美國海軍陸戰隊召喚他時,我正在“多爾切斯特”號輪船上駛向北極,和我在一起是一大幫酒鬼、印第安人、波蘭人、幾內亞人、猶太佬、愛爾蘭人、跳水坑的(青蛙,我)、瑞典人、挪威人、德國佬,以及各種各樣的笨蛋,包括蒙古白癡、摩羅劍客、菲律賓人,任何你想在極端古怪的人群裏找到的人這艘船上都有。不過,船上也有海軍士兵,他們穿著橘黃色救生衣,操縱反艦火炮,要想擺弄這些火炮,我必須得到上帝的恩賜,H字母要大寫 [17] 。

哎喲。想回頭聽點事嗎?沙比·塞亞基斯也好幾次與我一起搭便車去波士頓,還與克蘭西一起搭車,他想加入任何我加入的單位。他說:“我想與你一起上這條船遠航。”

“去弄你的證件。”他去了海岸警衛隊,但沒有像我一樣迅速地搞到證件。問題是他看上去不像個海員,而像個來自斯巴達的鬈發羊倌。我告訴你,海員來自康沃爾。

所以,來不及了,他哭著看我乘船遠航,不過我說:“我在同船船員的眼睛中看到了死亡的花朵,你還是不上這條船的好。”

“可是,難道你沒在我 的眼睛中看到死亡的花朵?”

“看到了,但是我不知是在哪裏看到的……沙比,”我補充說,“我隻是想長時間離開你、洛厄爾、紐約,還有哥倫比亞,想獨自一人,想想大海……請讓我獨自一人遠航一段時間吧!”(當然,我應該補充一句:你是我親愛的朋友。)在我們出海遠航前的最後一天早晨,正如我在《在路上》一書中敘說的,我真的喝得酩酊大醉,倒在斯科雷廣場咖啡廳的便桶附近,整整一個晚上,身上被數千海員和水兵撒了尿,吐了汙物。早晨醒來時,我發現身上到處都是塊狀的難以用言語表達的汙穢之物。我就像一個波士頓的老好人,走到大西洋大街的碼頭上,跳進大海,清洗自己,抓住一個木筏,上了海岸,比較幹淨地登上我的船。

戰時,你想當海員?那就背靠紀念碑吧,親愛的。

注:

[1] Venus,也譯作金星。

[2] Lucifer,早期基督教教父著作中對墮落以前的撒旦的稱呼,詩歌中稱為金星,也譯“明亮之星”、“早晨之子”。

[3] 英語為Mosaic。

[4] 德語、英語、西班牙語,注意。

[5] Orson Welles(1915—1985),美國電影演員、導演、製片人,導演並主演了《公民凱恩》、《奧賽羅》等影片。

[6] H. G. Wells(1866—1946),英國作家,主要作品有科幻小說《時間機器》、《星際戰爭》等。

[7] The Commonwealth,用於美國肯塔基、馬薩諸塞、賓夕法尼亞和弗吉尼亞四州,亦稱“州”,本書譯成“共和國”,以示區別。

[8] 英語,大概意思是夥計,我現在告訴你,我打算去南方。

[9] Ariadne,希臘神話中帕西維和克裏特的國王彌諾斯之女,曾給情人一個線團,幫他走出迷宮。

[10] the Potomac,美國東部流經首都華盛頓的一條河流。

[11] Andrew Jackson(1767—1845),美國第七任總統,新奧爾良戰役中他率領軍隊一舉擊敗英軍,成為美國廣大地區的英雄。

[12] lovebug,原意是“黑色小毛蚊”,這裏是戲說。

[13] 作者筆誤,電影應為“The Male Animal”(《雄性動物》),而非“The Human Animal”,《雄性動物》是美國演員亨利·方達(Henry Fonda)1942年的作品。

[14] John Adams(1735—1826),美國第二任總統,《獨立宣言》起草人之一。

[15] Murmansk,俄羅斯西北部港城。

[16] seabag,海員用來放衣物等的一種圓筒形大帆布袋。

[17] Heaven(上帝)的H是要大寫的,意思是“真正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