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本《地下城與DNF》完結了,其實昨天就已經完結了的,剩下的也僅是作為後記或番外放送了。

 嗯,算上被封禁的,一百八十萬字的長篇小說,完結了。

 這本書,我用了近一年的時間,其中波折良多,一路跟來的書友們也都能知曉。

 當然,所有困難中,最讓人頭疼的是嚴打,哪怕一個詞,一個字,都能直接以“色”為由,封一章。

 想必許多作者修改章節的時候,也跟我一樣,改的絕望吧。

 絕望到最後,實在不可跳過的情節,我直接用文言文來寫了,這實在是沒辦法的辦法。

 ……

 對於地下城這個遊戲,人物外貌、人物心靈、情懷,我都具備了,最欠缺的,是寫作的水平。

 但因為作者水平有高低,小說就一無是處嗎?

 不,至少我不這麽認為。

 有許多人,具備優異的天賦,但其並未去真正發揮,而隻是想用自己優異的條件盡量斂財。

 而有的人沒有天賦,但他會去用心,哪怕文章遣詞拙劣,但也足夠看出,他已經盡力,用心去做了。

 孰是孰非,作者不知,這浩大世界,作者也沒能盡然明白其義。

 但我想,足夠用心地去做一些事,去寫一些人,去寫一些事。

 哪怕身邊隻有空堂陋室,我也自覺,生在自己的歌舞場中。

 是啊,我就是這樣念想的,不甘平凡者,其實大多,終歸要落入平凡。

 但平凡者就沒有樂趣了嗎?

 不,我個人,不這樣認為。

 古人言:傻人,自有傻福。

 作者天性愚鈍,但亦有喜愛之物,可樂之事。

 將之記錄,將之撰寫,就是作者生平樂趣之一。

 寫小說,容易嗎?

 容易。

 提筆千字,寥寥數語,便成了自己的小說。

 寫小說,難嗎?

 也難。

 在那熱血千字之後,該怎麽寫?

 大綱是否準備好了?是否一定要按照大綱來寫?如果情節發生了大的變動,該怎麽變,才合理?

 這一個個問題交織,會發現,那熱血千字給自己帶來的快樂,好像遠沒有這迷茫來的強烈。

 本是絕對的快樂之物,好似,變得不那麽快樂了。

 再加上更新量不斷變大,好像自己當初要寫上百萬、千萬的豪情壯誌,後續觀來,是如此的遙不可及。

 多方站點,許多所謂夭折之作、進宮之作,大部分,也是因此原因。

 寫小說,簡單,與困難交織;能力,與熱愛並重。

 當然,現實的苦痛,往往比這些精神上的考驗還有更多。

 親朋好友的不解,金錢的匱乏,哪怕有熱愛與能力抵擋親朋的不解,也最終,會被一箱又一箱的泡麵礦泉水,擊潰自己寫作的意誌。

 如此種種的困苦……可以熬過去嗎?

 可以。

 但為此付出的代價不小,而且無人知道前路為何。

 保存一份真誠和熱愛,將之一切慢慢挺過,這是作者現在,唯一能做到的。

 ……

 說回小說,我的文章,算不上完美,甚至有些東西還在沿用DNF的舊版本翻譯,以及官方未吃書前的設定等。

 但作者也確實有無奈,也盡力了。

 十一年來的背景故事變遷,一次又一次,官方的背景故事吃書道歉,這一切的一切,作者隻能盡力去圓場,可生而為人,難免會有疏漏。

 一切的缺點與無法自圓其說點,作者隻能真誠地,向大家道歉,真的,對不起,但我,盡力了。

 ……

 該說的,也都差不多了,最後要說的,是我會一直走下去,哪怕前程坎坷多舛,但至少,那份心底的熱愛,會支持著我,讓我奮力前行。

 我愛我的小說,哪怕它不是世人認可的豪情名著。

 它是我寫的,這一切,我用心了。

 ……

 該書完結了嗎?完結了,地下城的世界宇宙,已經講完了。

 但作者的預想中有三部曲,既是三部曲,那必然,是有所聯係的。

 如果大家認為作者本文寫的還行,願意繼續看下去,可以點擊作者頭像,或直接在站點搜索作者的新書:《英雄聯盟與LOL之登峰造極境》。

 作者會秉承這份熱愛與初衷,完成這部作品。

 願意繼續支持的各位讀者,作者感激不盡,若不願,作者也自不會強求。

 隻要您覺得,作者曾經為您帶來過快樂,那已是作者個人,無上的榮幸。

 感謝相遇,感謝彼此,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