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問曾靜:旨意問你,所著逆書《知新錄》內雲“劉先生所著《格物集》,他從子光鬥過寧遠縣任所,帶得一個稿本來”等語。這劉先生是何等樣人?是何名字?他的從子光鬥,於今現在何處?其所著《格物集》是何等樣書呢?
曾靜供:劉先生即今案內解到之劉之珩,從子劉光鬥,在湖南嶽州府安鄉縣住。《格物集》是劉之珩所著的,其中專言物理,並沒說別樣話。書亦不多。因劉之珩原任在永興縣做教諭,彌天重犯做生員時,曾經接見。後於雍正元年劉之珩丁父憂,遂回歸嶽州府安鄉縣居喪去了。到服滿起複,改補永州府寧遠縣教諭。有從子劉光鬥,自安鄉縣到寧遠縣學署看問伯父劉之珩,路從永興縣過,彌天重犯見他帶得《格物集》,故寫在《知新錄》內。前在長沙,這《格物集》已經欽差大人從劉之珩家搜獲進呈矣。
【譯文】
問曾靜:皇上旨意問你,你寫作的叛逆書籍《知新錄》裏有“劉先生所寫的《格物集》,他的侄兒光鬥經過寧遠縣的地方,帶了一個稿本回來”等言語。這個劉先生是一個什麽樣的人?他的名字叫什麽?他的侄兒光鬥,現在在什麽地方?他所寫作的《格物集》是一本什麽樣的書呢?
曾靜供:劉先生就是現在牽扯在案件中押解到的劉之珩。他的侄兒劉光鬥,住在湖南嶽州府安鄉縣。《格物集》是劉之珩寫的,書中寫得都是些物理一類,並沒有什麽特別的言語。書的字數也不多。隻因為劉之珩原來在永興縣縣學中做教諭,我這個彌天重罪的犯人做生員的時候,曾經被他召見過。後來在雍正元年劉之珩的父親遭遇不幸,於是他回到嶽州府安鄉縣辦理喪事去了。到了喪期期滿後又被起用,調換到永州府寧遠縣縣學中擔任教諭之職。他有個侄兒劉光鬥,從安鄉縣到寧遠縣學署看望問候他的伯父劉之珩,途中經過永興縣,我這個彌天重罪的犯人見了他帶著的《格物集》,所以把它寫在了《知新錄》裏。不久前在長沙,這本《格物集》已經被欽差大人從劉之珩家搜查到呈送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