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真述曰:大威者,甲兵之謂也。凡士庶人無所畏,則刑罰至;卿大夫無所畏,則黜辱至;侯王無所畏,則甲兵至。又《書》雲:“不畏入畏。”同此義也。又戒其為人上者,當以寬大居心,無令狹隘為體,又不得自鄙薄其生之理。夫不自鄙薄,必重於治人;重於治人,人必樂推;人既樂推,又誰厭乎!故先為不可厭之事,然後得人不厭。故曰:“夫唯不厭,是以不厭。”夫聖人之明,固已自知,安肯揚已露才,以自呈見。聖人之仁,固當自愛,安肯驕人傲物,以為尊貴。是以去彼自見自貴之大迷,取此自知自愛之弘益,故曰:“去彼取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