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與敵戰,軍中有畏怯者,鼓之不進,未聞金先退,須擇而殺之,以戒其眾。若三軍之士,人人皆懼,則不可加誅戮,重壯軍威。須假之以顏色,示以不畏,說以利害,喻以不死,則眾心自安。法曰:“執戮禁畏,太畏則勿殺戮,示之以顏色,告之以所生。”

《南史》:陳武帝討王僧辯,先召文帝與謀。時僧辯婿杜龕據吳興,兵甚眾,武帝密令文帝速還長城,立柵備之。龕遣將杜泰乘虛掩至,將士相視失色,帝言談自若,部分③益明,於是眾心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