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賣豹子

此時的他蹲在草叢之中,眼神緊緊地望著不遠處。

那是一頭豹子,正在遠處吃著一隻麅子。謹慎的大貓時不時的會抬起頭來看一鹽四周,防止有動物過來。

走的時候沒要林夫人的銀子,現在已經是彈盡糧絕,要是身體好,還能每天打些動物來果腹。奈何受了傷,身體已經出現了虧損,需要些錢財來抓點藥,買個腳力。

這隻豹子,就是換錢最好的目標。

狠狠地掐了掐自己的人中,總算是清醒了一些。提了提拳頭,他輕輕的朝著前麵移了移。那豹子似乎聽到了響聲,警覺地抬起頭來看了看,這才又低下頭吃東西。

張小南再次往前移了移,算準了距離,這次終於夠自己出手了。

他像動物一樣彎曲了身子,等待最後的爆發。

那隻豹子還沒有察覺到眼前的危險,自顧自的吃著口中的肉。猛地一下子,張小南就衝了出去,如同天神下凡一般。

豹子瞬間暴起,但是發現自己皮已經被對方抓的死死地,反嘴反擊,迎來的卻是狠狠地拳頭。隻聽到在荒野之中豹子淒慘的咆哮聲和骨頭碎裂的聲音。張小南一拳又一拳的砸下去,終於是讓這隻豹子斷了氣,而他,也氣喘籲籲的躺在了地上。

身子本來就虛弱,剛才是用盡了自己所有的力氣,這才將豹子打死,若是豹子再有一些力氣,怕是今天自己就會死在這裏了。

休息了許久,他這才坐了起來。

山下,便是城裏,去城裏賣掉這隻豹子,換些藥錢和路費,好早點去京城。

扛著豹子進城的時候,人們就看著張小南議論紛紛,如此瘦弱的一個書生,竟然扛著一隻豹子,這個畫風太不搭配。

張小南也不在意,扛著豹子找了個地方就坐了下來,準備賣掉這隻豹子,換些錢。

豹子是個稀罕物,皮毛是上好的皮毛,骨頭可以泡酒做藥用,肉可以做成上好的美食。一時間眾人都圍了上來,看到這頭豹子隻有頭部碎裂的時候,更是驚呼連連!什麽人有這能耐,難道是活活打死一隻豹子?

張小南實在是打不起精神來,他隻覺得渾身發冷,額頭燙的厲害,這是高燒的症狀。隻盼著早點能將這頭豹子賣出去,自己也好趕緊拿藥。

“小夥子,你這豹子咋賣。”一個人問道。

不問不要緊,一下子把張小南愣住了。對呀,這豹子能賣多少錢?一時間整個人愣在了原地,也沒有打聽一下本地藥材的價錢,更沒有打聽一下路腳費什麽的。一時間說不出話來。

想了半天,張小南心一橫,比劃了一個六的手勢。按照路上的消費來說,六百文錢應該夠了,買點藥,換身衣服,湊點路費什麽的。實在是難受得緊,也就沒有說話。

“六兩銀子?太貴了。”那個人說著,搖了搖頭走了。

張小南一看著急了,自己難受的說不出話來,卻被這人誤以為是二兩銀子。正要站起來解釋一番的時候,另一個聲音傳了過來:“讓開,我要看看這豹子。”說著,一個身穿綢緞的人擠了進來。

“趙管家來買了,這豹子應該歸趙管家了。”旁邊的人說道。

原來是個管家,怪不得這身打扮,這次這豹子能賣掉了。

趙管家看了看豹子,仔細地檢查了一遍,這才點點頭說道:“多少錢?”

“六兩銀子,這豹子可不貴,買回去趙管家也是一份大功勞。”旁邊的人調笑著,看起來雙方應該是很熟的樣子。

張小南這下子急了眼,這不坑我嗎?我這豹子不賣六兩銀子,準備賣六百文的。

“小子,這秋豹子,正是長膘的時候,六兩銀子太貴了,我出五兩銀子。”趙管家說道。而此時張小南正開口解釋,不是六百文。隻說了一個“不”字,就停了下來。

五兩銀子?這要比六百文事多的多啊,或許這才是這豹子的價格?

“不賣?五兩銀子不賣?”趙管家眼看張小南說了一個不字,當場鼻子一歪,擺了擺手:“五兩銀子都不賣,你等著自己吃吧。”說著就站在原地等張小南的笑話。

“我就看看誰會買。”趙管家又加了一句,雙手抱著就站在了原地。

“我來買。”張小南還沒說話,一個清脆的聲音就傳了進來。眾人一看,是一個白麵書生帶著兩個狂野大漢走了進來。那書生皮膚白皙,眉清目秀,手持一把山水扇子,想來是哪家大戶人家的公子。

張小南本來就難受,此時不知道為什麽,額頭發熱,隻覺得一陣的頭暈目眩。也就不再解釋了,當下強打著精神等待對方出價。

“這豹子你出多少錢買?”趙管家笑意盈盈的看著那位小哥。

“這豹子雖然是秋豹子,但是已經換了毛,不會脫落,一吹就是一個漩渦。”那公子說罷吹了一下,旁邊的人一看,果然上麵起了旋渦。還真碰上識貨的買家了。

他到不以為然,接著說道:“再看這豹子,頭骨碎裂而死,分明是有人用拳頭活活砸死。這樣一來,豹子身上就不會有窟窿眼,比大街上那些滿是箭孔的包子皮要好得多的多。”說完,他看了張小南一眼。

圍觀人群有一陣驚呼,這個瘦弱的書生竟然活生生用拳頭砸死了這頭豹子?真是人不可貌相。

張小南渾身難受,此時也不管那些,隻想盼著這人早點將這豹子買走,自己要先吃點藥。

“這豹子骨泡酒,是壯陽補腎的好藥材,這豹子牙做配飾,是辟邪的好材料,這豹子肉吃了,能補血化淤。”隻見那位公子滔滔不絕的說著,旁邊的人聽得張大了嘴,這豹子還真是好東西,可惜自己沒錢買。

趙管家一邊聽著,一邊卻變了臉色,十分的難看。他知道這位公子說的都對,後歸自己剛才沒有六兩銀子買下,隻是看著張小南穿的破爛,就想壓壓價錢。誰知道半路殺出個程咬金,讓自己偷雞不成蝕把米。想來真是後悔至極,錯失了邀功的大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