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菲望著空空的房間,空氣中還殘留著沈逍的氣息,腦海之中一片迷茫。

輕輕抹了把流出眼角的淚水,任菲走到書中旁,拉開了抽屜,裏麵放著一條水晶項鏈。

任菲將水晶項鏈拿在手裏,觸手的清涼,讓她忍不住翻開心中塵封已久的記憶。

那是高中二年級時,正在讀高二的任菲,被一名叫黃明的男生追求。

黃明從高一就開始追求任菲,隻是任菲一直都沒有答應。直到上了高二,即將升入高三的時候,任菲被黃明兩年來堅持不懈的追求所打動,同意跟他交往。

但兩人也約法三章,高中畢業之前,不能有太親密的接觸,拉手也不可以。高三畢業,考入大學後,才可以正是談戀愛,高中時期必須要以學習為主。

黃明也答應了,不管怎麽說,追求了兩年,總算是有了結果。

那天晚上,黃明約任菲一起去散步,第二天就是任菲的生日,黃明問她想要什麽禮物。

當時,兩人正走過一家商店,外麵牆壁上貼著一張明星的畫像,是為某條水晶項鏈做的代言廣告。

當時的任菲,在看到畫麵上,那個明星帶在脖子上的水晶項鏈後,看了足足五秒鍾,不舍得移開眼睛。

那條水晶項鏈很美,任菲在那個年齡段,少女的心思,對於這種閃閃發亮的東西自然有種天生獨有的喜愛。

可她也清楚,以她這樣的身份,根本不配擁有這麽名貴的水晶項鏈。

“菲兒,你喜歡這條項鏈?”黃明問道。

任菲笑著搖搖頭,沒有說話,走開了。黃明深深看了那條水晶項鏈一眼,也緊跟著任菲離開了這家商店門口。

第二天,任菲的生日時,黃明居然真的送來了一條水晶項鏈,在沒有人的地方,偷偷交給任菲。

“菲兒,隻要是你想要的,我都會想辦法帶給你,喜歡嗎?”

“黃明,你哪來的這麽多錢?這東西太貴重了,我不能要。”

“不行,你必須的得拿著。今晚過後,我就得走了,你等著我回來,不準你跟別的男生在一起,等我回來後就娶你。”

“黃明,你幹什麽去?你不參加高考了?”

“這你不用管,高考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了。我要開始我新的人生,等我回來後,肯定成為人上人。任菲,你給我記住,你是屬於我黃明的,誰要敢碰你,我回來後定會殺了他。”

黃明很決然的離開了,任菲都沒有弄清楚到底怎麽回事。看著手中的水晶項鏈,有些發呆。

直到兩天過後,有警察出現在學校進行調查,才知道黃明那天和幾個社會小青年,深夜砸了那家商店,偷走了一條水晶項鏈。

……

當當當!

“菲兒,快出來吃飯了,都等著你了。”賀芳前來叫門。

“哦,媽,我這就出來。”

任菲將水晶項鏈重新放進抽屜裏,歎息一聲,走出了房間。

當任菲走到大廳時,沈逍已經和任三民,還有賀芳坐在了桌子旁,準備吃飯了。

任菲偷偷看了沈逍一眼,沈逍神色正常,看不出任何異樣,內心有些複雜的坐在沈逍跟前。

看到任菲過來了,沈逍笑著遞上一雙筷子,柔聲道:“快吃飯吧,就等你了。”

任菲輕“嗯”一聲,沒有說其他,安靜的坐在那裏。

賀芳和任三民都覺察到女兒今晚上有些不大正常,對視一眼,沒有點破。

“嗬嗬嗬,人都到齊了,咱們準備開飯吧。以前菲菲出去後,就我們兩個人吃飯。今天女兒回來了,還多了一個女婿,咱們家裏從來沒有這麽熱鬧過。”

任三民招呼一聲,笑道:“沈逍啊,你給我治好了傷病,我也不說太多感謝的話,今晚咱們爺倆好好喝一杯。”

說完,任三民拿出一瓶六十多度的高粱酒,就要打開。

沈逍急忙開口道,“嶽父,先別忙著開酒,我這裏有一瓶好酒,專門來孝敬您的,外國洋貨,咱們打開嚐嚐。”

說完,沈逍跑出去,假裝去車裏拿酒。其實那瓶拉菲古堡一直都在他空冥戒內存放著,這麽做隻是不想讓他們二老太過驚訝罷了。

很快,沈逍拿著大拉菲走了進來,笑嘻嘻的遞給任三民。

任菲一看,這不是那天在酒吧,沈逍從李善春那裏宰的名貴酒水麽,居然舍得拿出來給自己的父母。

“沈逍,這酒太貴了,你……”

不等任菲說完,沈逍擺了擺手,“酒水再貴也是拿來喝的,不喝留著看,永遠沒有意義。何況,是給老丈人喝的,這意義就更不一樣了。”

“沈女婿真會說話,這酒看這包裝得好幾百吧?”賀芳笑眯眯的說道。

任菲一咧嘴,苦笑道:“媽,這酒售價八十八萬一瓶。”

“啥?!”

這一下,賀芳和任三民都驚呆了,任三民差點沒拿穩紅酒瓶,掉地上摔了。

“就這麽一瓶酒就要八十八萬?”賀芳倒吸一口涼氣,有些嗔怪的看著沈逍,“女婿啊,你這也太浪費了,有這個孝心就好,這麽多錢就買一瓶酒,太不值得了,以後可不能這樣啊。”

任三民也急忙將紅酒遞給沈逍,說什麽也不肯喝,都說太浪費了,他們又不是什麽高檔人士。

沈逍幹笑兩聲,拿過來直接打開了紅酒,說道:“這酒是朋友送的,不是我買的,咱們就這一次,下次不浪費了。”

說著,沈逍給他們四人都倒了一杯。

任三民和賀芳雖然覺得沈逍太浪費,但也能看到他那份真心,並非故意討好他們二老。而是自己有好的東西,就會想到給他們,自己不藏私心。

倒也難得一片真心,他們二老也不好多說什麽。

任菲心中卻是五味雜瓶,對沈逍有些愧疚,心中在做著強烈掙紮。

喝了幾口之後,任三民還是喝不慣這洋貨,建議還是喝高粱酒。

沈逍自然沒意見,對他來說,喝什麽都一個樣。

“來,沈逍,咱爺倆喝一個,這做人就得跟這高粱酒一樣。喝在嘴裏有些辣乎乎的,但喝進肚子裏卻是暖烘烘的,外在的東西再美好都是虛的,內心的火熱真情,才是最重要的。”

沈逍暗暗佩服不已,這老丈人雖說沒啥高文憑,但說出話來,可是一套一套的,很有深意。

任菲聽在耳中,內心卻是悄然一動,偷偷看了沈逍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