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瘋狂的念頭

吳波師叔並不知道,自己認準了的第二春,其實是一段孽緣。

如果他是網絡小說男豬腳的話,碰到這種百合花,那絕對是美滋滋的。

代表你收了一個還有一個,完全的買一送一啊!

而且要知道,這種百合啊,相處的都是很好的,完全不用擔心變成修羅場,想想都覺得美滋滋。

甚至連隔壁老王都不用擔心,畢竟你不在家的話,她倆可以自行解決……

可老傲嬌吳波是男豬腳的人設嗎?

如果他是男主,那一定是一本虐主文。因為他是被老爹從小揍到大的啊。

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東,莫欺少年窮?

嗬嗬。不存在的。

三十年前河東挨揍,三十年後還在河東被抓著打,別想跑河西去……

莫欺少年不經打,長大他媽的還是打不過!

再加上董方一直是個陰險狗頭軍師的男二人設,所以吳波撐死了就是個傲嬌男三號。

而且以路小蘇對這兩朵百合花的了解……廣大男性還是對她們死了心吧。

現實總是那麽殘忍,在你以為就要美滋滋的時候,分分鍾教你做人。

路小蘇也曾委婉的勸過吳波師叔,他也隻能委婉的勸,畢竟這是她倆的小秘密,她們喜歡偷偷的百合,覺得老刺激了,路小蘇也不好公之於眾。

可吳波師叔對於路小蘇的勸說毫不在意。

在他看來,寧櫻是“言情小說第一主編”,我是音樂界赫赫有名的音樂總監,實在是太登對了!

寧櫻這種“黃金剩鬥士”哪怕年紀不小了,但肯定還是超級搶手,可自己也不差啊!

金錢,地位,外形,啥都不缺。

沒錯,一點不虛!

除了路瘸子,老子見誰都有底氣!

而且寧櫻經常主動找我聊天,沒錯,經常。

每次都打著“打聽路小蘇”的旗號和自己聊天,還真是一個害羞的女人,嘖嘖嘖,我喜歡!

我早就看破了,路小蘇就是塊遮羞布,就是找我聊天的借口罷了,我看破不說破,她一定能感受到我的體貼。

這一波,穩了!

飛龍騎臉,怎麽輸!?

對於傲嬌加自我感覺良好的吳波師叔,路小蘇也表示無能為力。

這貨最近還異想天開的開始研究起了言情小說,他覺得寧櫻既然是這一方麵的主編,而且相傳她很敬業,那麽一定很熱愛言情小說。

就像自己,因為熱愛歌曲,所以當了音樂總監。

要投其所好,多研究研究。

嗯,這一波分析,真他娘的縝密!邏輯超清晰!

他還去蘇靈犀那虛心請教,蘇靈犀也不怎麽看,但別忘了,小夏曾經給蘇靈犀推薦過不少霸道總裁文。

於是乎,吳波師叔最近看霸道總裁文看得無法自拔,還在努力學習裏麵的套路。

路小蘇都能腦補出結局了。

“女人,做我的女朋友吧!”

“不行!”

“女人!我要的是一個肯定!”

“肯定不行!”

好吧,心疼老傲嬌三秒。

心疼完他後,路小蘇心中憤恨,媽蛋,誰心疼一下老子?

寧櫻約了飯局,他也不好拒絕。估計依舊是由蔣新顏下廚,然後由她灌酒。

蔣新顏這彪悍的女人,神他媽能喝。

她畢竟是個能和寧櫻做完羞羞的事後,光著屁股躺**唱《私奔》的彪悍妞。

酒足飯飽後,兩女也肯定不會帶他一起做點羞羞的事,一個勁的就知道催稿。

沒勁!這他媽真是一輛去幼兒園的車!

還他媽逼老子寫作業!

碼字好累,不想碼字,好想鹹魚……

萬惡的吳波師叔,自己遇到孽緣就算了,還賣我!

路小蘇想當個佛係寫手,所謂的佛係寫手,就是有靈感了就寫,沒靈感也不強求。能寫多少憑感覺,什麽時候寫看心情,反正隨緣唄。

可他和榕樹出版社是寫過合同的,裏麵是有最低標準的。

怎麽辦?怎麽才能在不違反合約的情況下,還能當一條鹹魚?

一個念頭從路小蘇的腦子裏冒了出來,然後瘋狂滋長。

——把榕樹出版社買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