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夢想這個東西

【須知少時拿雲誌,曾許人間第一流。】

這句話出自《題三十小像》。

網絡上流傳的版本,多為“須知少年淩雲誌,曾許人間第一流”,更為簡單易懂些,但並非原文

或許這句話,真的紮進了林泓譯的內心吧。

林泓譯已經27歲了,這年紀其實還算年輕人,但在練習生裏,他真的是“老前輩”了。

按理說,這年紀還沒出道,還在公司裏當練習生,那是很詭異的一件事情。

如果說他是這幾年才接觸唱歌這個行業,那還勉強可以理解,可實際上他19歲的時候就已經在一家小公司當練習生了。

貌似本來可以出道的,但因為某些原因,他久久沒有出道,硬是當練習生呆到了合約期滿。

沒辦法,如果他違約,他賠不起。

當初路小蘇看到林泓譯的資料的時候,他都沒有去思考這人為什麽沒出道。

按理說,他後來能被天方娛樂選中,肯定有其過人之處。

可娛樂圈這種地方,或者說當今的社會,不是你有能力就能早早出頭的。

是金子總會發光,這句話沒有錯,可總有些泥巴和塵埃會故意遮掩在你身上,讓你遲些發亮!

有些人惡心這些泥巴,有些人幹脆和泥巴混在一起,成為一塊帶著泥巴被挖出的金子。

林泓譯有可能是前者。

別看他是男的,娛樂圈的潛規則,不分男女。

這個圈子太亂了,亂到什麽樣的人都有。

比如灣灣某知名偶像劇製作人,就很愛玩小鮮肉。

還有很多公司男高層,特別“熱心”,鍾情於“古道熱腸”……

再加上現實遠比小說更離奇,小說男主在開篇的時候,老能碰到一些亂七八糟的事兒,這種事兒其實在普通人身上也時常發生。

林泓譯在退出那家小公司後,沉寂了兩年,從他的資料裏顯示,他曾嚐試過創作。

畢竟現在走網絡歌手的路線也不是不行,如果有一定的創作才能,那就更好了。

路小蘇還特地去聽了一下他的歌。

然後他的表情就有些別扭了。

辣耳朵辣耳朵。

哇!這詞寫得也太臭了!

臭到讓他想起了地球上的某個人。

地球上的娛樂圈裏,也是有無數“王者”級別的人物的,很多明星被稱為什麽什麽王。但有一個的外號尤其響亮。

炮王!

講真,炮王吳亦凡的外在條件的確不賴,個子又高,對於很多女性來說,他有著極強的殺傷力。

按理說,你就老老實實圈一波顏粉不就好了?

不行!我是有野心的男人!

於是,他開始走起了“創作才子”的路線……

在《中國有嘻哈》裏,他點評某選手的時候,說的是:“我之所以不給你通過,是因為我覺得你的歌詞太簡單了一點。說唱音樂,其實是像寫詩一樣的。”

然後,他自己所寫的歌詞是:

【看什麽?

6!

你和我,走一波!】

寫詩一樣,不存在的。

林泓譯寫得詞,和炮王有得一拚,大家可以自行腦補。

網絡歌手這一行,其實也不好混,畢竟沒公司推廣,你的歌必須要讓人喜歡才行。就算是那些很土嗨的歌,至少有土鱉喜歡啊。

林泓譯……做不到。

但是,他唱功一直有在進步。

“也是蠻奇怪的,在家閑了兩年,個人水平還提高了。”路小蘇自言自語道。

如果不是因為實力進步了,天方娛樂根本看不上他。

可這是為什麽呢?

……

……

17位練習生,林泓譯是最後一個離開練習室的。

離開前,他還不忘關了燈,撿了地上不知道是誰留下的紙屑。

站在門口,他最後深深地看了一眼路小蘇寫下的句子。

字體飄逸瀟灑,但話語卻鏗鏘有力。

至少對於林泓譯來說,振聾發聵!

27歲了,身邊不少人都事業有成了。

可他呢,白天要去公司訓練,晚上偶爾還要去酒吧駐唱。

酒吧駐唱的收入其實還不錯,一天少說有幾百,那種小有名氣的,則能更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