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假行僧

話筒被握在神秘人的手中,歌聲很快就傳遍了全場。

【我要從南走到北,

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誰!】

很熟悉的歌聲,很熟悉的嗓音,大部分的觀眾感覺都聽過這個人的歌!

能讓蘇靈犀為他伴奏,再加上後麵還有一個人在彈著吉他,一個人在敲鼓,這個人的身份,已經呼之欲出了!

路小蘇唱完這一句後,猛然抬起頭來,摘下了自己的衛衣帽子。

鏡頭掃向了他的臉龐,果然,是路小蘇!

轟!

一瞬間,整個現場的氣氛達到了最高點!

站在場上的,是路小蘇的樂隊!

怪不得啊,國內根本沒有哪個電音音樂人可以說是一線明星,請國外的嘉賓又不大合理。

所有人都期待路小蘇能和蘇靈犀再一次同台,所有人都以為自己的期待已經落空了,殊不知他們剛剛已經為大家表演過一首歌了!

“我靠!真的是路小蘇!剛剛玩電音的居然是路小蘇!”

“好久沒聽過路小蘇的搖滾新歌了,沒想到能在今天聽到,而且是和蘇靈犀同台!”

“哎呀,為什麽不直接公布身份呢,還要這樣子遮遮掩掩的,一點不爽快,害得我還以為期望落空了!”

“回複樓上,以路小蘇的超高人氣,他如果直接露麵,對其他選手不公平,因為幫唱嘉賓基本要在一個水準,可路小蘇的人氣高出他們太多了。”

“所以路小蘇是想讓蘇靈犀贏得當之無愧?所以說我他媽又被塞了一口狗糧?”

舞台中央的大屏幕在觀眾的議論聲中緩緩亮起,歌名在大屏幕上浮現——《假行僧》。

原唱者是崔健,華夏搖滾教父級別的人物,這首歌有無數人翻唱過,如張宇,華晨宇,孫楠,譚維維,王健林等。咦,好像混進了什麽奇怪的東西?

沒錯,就是“一無所有王健林”,他老愛唱崔健的歌,在2016年的萬達年會上,他還唱了這首《假行僧》。

不得不說,這首歌的歌詞,及其適合剛剛的氣氛。

所有人都看著路小蘇站在台上,但卻不知道他就是路小蘇!

因為剛剛的電音太過於震撼了,他們無法和國內的音樂人們對號入座。

也隻有路小蘇,能屢屢給觀眾們帶來驚喜。

摘下帽子後,路小蘇就直接放開了唱了。

【假如你看我有點累,就請你給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經愛上我,就請你吻我的嘴。

我有這雙腳,我有這雙腿,

我有這千山和萬水。

我要這所有的所有,

但不要恨和悔。】

他很享受每一次舞台,每一次站在這種大型舞台上唱歌,他都能感覺到自己的血液在燃燒,就和場下的觀眾們一樣。

搖滾歌曲隨著路小蘇的賣力演唱,直接引爆了全場!

我是誰?誰是我?

曾經一個背著破吉他,走在音樂節的現場,沒有一個人認識的大男孩,變成了此刻萬眾矚目的盛世巨星!

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

我不需要說出我是誰!

我隻要站在舞台上,你們就做好歡呼、尖叫、呐喊的準備吧!

讓搖滾,炸了這個舞台!

站在導演區的楊樹,激動的雙手微微發抖。

他和現場的觀眾不同,他們歡呼與尖叫,是因為這首搖滾歌,而他是因為收視率。

本以為蘇靈犀奪冠的時候,收視率就該是峰值了,沒想到,隨著路小蘇摘下帽子的一瞬間,收視率又猛漲了一大截!

這,就是路小蘇如今的影響力!

所有人都以為他沒來,而他卻真真實實的站在舞台上,這就是給所有觀眾最大的驚喜!

一路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