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一堂課

路小蘇自己的微博已經完全爆炸了,底下的評論早已經是千奇百怪。他光今晚收到的私信數量,數都數不過來。連葉胖子都被驚到了,穿著條褲衩光著上半身就跑進了路小蘇的房間。

路小蘇一臉嫌棄的一腳將葉胖子踹了出去,門外傳來葉胖子殺豬一般的嚎叫:“路小蘇!錦鯉就是你發的!你這個背叛革命友誼的叛徒!不聲不響的就成了網紅!”

路小蘇懶得理他,看著自己很快就要破兩百萬的粉絲量,他內心中卻沒有太多的興奮感。

錦鯉的確是紅了,不管是朋友圈還是微博,都有很多人在玩錦鯉,但是,這東西並不具備太大的吸粉屬性。

你發錦鯉,大家一開始覺得新鮮,但這股熱度很快就會下降。

別的博主不能侵權,但模仿總可以吧?

你發錦鯉?那我就發這隻千年老王八的圖片,你說帶來好運,那我說健康長壽總可以吧?

路小蘇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錦鯉熱是一場極為成功的營銷,但他不會是永遠的受益人。

但這首《晴天》就不一樣了,作為一首原創歌曲,隻要他不同意,任何地方都必須下架,如果不下架,那就是侵權。簡單點說,在這個世界,你的作品,你說了算!

而歌曲自然是圈粉性極強的,蘇晴從沒有見過路小蘇,一段簡單的音頻,幾句簡單的歌詞,就讓她對這個大男孩有了極佳的印象,更別提路小蘇在校慶上毫無瑕疵的表演了。

高顏值,高水平,高唱功,高創作。

這幾點統統具備的路小蘇,要不是年紀實在是太輕了,已經完全具備成為人氣偶像的全部條件。

有人說這隻是一首歌而已,是的,僅僅一首歌,的確不可能讓人死心塌地的喜歡,不管是周董還是林**等人,亦或者是現在的謙謙同學,他們紅起來都不是靠一兩首歌的,而是兩三張都質量過硬的專輯!

但是,至少這一次,在沒有公司沒有經濟合約,沒有任何包裝推廣的情況下,路小蘇邁出了第一步。

而且走的很踏實,很成功!

但是他很明白,也正是因為他的成功,他那成立微博公司的計劃,時間被大大縮減了。

有心人都會注意到,微博這個平台的綜合力量到底有多麽強大!

明星隻把這裏當作粉絲互動平台?不!這個平台,完全可以讓明星更紅!

可以預見,明天無數娛樂公司都會舉辦會議,好好商討一下微博的重要性。

可以預見,大量的明星都將成立微博工作室,專門負責微博的營銷和推廣。

一個年僅十八歲的大男孩,用一首好聽的情歌,給娛樂圈的所有人,上了第一堂課!

路小蘇躺在自己的**,空調的冷風對著他的腦袋吹個不停,片刻後,他從**爬了起來,下了決定。

首先,他在微博回複了一下大導演徐一番,答應把這首歌賣給《我們的青春期》劇組作為推廣曲,當然,並不是賣了這首歌的所有版權,隻是允許他們拿去用而已。

這是互利互惠的事情,路小蘇需要錢,他需要錄歌需要作曲,甚至需要一把不會老是斷弦的吉他。

大導演徐一番很爽快的就給了十五萬的費用,讓下麵的人傳了一份文件給路小蘇簽署,徐一番在娛樂圈是出了名的愛提攜後輩,還勸勉了路小蘇幾句,並表示到時候電影路演,可以帶上他一起,但是路小蘇婉拒了。

對於一個壓根沒有出道的人來說,這首隻有吉他配音的歌,賣出十五萬已經算是天價了,其中至少十萬,是因為這首歌最近真的太紅了......

娛樂圈就是這樣,哪怕這首作品真的很好,但你沒有地位,你沒有人氣,沒有咖位,新人就隻能拿新人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