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戰歌從草窩裏站了起來,它站起來後用力抖了一下全身的皮毛,幾片紅罌粟花瓣從它的脊梁上飄然而落。立刻,剛才還懶洋洋的戰歌現在顯得威風凜凜,豐神俊朗,它緩緩睜開一雙琥珀色的眼睛,眸子裏精光四射,昂首立於花叢之間,額頭上一縷銀色的長毛遮擋住了左眼,王者之氣傲然而生。

它緩緩地轉身,從白歌和孟虎之間的夾縫中走了出去。

孟虎想上前攔住戰歌,被白歌一把抓住。

“別讓它亂跑,一會被發現了……”孟虎還沒說完,白歌就堵上了他的嘴巴,從腿上抽出叢林匕首。

“它發現情況了,準備戰鬥!”白歌的口氣刻不容緩。孟虎愣了一下,立刻抽出匕首,伏下身子,藏在花叢內問,“敵人在哪?”

白歌搖搖頭,示意跟著戰歌向回移動。

伏地行進中,兩人隻能看到三米外戰歌的後背和近處的罌粟花,再向前看,全是白茫茫的霧氣。

走了大概十幾米,戰歌忽然停下了腳步,斜著站穩,胸脯前傾,兩隻前爪一前一後,兩隻眼睛睜得又大又圓,擺出一個迎敵的姿勢。戰歌知道在犬類爭鬥中遇到強敵時,就要擺出一個姿勢來,那麽敵人也會擺出一個姿勢,敵我雙方的姿態就能決定氣勢和自信,而戰歌所擺的是一個完全進攻的姿態,因為它絕不能讓敵人傷害了白歌,打破了作戰計劃。

前麵的霧色中,兩盞小綠燈籠越來越清晰,漸漸的,一個矮小的四腳野獸的身型完全地露了出來。

白歌看清楚走來的犬,狠狠咬了下嘴唇。他知道,戰歌將麵臨著一場以命相搏的戰鬥。

這隻身材略小的犬身高隻在45厘米左右,體重大概20公斤。孟虎揉揉眼睛,悄聲說,“就這麽點的小東西,還不讓‘戰歌’一口給活吞了?”

“別小看它,如果我估計得沒錯,就是它咬死石頭的。”白歌緊盯著戰歌的舉動。他看到戰歌穩穩地站著,心中略感放心。

“什麽?就它?怎麽可能?”孟虎驚訝地說,“這麽小的犬能咬死人?”

“對,它是美國斯塔福犬和鬥牛犬**的後代,它的原文名字叫‘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意思是‘美國鬥獸場牛頭更’。它的外號是‘被上帝遺棄的孩子’,它的生存就是為了戰鬥。它的中文名字叫做……”

白歌輕輕歎了口氣,“比特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