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200米高的公安局大樓氣派非凡,有的電梯居然是專門給汽車用的,汽車竟能開到樓上。

我根本沒時間欣賞這些,直接打聽失蹤人口查訊處在哪裏。沒想到,查詢處居然就在一樓辦公大廳。

接待我的是個戴著黑色眼鏡,卻沒有鏡片的小姑娘。

起初她說我沒有身份證,不能查詢。我急了,說我本人就是失蹤的那個,我孑然一身的回來,哪來的身份證?

她思索一下,低頭從電腦上敲擊了一下,然後告訴我一條簡單的訊息:失蹤人周自強,於2012年11月失蹤,下落不明。

我急急地問她,那我那些財產呢?

“嗯,”她仔細查對一下後,說,“我國法律規定,失蹤10年宣布死亡,你的財產全都充公了!”

什麽?我大聲吼叫,說為什麽我的財產都會充公?我有個哥哥,我失蹤了,為什麽財產沒有劃到我哥哥名下呢?

小姑娘一臉無奈地搖了搖頭。

我叫她查一下我大哥的下落,結果她說不是失蹤人口,就跟她沒關係了!

我當時殺人的心都有,但還是強忍著,說我就是失蹤的那個人,我能現在弄個身份證明嗎?

結果小姑娘瞪大了眼睛看著我,說我在開玩笑,2012年失蹤的人,當時是32歲,現在過了27年,這個人應該已經是個快60歲的老頭,可眼前的我哪一點像老頭?

我感覺自己已經快到極限,要是有把手槍,我真恨不得抵在她腦袋上,逼她快點告訴我大哥和美華的下落。

可就在這時,那小姑娘忽然站起來,很恭敬地朝我身後點頭,嘴裏還說:“霍局長,您好!”

我轉身瞧了瞧,隻見我身後站著一個40多歲的中年人,他穿著筆挺的警察製服。此人應該來頭不小,所有人見他都點頭哈腰的。

那人衝小姑娘微微點了點頭,然後從我身邊走過。就在擦肩而過的那一刹那,我們無意識地互相對視了一眼。

忽然,我似乎是想起了什麽,這個人怎麽如此麵熟呢?

而這個被稱為霍局長的人,在見了我之後亦是如此。

忽然,我想起來了,這個人就是當年的那個小警察!就是坐在張隊長車上,罵我什麽人的那個!

居然是他!?真是想不到,當年的小警察,如今變成了局長!

他也似乎認出了我,滿臉驚愕地看著我,不確定地說:“你是……周老板?”

當他最終確認是我無疑的時候,他大為激動地說:“天啊,真的是你!這麽些年,你……你究竟去哪了?”

我則顧不得他的問題,抓住他的手,說求他幫我個忙,我的時間不多了!

局長就是局長,他衝那小姑娘微微點了點頭,小姑娘連10秒鍾都沒超過就調出了我想要知道的資料。

小姑娘念給我聽後,我隻覺腦袋嗡的一聲,天旋地轉,不能自持。

我萬沒想到,在我失蹤以後,我侄子永健一連動過三回手術,可最後還是沒有保住性命,絕望之下大嫂上吊自殺,而失去兒女和妻子的大哥也瘋了,現在在某某精神病院。

我悲痛欲絕,懊悔莫及。我真的恨不得往自己心口插上幾刀,為什麽當初的我那麽絕情,如果我能掏出錢來,是不是永健就不會走,大嫂不會上吊,大哥也不會瘋,這可都是我的至親啊!如今卻家破人亡了!

霍局長拍拍我的肩膀,叫我不要悲傷。他叫我到他辦公室去,他有好多事要問我,我哪裏肯依,我的時間不多,總不能全都浪費在給你講故事上?

就在這時,正門處忽然竄進來兩個警察,他們手裏拿著手銬,看他們那眼神,應該是直衝著我而來的。

的確,其中一個來到近前,毫不猶豫地將我雙手反剪,嘴裏還罵罵咧咧的:“好小子,搶完車,居然還有種到警察局!”說著,立馬就要給我戴上手銬。

霍局長大為不解地問了句,你們幹什麽?

這時候他們才認出霍局長在場,趕忙打了個敬禮,而就在他們敬禮的時候,我猛地一把將其中一個推開,然後朝著給我戴手銬的那個家夥迎麵就是一拳。

誰也不會想到,有人膽敢在公安局大廳裏打警察,一時間他們全都驚呆了,我趁著這個空當,沒了命地朝大門口跑去。

正門處的門衛手裏有槍,他抬起手剛要給我來上一槍的時候,我卻正好撞到他的跟前。

他嚇了一大跳,我凶惡地給了他一腳,雙手順勢搶過手槍。

那時的我已經完全處在一種癲狂狀態,幸好這些警察們都惜命,當時我還真是做好了人擋殺人,佛擋殺佛的準備。

我衝出公安局大廳時,正好有個看上去像高官之類的人駕車從旁邊駛過,我拉開車門就坐了進去,然後用槍命令他帶我逃走。

那人嚇傻了,很順從地聽令於我,很快就逃離了最危險的地帶。

到了安全的地方,我命令他停車,然後叫他抱頭下車不準回頭,他照辦。我則從另一麵也下了車,轉過幾條街口,我隨手又打了一個出租車。

二十分鍾後,我站在一家精神病院的病房內。

我大哥就平躺在我眼前的病**,起初我都沒有認出是他,滿臉褶皺,兩鬢如霜,老得已經不成樣子。

他眼神渙散地瞅著前方,眼皮一眨不眨。我跟他說了半天話,他卻根本沒有理我。醫生告訴我說,他患有嚴重的老年癡呆症,已經什麽都不認得了。這許多年來,老人過得很是淒涼,沒有一個人來看望過他。

我默默地望著他許久,然後在病床邊跪了下去。那一刻,什麽悔恨,什麽悲傷,早已渾然不覺。我腦中隻是祈求著上蒼,希望我眼前的這一切全都不是真的,隻是我一個殘碎的噩夢,夢醒了,我還有機會補償我的大哥,用我的錢去救我的侄子永健……

從精神病院出來,我強迫自己振作精神,因為我還有一個心願未了。美華,能再見你一麵,我此生便再無牽掛!

我思索著如何能盡快找到美華。時間僅剩下1個小時左右,已經迫在眉睫,我心急如焚。

這時,我看見路邊長凳上有一個聽著耳機,女大學生打扮的女孩。她正在手機上玩著什麽。

我湊上前,假裝搭訕,問她如果我想找一個人,卻又不通過戶籍管理處或者公安局,還有沒有別的辦法能夠查到?

女學生聽後,頗為不屑地哈哈一笑:

“老土吧你?這年頭,找人誰還去公安局?”她打開手機,“網上有專門的查詢網站,你把你知道的線索輸入進去,很快就能找到!”

我心中一喜,然後問她能不能幫我查查看,我會付給她錢。

女孩瞥了我一眼,然後搖頭,說在這種網站上查詢,雖然不收費,但是需要輸入自己的證件留個案底,無緣無故的誰也不願惹這些麻煩。

我掏出一遝錢來,試圖讓她幫我,誰知女孩將嘴撅得老高,說這不是錢的事,我要萬一幹壞事,那她就得負法律責任!

我掏出槍來捅在她腰上,說你要不幫我查,我現在就讓你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