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在湯臣一品的我,在接到了夏婉玉的電話,看了一眼在客廳裏聊天的武舞和表姐之後,我想想就跑到了外麵的陽台,才接通了電話。

誰知道我接通了電話之後,對麵就傳來了夏婉玉那快要發狂的聲音:張成,我會殺了你,我一定會殺了你!

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這女人瘋了吧?

夏婉玉的聲音很大,幸好我是來陽台這裏接通電話的,不然肯定會被武舞和表姐聽到,不過……表姐和武舞再聰明,她們應該也不會想到我和夏婉玉發生過關係吧?畢竟我和夏家,是仇敵關係,這根本不可能。

“你瘋了吧?”我壓低了聲音,對電話那邊的夏婉玉說道。

嘟嘟!

我這話剛剛說完,那邊就傳來了忙音,被掛了!

我心裏咒罵了一聲,暗想夏婉玉這女人真的是瘋了,打個電話來說要殺了我,還不等我說完話呢,卻掛了。

瘋子!

翌日。

差不多中午的時候,高大力這家夥給我打了個電話,問我說要買什麽樣的寵物貓合適,他不知道,就問我有沒有時間,我要是有時間的話,就替他去看看。

我有些無語,直接罵道:“你丫注定孤獨一生。”

我嘴上雖然這麽罵高大力,但這貨畢竟是我的兄弟,所以他追女人,我得幫忙,所以和他約定了地點之後,我就開車過去了。

在我開車去見高大力的時候。

佘山高爾夫俱樂部。

一個漂亮的女人打完了高爾夫之後,回到了休息區的位置,同時一起打高爾夫的,還有兩個中年男子,兩個中年男子較量了一番之後,一邊說笑,一邊走到了休息區這邊。

“老梁,技術越來越強了,我輸得心服口服啊!”其中一個中年男子是蔣天杺,走過去的時候,蔣天杺哈哈一笑,說道。

“今天運氣好。”叫做老梁的男人哈哈一笑之後,一起隨著蔣天杺坐下。

“爸,梁叔。”

漂亮女人正是蔣晴晴,蔣晴晴看到他們回來之後,出聲道。

“晴晴啊,我覺得你爸爸是故意讓著我的。”姓梁的男人開口說道。

“梁叔,我爸輸了就是輸了。”蔣晴晴一笑,道:“梁叔,今天晚上想吃點什麽?我吩咐柒號餐廳那邊準備。”

“恐怕梁叔沒口福了,等會我要坐三點鍾的飛機回去了,休息一下,馬上就要去機場。”姓梁的男子開口道。

“這麽急?”

“嗯。”姓梁的男子點點頭。

大約休息了半個小時之後,姓梁的男子就起身告辭離開。

等姓梁的男子起身離開之後。

蔣天杺看著蔣晴晴,眼神裏充滿了溺愛,然後緩緩開口道:“晴晴,潘鳳在魔都這邊政績不錯,估計一兩年之後,就會掉進四九城,再上一步。到時候,這邊一把手的位置就空缺了下來,現在,想競爭這個位置的有顏家,還有就是屬於咱們蔣家這邊的,你梁叔。”

“嗯?”

蔣晴晴聽了之後,皺眉道:“爸爸,高家就沒有動靜了麽?”

“潘鳳屬於高家,他在魔都這邊呆的時間夠久了,要是新上任的一位還是他們高家的人,其他家族會有意見的。”蔣天杺微微擰著眉頭,道:“所以,高家不會在競爭這個位置,到時候,恐怕你梁叔最大的對手就是顏家。”

“顏家?”

蔣晴晴眸子一眯。

“顏麝一直呆在魔都這邊,我懷疑她除了在魔都這邊幫助張成之外,也在布局長三角地區。”蔣天杺臉色有些擔憂,道:“你梁叔能不能做到這個位置,就得看咱們蔣家和顏家的博弈了。”

“爸爸,顏家現在如日中天,我怕……”蔣晴晴張了張嘴。

“也不一定。”蔣天杺搖搖頭,道:“未來這一兩年,還會產生很多變化,顏家勢力確實強大,但最終歸屬,還得看一兩年之後。也許他們顏家和我們蔣家討價還價,各種利益交換之後,這個地方會讓給你梁叔叔也說不定。”

“退讓?”

蔣晴晴聽了之後,搖頭道:“不可能,爸,張成在顏麝心裏占據了很重要的位置,所以……顏家是不會放棄的。”

蔣天杺聽了之後,也眉頭緊鎖,點頭道:“是啊。顏麝一直在張成身邊,有她在張成身邊,張成這小子幾乎立於不敗……所以,你爺爺才讓你靠近張成,讓他愛上你。”

“爸……張成她媽媽究竟是怎麽死的?”蔣晴晴突然問道。

嗯?

蔣天杺聽到自己的女兒這麽問之後,一臉狐疑,道:怎麽?你突然問這個幹什麽?

“有些奇怪,究竟是誰,有能力害了張成的母親。”蔣晴晴臉色很平淡,帶著幾分好奇道。

“這事,有些複雜。”

蔣天杺看了蔣晴晴一眼之後,道:“等有時間,爸爸在仔細告訴你。”

“嗯!”

蔣晴晴點點頭,然後站起身子道:“爸,你歇著,我去打幾杆。”

等蔣晴晴走遠之後,蔣天杺的臉上露出苦笑,看著蔣晴晴的背影道:“女兒,我知道,你是為了張成才問爸這個問題,對麽?但是……我不能告訴你。”

此時此刻。

楊浦區。

某處寵物店。

我把車子停下之後,和高大力進了寵物店,進了寵物店之後,高大力很快就看中了一隻貓咪,不過我看了一眼之後,忍不住就罵高大力,說你丫傻逼,女人喜歡萌萌的可愛動物,你買一隻個頭這麽大的貓,哪能獲取章小雅的芳心?

我心裏暗想雖然章小雅喜歡貓,但是至少要買那種小巧的,萌萌的,那麽才能贏得女孩子的喜歡。

最終,我替高大力挑選了一隻。

白色的,個頭很小,看上去很可愛,讓人看了之後,就忍不住想抱在懷裏。

買了貓咪之後,我看了一下高大力的行頭,開始皺眉。

高大力這家夥,在高中時代的時候,根本不懂得打扮自己,最喜歡的就是穿運動服,而且這貨穿的是山寨版阿迪達斯,耐克的運動服,沒穿幾天就起絨球那種。現在上了大學,他倒是沒有穿他起絨球的運動服了,不過穿著看上去還是給人一種很土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