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995年,炎熱的八月,暑假的最後一周。

十三歲的田小麥,這是她初中時代最倒黴的一周。

“別走!”

黃昏的風卷走了少年的背影,也卷走了她的這聲呼喊。

佘山背後的荒野中,她為了追上逃跑的少年秋收,冒險飛跨一條深溝,卻不幸墜落到深溝底部。沒想到這條溝竟這麽深,讓她結結實實摔斷了腿!

小麥絕望地躺在溝底,她知道自己的骨頭斷了,大腿以下全部麻木。她感到額頭在不停流血,害怕會不會留下傷疤?她竭盡全力地大喊救命,但溝底距離地麵起碼有兩米,上頭也是荒無人煙。更可怕的是,夜幕迅速籠罩大地,頭頂隻見一條長長的縫隙,濃濃的黑雲終於散去,恰巧露出一輪月光。

嗓子都已喊啞了,隻有無數青蛙在回答。身下的泥土充滿潮濕,若是下雨一定積滿了水,大概就這樣把自己淹死吧?她努力摸了自己的大腿,依然毫無感覺,會不會就此被截肢?從此將坐上輪椅?十三歲啊,人生才剛剛開始,從此就要這樣回到地獄?

一直等到半夜,才聽到地麵響起爸爸的聲音:“小麥!”

她被救了起來。

救護車把她送到醫院,幸好醫生處理得非常幹淨,才沒留下後遺症,若再晚送來個把鍾頭,恐怕女孩就要變成瘸子了!至於額頭上的傷口,後來也慢慢愈合,沒有什麽疤痕。

小麥打著石膏在**躺了兩個多月。

後來的一個月,她每天拄著拐杖去學校讀書,成為整個班級嘲笑的對象,就連班上最醜的同學都在說她的笑話!每次她一瘸一拐地走進校門,都會屈辱地低著頭,好像整個中學都在看著她,看著一個綁著石膏的小怪物走進來。她真想給自己弄副麵具,不要再讓別人看到她的臉。

她更恨爸爸了!

父女倆大吵了一架,她質問爸爸當時為什麽把她丟下?為什麽讓她一個人去找少年?如果真的把她放在心

上,就不會任由她一個人走這麽遠,最後掉到溝裏差點沒命!

所以,她得出的結論是,爸爸一點都不愛她——自己可能不是他親生的女兒?

她還恨那個叫秋收的少年。

十三歲的秋收,當天從那條深溝後麵逃跑,獨自坐了一輛公共汽車回市區。他用身上僅剩的幾十塊錢,買了一張回老家的火車票,兩天後回到了小縣城,回到躺在醫院病**的父親身邊。

田躍進也很苦惱,想不通自己對少年那麽好,他卻一聲不吭地逃跑了,還害得女兒小麥摔斷了腿,差一點點就會終身殘廢。

真是不成器的小子?

然而,老田照舊早出晚歸地辦案,全力投入在秋收母親的凶案上。他沒時間照顧骨折臥床的女兒,便讓小麥的姑姑搬到家裏,全天二十四小時照顧她。

這一年剩下的幾個月裏,每次虹口體育場有足球比賽,他都會準時來到那個看台——秋收發現凶手的那個看台,等待那隻惡鬼出現在身邊。那年很多球迷都購買全年套票看球,如果那個人買的也是套票的話,就一定會重新來到這個看台。

雖然,隻有少年看到過那個人的臉,老田也隻看到過那張臉一瞬,完全記不得那人長什麽模樣,但他有一種感覺——隻要那個人走到眼前,就會立刻辨認出來!

他知道惡鬼身上有什麽氣味。

很不幸,田躍進在球場裏等待了三個月,被球迷們來回擁擠了三個月,看到主隊一場接一場輝煌勝利,直到整個1995賽季結束,申花隊捧起甲A冠軍獎杯,他都沒有再等到過那個凶手。

1995年的冬天來臨了。

局裏給田躍進分配了其他案件,他明白可能在今後的幾年內,都無法再抓住殺害許碧真的凶手了。許多年來的辦案經驗告訴他,那隻惡鬼會很好地隱藏自己,像隻老鼠躲藏在這座巨大的城市中,並且忍耐住嗜血的本性,不再出洞進行類似的殺戮。但有一點他堅信不移,無論多麽狡猾冷靜的的罪

犯,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

隻要一空下來,他就會翻閱那樁案子的卷宗,反複默念自己的工作筆記,看著從1995年8月7日開始的那些日日夜夜,有時還會想到那個叫秋收的少年。

不管要等待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等到自己死去,那隻惡鬼一定會被抓住!

他確信這不是幻覺。

1996年的寒假,春節前夕,田小麥收到一封寄自西部的信。

信封上隻有收件人地址名字,並沒有寄信人的落款,信紙上寫著工整的字體——

小麥:

你好,我是秋收。

我想即使現在說對不起,你也不會原諒我的。那天我不辭而別,隻想快點回到老家,快點見到我的父親,當時他也躺在醫院裏。我不願無所事事地留在你家,就像等待媽媽給我的禮物那樣,等待那個永遠等不來的抓住凶手的消息。

回到老家後,我才從你爸爸的電話裏聽說,你為了追我竟掉到溝裏,結果還摔斷了腿。我很抱歉!我以為你不敢跨過來的,我也想不到你真的會來追我。對不起,我以為你心裏一直想趕我走,看到我逃走一定還很開心。是我誤解了你的想法,也是我低估了你的勇氣——總之,一切都是我的錯,隻是我現在還無法為你彌補。

請接受我的道歉!雖然,你可能不會接受。

就寫到這裏吧,請不要給我回信,如果你願意的話。

新年快樂!

再見。

秋收。

讀完這封信,小麥對他的怨恨竟一下子消失了。她還驚訝於少年的語文水平之高,信裏運用了許多修辭手段,那文筆好像報紙上看到的專欄。

不過,她從來就沒想過給他回信——看來他是自作多情了。

反正受傷的骨頭已經痊愈,額頭的傷疤也全部消退,除了打著石膏上學留下的羞恥,她似乎確實不需要再恨他了。

然後,她就把他遺忘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