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出茅廬

“元婆?”

我知道三公是個善人,但是元婆,她是一個瘋子啊,值得行這份善嗎?她會領這份情嗎?

盡管有多鎮上的、城裏的、多少有點文化的人,都不拿正眼待見端公,認為端公都是裝神弄鬼的江湖騙子,不值一提。但是三公一直告誡我,別人咋看是別人的是,首先自己要看得起自己。我們端公不管是請神送鬼,趨吉避凶,做的都是善事。

想起來的確是這個意思,大到超度亡魂、小到收拾“夜哭君”,哪一件不是功德無量的事呢?

“嗯,小聲點!”

三公的意思是怕三奶知道他把公雞送給外人,然後就會生氣念叨。

雖然家裏不缺公雞,三公就是著名的“黃鼠狼”,三天兩頭都能把公雞逮回來,但是一隻公雞,怎麽說也要值七八塊錢,我們一家五口,一個月的油鹽差不多就是這個價。穿的吃的用的,兩個小孃的學費,大多是靠三公的利市錢和賣雞的錢。

回一個喜神,利市錢也就三塊錢左右,大方一點的人家,最多給五塊;那一升米,就算六斤的升子,大米兩角多一點一斤,一升也就一塊二三角錢,加起來也沒超過那隻公雞的價錢。

三公的這個善,行得有點大。

不過三公不要我說話,我也隻得噤聲。

第二天是因為三公同時接下兩單活,他要去塘寨給人家安香火,我就得獨自去老鷹山給王家回喜神,這是實習半年後第一次單獨做的事情。

雖然談不上是法事,但卻也和鬼神有關。

三公的生意很好,小一點的事情,以後我和他分頭做會成為常態。

臨別的時候三公意味深長地看著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架勢,卻又有著如鯁在喉不吐不快的無奈。

“師父,還有什麽要交待的?”

三公回過神來,急忙裝出沒事的樣子,說:“去吧,做完了就回家,不要在老鷹山久留。”

這是我們做端公的規矩,做事的時候就做事,做完了就走。哪怕是幫親戚朋友家做事,完了就走,要玩改天再去。

“知道了,師父!”

老鷹山在離馬鞍山的西北麵,不遠,大概就七八裏路,但是路不好走,都是崎嶇的山路,而且大都是陡坡。

這是一個初冬的季節,我穿的是四個兜的那種軍綠色衣服,很薄。三公說以後我自己掙的利市錢都歸自己用,但是這一趟得的三塊錢,也隻夠買一件衣服的兩隻袖子。

要是加上那隻公雞……

一路泥濘,山上的荊棘掛滿了晶瑩的冰淩子,風冷刺骨。我不敢耽擱,一路走得很快,卻又小心翼翼,生怕泥巴髒了褲腳,好在九點半的時候趕到事主家。

這時,稀泥已經淹翻了腳背,胸前的綠色軍裝已經凝上一層薄冰,冰淩條紋像岩壁上的動物化石一樣,身子一動就嗶嗶啵啵作響。

裏麵隻穿了一件襯衣,中間夾著一件很薄的毛衣線,很廉價的那種,還不是真正的羊毛做的。

我冷得難受,特別是腳快凍僵了。我穿的是一雙白網鞋,熱天穿的那種,早已被稀泥浸透。

但是回喜神的事情不能耽擱。

哪年哪月哪天結婚,那肯定是事先就算好的。王家結婚的期辰也是三公算的,他的規矩我懂,具體到新娘什麽時候出娘家的門、什麽時候進婆家的門等等,時辰都很有講究。

回喜神的時間自然也是算好的。

還好我及時趕到了。

王家的土屋就在村子的路邊,爬一個五六米的斜坡就到院壩。新娘已經到了,站在路邊等著,有人給她打著一把紅傘。

端公還沒有來回喜神,新娘就不能踏進婆家的門,甚至連院壩也不能靠近。

關於喜神的傳說是這樣的,喜神原本是拜北鬥星神門下修煉的一個虔誠女子,修道成仙時,北鬥星君詢問她是否有什麽要求,女子以手抿口,笑而不答。北鬥星君誤以為她是祈要胡須,就賜了她長須,因為她笑時呈喜像而封為喜神,因有長須,不再讓凡人看到她的形象,從此喜神專司喜慶,卻不顯神形。所以,喜神最大的特點是沒有具體的形象,也沒有專門的廟宇,高度抽象。

對喜神的敬奉在各種禮俗活動中均很常見,尤其在民間的婚禮中,西南片區一直盛行。

婚禮中的喜神,主要針對新娘家的。出娘家的時候,娘家的喜神就一路車馬護送,確保新娘大吉大利。到了婆家之後,必須將其迅速送返。倘若喜神一直在婆家逗留,新娘就會有可能出現異象。

至於會出現什麽異象,三公沒有說明,我年紀太小,無法想象,也不敢想象。

香案已經擺好,民間但凡上了年紀的人都會。一張四方桌,上麵擺放著一個升子,裏麵裝著米,然後插著香燭,道具很簡單,程序也不繁瑣。

我和三公在老鷹山做過幾場法師,大多數村民都認得我。

“三公沒來?”

管事是小隊的組長王大明,是新郎的堂叔,四十多歲,很和善地問我。

看來,不隻是我一個人叫三公為三公。三公仿佛是一個權威的代號。

“我師父去塘寨了,這個事情由我來做。”

“哦哦……”

王大明還是笑著,不過笑的誠意不是太夠。看得出,他對我這個稚嫩的端公不太信任。

不過跟著三公的小半年,我也成為周邊村寨的“名人”了,不到十七歲,身高一米八三,帥氣聰慧。這是很多人對我的印象。

王大明心裏再由不爽,最終也沒表現出來。也許是不看僧麵看佛麵吧。

我仔細一看,才發現結婚的人居然是王筱雪的哥哥王華,心裏就有點不爽。

王筱雪是我的中學同學,從初二到初三,我給她寫過幾十封情書,她多沒有回過一個字。後來被王華發現後,曾經在某個趕場天,把我攔在電影院門口威脅過我,說再給他妹妹寫些亂七八糟的,他就要狠狠揍我一頓。

好在我大哥二哥及時得到消息,帶著村子裏的幾個小夥子過來把我帶走,事情才沒有惡化。

我的兩個哥哥不是怕人傷我,而是怕我傷人。

但是後來王筱雪也警告過我,說他哥哥買了一把小叉子,也就是書麵語說的匕首,專門對付我的,叫我以後不要再給她寫信了。

十個王華十把匕首多不一定傷得了我,但是王筱雪的一句話,卻殺死了我的心。

那段懵懂的愛情因此無疾而終。

再看王筱雪,當年的校花還是那樣的美麗,後腦勺的馬尾辮子更長了,已經垂到屁股上;眼睫毛也更長了,完全蓋住了大眼睛。兩年不見,她又長高了許多,應該有一米六七了吧,而且漂亮了許多……不,她已經漂亮的不能再漂亮了。

老鷹山是什麽風水寶地,咋就孕育出這個一個美人?

我不敢看她,看上一眼,下麵就會出現情況,內褲有點小,脹得難受。

王筱雪已經考上了高中,寒假才回家的,半年時間我幾次在老鷹山做事情,都沒有碰到過她。

如今的我卻當上了端公,王筱雪不可能再用正眼看我了。

一碼歸一碼,這個喜神我得好好的回,越是這樣的關係,我就要把事情做得越好。

考取高中,不一定就能考上大學。而我幹了端公的行當,就一定會當上掌壇師的。

王華也看清楚是我了,眉頭皺了一下,但沒說話。

這是辦喜事,我是來回喜神的。

燃好了香燭,燒了九張紙錢,我也懶得掏出揣在帆布書包裏的小本本,朗聲就吟誦起回喜神的偈語。

日吉時良,天地開張,新娘到此,車馬還鄉……

這點小事還難得了我嗎?

但是就在收場的時候,王家突然出事了。

回了喜神,我卻忽略了各路神仙,還有前來王家看熱鬧、蹭吃蹭喝的鬼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