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們就來討論一下電話的問題。”我確實腦子很亂,需要找個人來討論一下,“當時我跟蹤馬榮軒和林會長他們來到馬宅外麵,停了一會兒,卓思曼跟我打了電話,與此同時,馬榮軒他們出門,我上去後,卓思曼已經死了。那這個電話,是在她死之前給我打的還是死後打的呢?”

“你很有想象力,但不能總把事情與鬼魂聯係上。死者死後還會打電話嗎?”陸警官再蠢,也不會蠢到相信死人會打電話的地步。

“對,你說的很對,那麽卓思曼是在死前打的。死後是不可能。因為人死後鬼魂很脆弱,還處於朦朧模糊狀態,絕對不會打電話。可是,她給我打完電話,不過幾分鍾,我就到了樓上,在這短暫的時間內,還能有誰做的案呢?”

這個結論出來,馬榮軒就意味著不是殺人凶手了,而真正的殺人凶手會是誰呢?是他們家中雇的傭人嗎?

陸警官聽了我的話後,有些氣憤的說道:“你不要裝瘋賣傻了,我們仔細勘察過房間裏的腳印,除了你和死者之外,沒有其他人進去過。

“第二個證據是,馬宅的女傭在死者死亡後,見到你在死者房間,而幾分之前,死者還是好好的,這個證詞令你很難洗脫罪名。第三個證據,今天上午死者給你開了一張支票,是十萬元。這麽高的數額,足以證明你們之間關係非同一般。還有一個最為直接的證據,就是那把匕首,我們利用警犬嗅到上麵的氣味,追到了你的除靈事務所,那這把匕首很顯然是你的了。”

“腳印證明不了什麽的,你當警察這麽多年難道就不知道用塑料袋套在鞋子上不會留下腳印嗎?女傭見到我之前的幾分鍾,足夠讓凶手殺死一個人,這也不能證明人是我殺的。還有,我幫卓思曼去解除煞氣,她願意給這麽多錢,難道這也犯法?更令人可笑的是,這把匕首如果是有人存心沾上我事務所的氣味後去殺人,就一定是我幹的嗎?”

他氣憤,我更氣憤,除了這個電話我解釋不了之外,其他的我都能給他推翻了。

“那你要不要看看馬宅樓道裏的監控錄像?上麵可是清清楚楚的拍攝到,死者回到房間裏後,她的門口就沒有任何人接近過,隻有十分鍾後,你進去了。我們接到了馬宅女傭的報警電話,正巧我帶隊在附近一帶辦案,就順便過來。這前後時間,與錄像上的顯示時間極為吻合,你還有什麽話說?”陸警官站起身,怒目瞪視著我。

我不由膛目結舌,監控錄像上的時間是無法更改的,除非把錄像刪掉。我發現,這又是林會長和矮胖子精心設計的圈套。

這樣豪華的別墅,大門外不可能不安裝攝像頭,其實我躲在外麵,他們都已經看到了。所以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會算定我能走到樓上,才會布置了一個凶殺案陷阱,讓我跳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