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章鶴簡詔書(1/3)

所有來祝壽的外人,都依次向我們告辭。

至於柳未明、鄧成文和孫壽海等人未邀而來,今天真是給足了我的麵子,我自然再三感激著他們,親自把他們送上了車。

而九斤的那些族人們,酒足飯飽之後,仍是不停的稱讚著九斤一家人,感慨著好人有好報,紛紛坐上了大巴車被送了回去。

而九斤的父親,在李學軍徹底被打倒之後,心情明顯好了許多,索性敞開懷又喝了許多酒,這會醉得不成樣子,正拉著小花父母的手,說著一連串的醉話,大意無非是說九斤要是敢對不起小花,他這個老子肯定要打斷他的腿。

小花的父母今天目睹了現場的一切,至於是非公過,他們自會有自己的看法,但是,通過今天這些事,他們也應該知道,小花跟著九斤肯定不會吃苦的。

小花在門口陪著父母,但仍是戀戀不舍的看著不遠處的九斤,眼神裏柔情似水,小花的父母估計也瞧出來了,當即開明的讓小花去和九斤道個別。

一對新戀人,並著肩膀說了許久的話,才不舍的分開,直到李大發開車帶著他們離開,徹底消失在我們視線中後,九斤才不舍的收回了目送的眼神。

柳未明走之前,特意留下了一輛車和司機送我們回去,等我們到家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了。

我沒有隨著九斤回家,而是直接回到店裏,忙活了大半天,真的是心神憔悴,我現在隻想鎖好店門,美美的睡上一覺。

可還沒等我上樓,就聽到有人在敲店門,打開一看,竟是楚何歎。我隻好請他進來,問他有什麽事。

楚何歎直接說明來意,說是關於柳未明的事。我的睡意立刻被驚走大半,心說果然被我猜到了,他當時一定發現什麽。

楚何歎打開手機,翻出之前翻得那張照片,解釋道:“此物叫做‘鶴簡’,乃是上古時期,天子用來征如天

下賢人能士所用的物品,大意上和征賢詔書一個性質。”

我不禁有些失望:“原來不過就是個詔書嘛。我還當什麽寶貝呢。”

楚何歎神秘的笑了笑,說道:“此青銅鶴簡可不一般,你看它上麵刻得字‘六合八荒,九洲四海,諸神群仙,奉吾之命’,此物正是秦國青銅巨匠韓封子所鑄,並由秦始皇親自口諭內容,由李斯代為撰寫刻印而成。此物又叫‘令神簡’,據說拿著此物可以號令天下諸神群仙,意味著得此物者,便是超脫凡塵、駕馭仙神之上的人物。所以,此物鑄成後便一直由秦始皇本人貼身佩戴著,幾乎是和傳國玉璽一個檔次的寶貝。”

我這才聽出了其中的門道:“難道你的意思是說,這件東西是來自秦始皇墓中的?”

“非也。秦始皇死後,此物由李斯從始皇屍體上親手摘下,獻於秦二世胡亥。但後來趙高和閻樂合謀發生了望夷宮之變,閻樂殺死胡亥之後,趁亂將此物據為己有。後趙高篡位登基不成,將秦王位傳於子嬰,子嬰為絕後患,誅殺趙高及其黨羽,包括閻樂也由被殺。此‘令神簡’因被閻樂家人藏匿,故未被人發現,為免引起禍端,閻家族人將此物封於閻樂棺中。子嬰遍尋此物不成,無奈作罷。”

“因為傳國玉璽在這場紛爭中並沒丟失,加上秦始皇及二世極少使用‘令神簡’,所以世人隻知玉璽,卻不怎麽知道‘令神簡’的存在。此物也由此一直被封在閻樂的棺中,直到三國時期,曹操派摸金校尉和發丘天官,遍尋天下大墓,有人從閻樂棺中取出此物,‘令神簡’才得以重見天日,由曹操貼身佩戴,以圖天下。曹操去世後,此物傳於曹丕。

但曹丕死後,此物卻未見流傳,再次不知所蹤。其後上千年間,無人再見此物。江湖傳言,一是此物被曹丕帶進了墓中,二則是

江湖大盜夜闖行宮,將此物盜走藏匿。”

“直到民國時期,有一位山東的同行,曾經在找我父親辦事的時候,無意中提起此物,說它似乎在清末盜墓名家張三聾子的墓中,問我父親有沒有興趣去墓中一探。此物雖然來曆非凡,但是絕非凡人所能佩戴的,家父斷然拒絕。之後這位山東同行就再也沒有提過這件事。但是據我所知,這塊‘令神簡’對於盜墓之人來說,除了價值連城之外,更重要的是一種意義,誰要是能盜得此物,那便是一等一的好手,名氣地位自然隨之而來。所以,我在聽到家父提起這件事的時候,就斷定那位山東同行必然不會就此收手。”

“從那之後我就一直留心著這件事。今天我看到那位柳總脖子上項鏈是青銅質地,便有些懷疑他那樣的身份為何要戴易沾銅鏽的東西?沒想到竟然被我碰上了這件寶貝。此物在曆史上的記載極少,隻有盜墓中一部分高手通過一些古墓中的古籍秘典才認識此物,所以柳未明找人鑒定,自然沒有結果。我當時之所以沒有告訴他關於‘令神簡’的來曆,就是因為這件東西實在是太珍貴了,卻落入到了他的手裏,其中必有蹊蹺。要知道,這可是能比肩傳國玉璽的存在啊!”

我聽到這裏,算是明白了,當下也奇怪道:“這樣說來,柳未明的父親倒真是有些手段啊,竟能弄來這樣的東西,恐怕當初也是花了大價錢吧?”

“這正是我來找你的原因。此物價值可不是用金錢就能衡量的,凡是能得此物者,十有八九就是我的同行。當年那位山東同行說的話,看來是真的。說不定他找的幫手正是這位柳總的父親。”

“這……這個不太可能吧?”我有些不太相信道,“柳總這麽大的身家,據說全是從他父親手裏繼承過來的。他父親怎麽可能會是你們的同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