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之際,形勢高壓。王勇虎簡單的查了查卷宗,發現這個吳哥、魏老二和阿邦全都是有前科的慣犯,尤其吳哥,他的身上可能還有命案嫌疑。

而阿邦交待的陸炯,雖然惡跡不著,不過資料顯示,也有個體商戶曾經報案,說這個人帶著小馬仔經常出沒在這一帶,威脅恐嚇各家店鋪店主,索要“保護費”。

王勇虎不費吹灰之力抓到了這個三個人,也算是小功一件了,本來是沒想再繼續深挖。不過下午接到了一個案子,好像和阿邦交待的這個陸炯很有關聯,據說是香江街一家寵物店的老板,在店鋪裏被人用刀刺傷,住進了醫院。

他帶人趕到了醫院,又審問吳哥,果然確認刺傷張棟的人就是吳哥,阿邦是幫凶。

而策劃發起人,也就是主謀,正是陸炯。

證據確鑿,這就不由得王勇虎不作為了,更何況阿邦已經吐露了陸炯和其他一些小流氓的藏匿地點。

淩晨時分,王勇虎帶隊直搗技校食堂,把還在睡夢中的陸炯、麻二、崔士達等一幹人全部摁住,銬回了局子裏。

而就在林翰接到劉鴻旭電話的前一個小時,皇廟區分局的警員已經把陸炯的照片帶到了醫院,躺在病**的張棟見到這張照片目呲欲裂,咬牙切齒的指認,說就是這個人,參與了打砸他店鋪的全過程,而且以前就來過幾次騷擾,其目的是收取所謂的“保護費”。

這回陸炯算是撞上了槍口,任他怎樣狡辯抵賴,也無濟於事了。

或者放在從前,他找背後的親大哥也好,社團裏的頂頭大哥也好,能擺平這件事,然後大搖大擺的走出警局;可是放到如今,這事可就沒那麽容易了。

吳哥和阿邦對罪行供認不諱,還供出了陸炯是主謀,受害人張棟當然更不會睜著眼說瞎話,陸炯麵對種種鐵證如山,百口莫辯。

陸俊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很難再托關係搭救這個不成器的胞弟,更何況現在嚴打懲黑的風頭一浪高過一浪,誰敢給他開這個口子啊?這得搭上多大的人情啊?

至於社團裏的“頂頭”大哥,更加不會想辦法營救他了。

不過是囑咐你辦點小事,缺錢給錢,缺人給人……現在倒好,錢花沒了,人居然也都給送進了局子裏,搞的亂七八糟、一塌糊塗,陸炯怎麽不去死!?估計頂頭大哥一定會被氣的半死,這種情況下,還能想辦法把他撈出來?去他娘的,乖乖蹲在監獄裏一段時間再說吧。

頂頭大哥也不怕陸炯把他供出來。

本來他就是警方一直以來的通緝犯,身上早就背了好幾條人命,多一條少一條罪名都無所謂,反正警察找不到他就是了。

頂頭大哥混的就是純黑道,沒什麽好怕的,過的也一直是刀頭舔血的日子。

陸炯昨天前半夜根本就沒睡,如林翰所料,他帶著一票人前前後後找了大半夜狗。

瑪噶布這頭寶貝追咬林翰而去,一如石沉大海,一個多小時了也杳無音信,陸炯就有些坐不住了。

能不能咬到人不說,瑪噶布在自由活動的時候,一般超不過半小時,就會跑回陸炯的身邊來一次,一人一狗親熱一會,複再去玩耍。

這個習慣從瑪噶布小時候一直持續到現在。

出現今天這樣的情況,陸炯意識到就很不正常了。瑪噶布如果沒有遭遇到別的事,就一定會雷打不動的很快跑回來,沒有什麽可以改變它這種習性。除非……瑪噶布出事了。

瑪噶布可是不能出事的!這頭雪獒是陸炯的**,他不能容忍瑪噶布有任何閃失。

走丟了那是不可能的,陸炯太了解瑪噶布了,坐上一千公裏的火車,以它靈敏的嗅覺和超常的耐力,一樣會找到離散的主人,這頭雪獒有著非同一般藏獒的靈性。

既然沒有走丟的可能,難道是被車撞了?

陸炯的心很快往下沉,這個猜測還是比較靠譜的。

瑪葛布不同於別的犬類,人類對它基本不存在威脅。什麽狗販子之類的人,想打瑪噶布的主意,那就是找死,除了絕對忠實於陸炯,瑪噶布根本就不對任何人假以辭色。

所以沒人能傷害到瑪噶布,陸炯很堅決的判定。

如果出了事,多半就是被過往的車輛撞到了,這種可能性很大。

還有一個重要線索,就是林翰。瑪噶布是追著他而去的,林翰應該知道狗的下落。

至不濟也能說出他和瑪噶布最後分離的地點,這也能給陸炯的搜尋提供不少幫助。

可是陸炯帶著人找遍了學校周圍方圓幾裏地,也遍尋不著這一人一狗。他一路焦急地嘬口哨呼叫,這是瑪噶布最為熟悉的召喚指令,平時隻要一聽見口哨響起,無論正在做什麽,也馬上會趕到主人身邊來。

陸炯把口哨吹的響徹雲霄,腮幫子鼓的隱隱作痛,卻根本不見愛犬現身。而林翰也影蹤皆無。

一大幫人尋覓了大半夜無果,個個累的筋疲力盡,悻悻而歸。

陸炯還在不斷的安慰自己,瑪噶布應該是追的林翰遠了些,沒能聽見自己的召喚。等到天一亮,或者用不到那個時候,自己會安然無恙回轉來的。

至於林翰是死是活看他的造化吧,瑪噶布發起狠來,有可能把他咬傷;也有可能把他咬死,這都是說不準的事。總之本來就是林翰自己找死,偷偷地摸上門來想尋仇,這叫咎由自取。

在陸炯的心目中,當然是瑪噶布的安危大過林翰這個人,他才不會自省,瑪噶布再怎麽值錢和討自己喜歡,也始終是一條狗。人命何曾低賤過狗命了?

陸炯把心放寬,開始思忖怎麽應對瑪噶布把林翰咬了的後續對策。賠點錢財他倒是不擔心,難就難在如果瑪噶布一高興把林翰咬死了,這還是比較麻煩的,得先一步想好說辭。

不過還沒等他想出一條妙計的時候,好多警察如神兵天降,把他和還在酣睡的弟兄們堵個正著。全部都上了手銬,押解回了分局。

陸炯高聲喝罵,一個勁的說自己是守法公民,並沒有作奸犯科,憑什麽你們警察亂抓人?

王勇虎把吳哥和阿邦的口供記錄拿給他看,又冷冷地道:“受害人張棟,身中兩刀,失血過多差點沒死在自己的店鋪,在醫院搶救才脫離危險,要不要帶你去一趟,讓他說說你是不是守法公民啊?”

陸炯看著這份口供,當時就傻了眼。

吳哥、阿邦他們怎麽會落到了警察的手裏?他們不是去偷襲林翰了嗎,這個戲法是如何變的?

王勇虎的話還沒說完:“根據市民舉報,你以前就有些案底還沒清,如今這又出了一件……等著吧,新帳老賬一起算算。”

陸炯的冷汗就冒了出來。

誠然刺傷張棟的人是吳哥,他要因此承擔相應的罪刑懲罰;可是自己就可以安然無事了嗎?

雇凶買凶的案例比比皆是,除了殺手會被嚴懲以外,幕後的指使人又有哪個能逍遙法外?陸炯自己是本來不想多生事的,他隻想露一麵,威脅一下張棟,最多把他的店鋪打砸一番便告完結,可是吳哥心狠手辣,幹出了用刀刺傷張棟的行徑,這可並不是他們事先商量好的結果。

把這個理由說給警察們聽,誰信啊?

陸炯怎麽也想不到,他自作聰明的一個小舉動,最終無端端給自己惹來了一身騷。

退一萬步說,陸炯最多隻能證明張棟不是他刺傷的;可是案發的時候他在場,並且也打砸了店鋪;陸炯和吳哥、阿邦是什麽關係?他們為什麽聯袂來到張棟這裏滋事?這些就是陸炯跳到黃河也說不清的了。

反過來吳哥和阿邦很好說清,就是陸炯帶著我們去的。

再往深挖,吳哥他們也是來給陸炯“打下手”“配合工作”的,目的是要對付林翰。

誰是林翰?為什麽要對付林翰?這都是受誰指使的?

陸炯一想起要麵對這麽多頭疼的難題,一下子就蔫了,再也叫嚷不出一句話。

林翰聽劉鴻旭講到了這裏,心頭大樂。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陸炯帶著幾個不省心的主一門心思隻想給他找麻煩,不想還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最終被他的手下牽連進了局子裏。

林翰仔細想了想,覺得還不“過癮”。

陸炯要是就此被關起來,不管時間是多久,都好像便宜他了。自己和他的私人恩怨,這才僅僅開始。張棟和石嘉挨的皮肉之苦絕不能就這樣算了,不把他揍個生活不能自理,難消心頭之恨。

不過眼下看來,陸炯被抓住未嚐不是一件好事。因為林翰、石嘉、張棟全部都因為他受傷了。尤其是林翰自己,這個唯一能夠給陸炯帶來“麻煩”的人,躺在病**很不好過,一條左腿幾乎要殘廢一個月。

在這段時間內,林翰不方便再與人起衝突和動武,也很難有效的保全身邊的朋友安全。如果陸炯還是藏匿在暗處準備伺機而動,林翰隻能選擇先前的方案,躲避一段時間。他認為陸炯也不會輕易善罷甘休,起碼瑪噶布一天找不到,就會一天陰魂不散地四下苦尋自己的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