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池文青打電話,蕭錯還需要一樣東西:勇氣。

池文青是個好女人,這一點蕭錯承認。如果蕭父不變節的話,按照邏輯原理,池文青應該是蕭錯的母親。幾十年前,蕭明恒在池文青眼裏,是個博學多才、光明磊落的人。而今,蕭明恒始亂終棄、背信棄義也就算了,他還爆出個私生女——蕭楚格。

所以,蕭錯抓著電話,猶豫半天。他認為,很有必要讓池文青知道真相,還父親一個清白。於是,他撥通了池文青的電話,對方隻是輕輕“喂”了一聲,聲音很小,但很慈祥。蕭錯隻簡單地說了聲:“池姨,是我。”

池文青此刻正在整理關於薩滿文化的資料,對方雖然沒有報出姓名,但這個聲音對她來說,太熟悉了,和蕭明恒年輕時一個樣。池文青拿著電話,臉上的表情僵硬,半天沒找到回應的詞。

蕭錯繼續說:“我爸走的時候,跟我說過:有什麽事就去找池姨……”

“出了什麽事?”

蕭錯咬著牙,眨了半天眼,才吐出一句:“格格……走了……”

“什麽時候的事?”

“昨天……”

“別太……難過……”

“嗯……”蕭錯拿著電話,摸了摸桌上的老銀鎖,摸著,摸著,他的手指開始顫抖,但他還是盡量保持平和地說,“我打電話是想告訴您,格格不姓蕭,她不是我妹妹,和我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我爸不僅騙了您,還騙了我,騙了所有的人。”

“哦?”池文青聽到格格不姓蕭時,眼睛立刻紅了。這又是個什麽說法?池文青愣愣地拿著電話,但她很快由震驚中恢複平靜,她問,“為什麽要告訴我這些?”

“今天是我和格格結婚的日子,格格懷著我的孩子,我想讓她有名有份地走,有時候……她真的很想媽……”

“我能幫你嗎?”

“我懷疑格格的死和我爸,以及我爸所從事的工作有關係。”

池文青問:“你什麽時候過來?”

蕭錯鬆了口氣,在他看來,池文青能幫他,全仗著她大度。他說:“明天下午。”

無論從人性的角度,還是從工作的角度,池文青都會幫蕭錯。所以她很快便回答下來:“我在考古所等你。”對於池文青而言,這個夜晚作出的決定,在今後的日子裏,失去的不僅僅是家人,還有生命,以及生命以外的東西。

通話結束後,池文青朝書桌上看去,那是她和蕭明恒在野外考察時照的。她隻是看著他,除了她淡漠的眼神,什麽也沒有。如果她的目光是拒絕,是憤恨,或者是鄙視,是嘲笑,她都不會害怕。可為什麽是淡漠?

難道她早已淡漠了他們幾十年的感情?失魂片刻,池文青忽然感到心裏有一角轟然崩塌。

窗外,一片漆黑,有山,有樹,還有條紅丹河。

河岸邊,停著一輛轎車,那女人鑽出河水,急忙卸下水肺,脫掉腳蹼和潛水衣,走到林邊老樹下,將潛水裝備塞進樹洞藏好。接著,她打開車門,坐進車裏,並沒有急於開車離去,而是從車裏拿出一瓶酒,連喝幾口,又往身上灑些,才迅速將車開走。

車進小區車庫,停穩車後,她將黑紗重新裹好,背上背包,從車裏搖搖晃晃地出來。她腳步踉蹌,腰間飛虎爪時隱時現,在燈光下尤為錚亮。

她走了幾步,覺得身後有些聲響,聲音瞬時增大,她能聽出是摩托車的引擎聲。沒等她回頭去看,便覺得一輛黑色摩托朝她疾駛過來。眼見勢道極為沉猛,撞上了非死必傷,女人情急之下,忍疼翻越,撲在地上閃避。

那摩托見沒得逞,又調轉回頭,朝她逼來。女人急忙站起身來,顧不上腳傷疼痛,連跑幾步,又是一個騰越,翻上了一輛轎車,身如青燕,立在車頂之上。霎時之間,腳掌又疼又熱,奇痛徹骨,她急忙踮起腳抵禦,哪知整條腿已然酸麻無力,不覺驚惶起來。再看駕駛摩托之人,頭戴鋼盔,麵容全掩,見女人翻到車頂上,又加強了馬力,看這情形,是要飛車而越。

女人抬頭,看了一眼車庫頂梁,從腰間拔出飛虎爪,嗖的一聲彈開,掛在管道上,身子騰空,已然落在另一處車頂之上,見身後已經是牆壁,才算驚魂稍定。

摩托車欲飛之時,卻見女人已經離開,急忙刹車,由於速度太快,在地麵上連著旋轉幾周,若不是臂力較好,恐怕要連人帶車栽翻在地。再看女人所在之處,車輛極多,索性棄車,縱身翻上車頂追趕。

女人腳力不足,那人很快便追上前來,迎麵就是一拳,趁她躲閃之際,又抓向女人的背包。這女人這才醒悟,原來此人目的,是想搶她的背包。女人急忙向後折腰,連翻了兩個跟頭,滿以為躲了過去,卻聽“刺啦”一聲,背包已被扯出個大口。

女人急忙護住背包,隻退不攻。那人卻拳掌腳踹,攻勢猶似暴風驟雨一般,其目的還是女人的背包。女人被逼得發急,又使出飛虎爪,當啷掛在管道上,看來這女人的招式很簡單,打不過就跑。可惜,正當她準備騰空時,卻被那人一把抓住腳踝。使她不得不鬆了飛虎爪,隻聽得“啪”的一響,兩人一起跌落在車頂上。

那人壓在女人身上,女人又驚又怒,連運了幾次氣,全無反抗之能,哪裏掙紮得脫。突然,女人聞出那人身上的氣息,極為熟悉,雙眼一怒,喊了一聲:“彪哥。”

那人一笑,拿掉鋼盔,銳眼鷹鼻赫然竟是譚彪。譚彪翻身把她摟在懷裏,不料,女人的背包帶子卻隨之脫落,包內的東西,撒落在地。女人急忙翻下車子去撿,但譚彪身手極快,從車頂跳下,一把按住。再看那女人,眼神已盡是惶恐。

譚彪撿起,打開一看,是一套碎花衣服,是五六歲孩子穿過的,上麵還有斑斑血跡。譚彪認識這衣服,十五年前,他第一次見到這個女人的時候,她就穿著這套碎花衣服。當時她隻有五歲,渾身是血,楚楚可憐。譚彪是後來得知,她父親帶她進山,不幸掉下山來,父親為了救她,摔成了腦殘症。譚彪見她可憐,兩人才相依為命,直到後來碰見了龍叔。

譚彪覺得奇怪,這套衣服,一直被這女人視為珍寶,為什麽今天要帶在身上?他將衣服收好,還給了那個女人,問:“你去哪了?”女人神色不但沒有慌張,而且非常鎮定,慢慢轉身,故作醉態地喊了聲:“我去喝酒了。”

“出去喝酒,還帶著家夥?”譚彪知道,帶著飛虎爪出門,必定是有些難度的活,又見那女人腿腳不是很利索,猜想是遇到什麽麻煩了。他又接著問:“失手了?”

“沒出手,也沒失手。”

女人說沒出手,譚彪倒也信了幾分。因為做賊行竊,得時時隱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懸掛在樹上、屋內支柱上潛伏,所以,行動之前,不僅絕對不能喝酒吸煙,而且,還要洗澡、換衣,目的都是去掉體味,不容易暴露自己。

“你受傷了?

“沒什麽,不小心踩到釘子了。”

譚彪聽到女人腳踩釘子,心裏極為心疼,一把抱起那女人,朝電梯走去:“傷得重嗎?下周國際翡翠賭石文化節開幕,你還能演出嗎?”

“一點小傷,不影響的。”

進了房門,譚彪將女人放在**,很小心地幫她脫下鞋子,再去看那隻腳,已經是鮮血淋淋。譚彪見傷勢不輕,急忙取了紗布藥棉,幫她包紮。那一瞬間,她覺得譚彪像一個父親,一個特年輕、特有思想的父親。

譚彪包紮完畢,拿過女人的鞋子,翻轉細看,在鞋子上並未找到釘子的孔眼,他可以肯定,這傷口是女人光著腳踩上去的。出門行走,為什麽不穿鞋子?譚彪正想問個究竟,那女人卻突然抱住譚彪,問了句:“彪哥,我們為什麽是賊呢?”

譚彪將頭埋在女人的頭發裏,深吸了一口氣,聞出了一股河水腥氣。他凝眉冷笑,隨即說道:“我們是孤兒,無親無故,隻能做賊。”

那女人眼睛一閉,滾出兩行淚來,說了句:“我想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