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四節 開庭

她弟弟今年二十出頭,長得眉清目秀,個子高高的,和她有點像,新娘是臨村支書的女兒,長的粗壯結實,雖然不難看,但讓人覺得配不上她弟弟。這次她回來,車上拉了一些電器給她弟弟結婚用。看得出她很照顧她家裏人,不像有些人,離開了農村就很少回去,也不願意回家。

我禁止柳如影戀愛結婚,卻很少有時間和她在一起,想來覺得自己有些無理,所以走之前多陪陪她,才和她一起回家看看,沒想到她父母,還有村子裏的人都以為我是她對象,還問我們什麽時候結婚,這讓我有點難堪,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隻有笑而不語。

回來之後,我準備啟程了。走之前去找了一下楊蘭蘭,我是開著那輛“甲殼蟲”車去的,她當時正在學校裏忙乎。我把車停在外麵給她打手機,她過了一會才出來了,見到我就笑著說:“虧你還能想得起來我,我以為你已經把我忘了呢!”

我有點難堪地笑著說:“怎麽會呢,我知道你很忙。”

“找我有什麽事?”

“沒什麽,我要去加拿大了,走之前來看看你,另外,你當了學校的總裁,事情多,不能沒有車,所以我把這輛甲殼蟲開來還給你。”說完我把車鑰匙給她。

她接過去車鑰匙說:“還真及時,我現在真的是很需要車。房子,車子,還有學校大樓,資金,這些都是你給我的,可以說天底下除了我爸媽,對我最好的就是你了,可我還是經常怨恨你。”她語氣有點玩世不恭,顯然想掩飾什麽。

我笑了一下,不無難堪地說:“是呀,你有理由怨恨我,我給你這個,給你那個,可卻沒有給你最想要的東西。”

“那你說說,我最想要的是什麽?”她問。

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就笑了一下沒吭聲。 我知道她要的是堂堂正正的戀愛關係,可以結婚的那種,可我給不了她。

她說:“你掙了不少錢,為什麽不在國內搞慈善事業呢,比如說給窮孩子上學,卻要去什麽加拿大,把錢往國外弄,太自私了。”

我有點尷尬,低頭靜默了一下才說:“我媽媽說過,她不會捐款的,我們是納稅過了的,這些錢『政府』應該拿去辦教育,醫療這些,而不是『政府』自己三公消費花掉,或者被一些**官員貪汙掉。”

楊蘭蘭說:“隨便你怎麽想吧,不過,要是我掙了錢,就會去做這些事的。”這時候她的手機響了,她接了一下之後對我說,“我去處理一點事,車我留下了,你什麽時候走,我去送你。”

我說:“不用了,我走之前要先去寧波,等我回來再說吧。”

“好的。”她說完去了。

我把車留在那裏,自己打出租回來。

幾天後,我和李雨的父母一起到達了多倫多。大頭開車來機場接我們,見麵之後我和他擁抱了一下,然後介紹他和李雨的父母認識,然後我們上車離開機場。

到了李雨的別墅前麵停住車之後,我看見李雨出來迎接我們,她穿著寬大的連身衣,平底鞋,腹部已經明顯地隆起了。因為有她父母在場,我沒有和李雨擁抱,隻是笑著喊了她一聲:“姐。”

李雨對我笑了一下,然後就拉著她母親的手說:“媽,您來了。”

李雨的媽媽說:“雨兒,你還好吧?”

李雨說:“還好。”然後又喊了她爸爸一聲。她爸爸是個不怎麽說話的人,對她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李雨就讓他們進去。

我看到劉莉莉出來,就和她笑著擁抱了一下問:“大頭欺負你沒有?”

“他敢!”劉莉莉笑著說。大頭在旁邊“嘿嘿”地笑。

大頭告訴我,因為國內警方來了人,提出刑事案件優先引渡,所以李雨的案子過兩天要開庭。

晚上,我想和李雨一起睡,可她卻說:“你還是自己睡那邊吧,你睡覺很不老實,我怕你踢我。再說,我不想讓我爸媽知道我和你的關係,他們比較保守。”

我隻好和她分床而睡。

開庭那天,我們大家都去了,法庭上,有國內來的三名警官,兩男一女,女的居然是馮小青。這讓我大是意外。

李雨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為她辯護的律師是一個台灣來的黃皮膚華人,姓黃,戴著眼鏡,高高胖胖的,白淨得像女人,他為李雨做無罪辯護說:“我的當事人是在她自己的家中殺死了入侵者,當時她已經懷有身孕,稍具常識的人都知道,懷孕一個多月時間,這時候如果發生『性』行為,或者受到『性』侵犯的話,就很可能發生流產,我的當事人已經是三十六歲,已經是高齡孕『婦』,這個年齡的女人會十分珍惜將要成為母親的機會的,對於『性』侵犯具有抗拒和回避的本能。試問,在這個時候,有人侵入你的住宅,就已經犯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接下來再對你進行『性』侵犯,要殺死你腹中的孩子,你會怎麽辦?除了反抗之外有沒有別的選擇?”

律師說到這我們就趕緊鼓掌叫好。

紅鼻子的白人法官法槌一敲讓大家安靜。

黃律師接著說:“按照中國警方人員提供的案發過程,入侵者是進入到我的當事人家裏,這讓我想起一個發生在美國的案例,一個日本人,因為走錯了路,進入到一個陌生家庭的院子裏,戶主拿出手槍命令他站住,他沒有聽,繼續往外走,於是戶主就開槍了,導致這位誤人他人院門的日本人的死亡,結果法庭判決戶主無罪。比起那件案子了,我的當事人具有更加無可辯駁的理由自衛。所以,我的當事人的行為,應該是正當防衛,不應該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中國警方的引渡要求是無理的。”

我們又一個勁地鼓掌。

法官讓大家安靜之後讓律師繼續說。

黃律師接著說道:“加拿大沒有義務把一個不是罪犯的懷孕女士交給任何人引渡出境,如果這樣做了的話,那就是加拿大人權的恥辱,而中國警方,就是綁架了一個不願意受到『性』侵犯的女士,就是綁架了一個不願意讓孩子流產的母親!”

我們一個勁地鼓掌叫好。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之後,問中國警官:“對此,中國方麵還有什麽可以陳述的麽?”

馮小青站起來說:“嫌疑人是中國公民……”

黃律師喊道:“反對!”

法官說:“請中國警方繼續陳述。”

馮小青說:“嫌疑人是中國人,是在中國犯的罪,所以引渡回國受審是必要的,至於是否有罪,要由中國法庭進行判決。”

黃律師說:“反對!我的當事人已經獲得了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就是加拿大的公民,加拿大的『政府』和法律有責任保護加拿大的公民的人身權利,加拿大不會把自己國家的『婦』女交給任何人,何況我的當事人還是孕『婦』。”

法官說:“現在進行法庭判決:被告因為懷孕,這期間不適合進行刑事責任的追究,這個案子,要在被告生育之後,孩子滿一周歲之後再進行審理。——退庭。”說完法官走了。

我們如釋重負,我和大頭、莉莉一起擁抱慶賀。李雨的父母親也鬆了口氣,他們向黃律師握手致謝。我向黃律師付了律師費用之後,黃律師走了。莉莉把李雨扶到外麵上了車,李雨的父母也上了車,大頭見我沒上車就在那裏等我。

我站在那裏,看到馮小青和兩名警官出來,就走過去對他們說:“我就奇怪幹嘛非要引渡一個正當防衛的普通女人。”

一個男警官說:“刑事案件優先,這是國際慣例。”

“可是,加拿**庭不同意,你們這趟白跑了。”我有點幸災樂禍。

馮小青說:“是有點勞民傷財,不過,李雨不是無罪,而是因為懷孕,我們的引渡要求是永遠有效的。”

“好像有個引渡規定,就是判刑不到一年的輕微犯罪,不在引渡範圍之內,李雨的正當防衛,別說判不了一年,就是一個月也判不了,你們引渡她有什麽意思呢?”我說。

他們三個都沒有說話,明顯有點尷尬。

我說:“不過,你們是履行職責,可以理解。畢竟是一個城市來的,你們也許不熟悉加拿大,明天,我開車到你們住的地方接你們,帶你們到處走走看看,遊覽一下,畢竟來一趟不容易。”

那兩個男警官手放在口袋裏沒有說話,馮小青對我笑了一下說:“這樣也好!”

“那就明天見。”說完我上了車,大頭開車拉我們回去。

法庭的判決結果讓我們很高興,我提議大家一起去街上的中餐館吃了一頓火鍋,然後又去街上采購了一些東西放在車後拉回來。

第二天,我開車去到馮小青他們住的旅店,接了他們出去遊覽觀光,我帶他們看了cn塔,去高聳入雲的塔上觀光,吃了一頓當地風味的午餐,然後又帶他們參觀市政大廈,安大略皇家博物館,卡薩羅瑪城堡,尼亞加拉瀑布。從早上開始,我開車帶著他們玩了一天,直到夜裏才把他們送回居住的旅館。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出的。這時候大家都已經很熟了,他們表示回國後有機會請我回謝。那兩個男警察,一個姓張,一個姓馬。

第二天,我開車把他們送到火車站去,他們要去溫哥華看一下,然後從那裏乘航班回國。分手的時候,我看到那兩個男警官先走了,就笑著對馮小青說:“再見吧馮警官,希望以後國內再見。”

馮小青笑著說:“謝謝你了,這次來加拿大印象深刻,希望我退休了,能來這裏養老。”

“如果你真的想來,我會幫你,不過,希望你不是來抓我姐姐的警察,而是朋友的身份。”我說。

她笑了一下說:“我喜歡現在的職業。”說完她走了。我目送她和那兩個同事上了火車,火車離站之後,才開車回來。